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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文件、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將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複試方式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廣東省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綜合研判確定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分階段)采用現場複試和網絡遠程複試方式進行(詳見下文“(四)複試工作安排”),同一招生院所同一專業采取同一種複試方式。
二、工作程序
(一)複試名單確定
1.在國家確定的A類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簡稱國家線)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按招生計劃不低於150%的比例擬定我校考生進入相關一級學科(專業學位類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簡稱學校線,詳見附件1)。學校線是考生參加複試的最低成績要求。各招生院所可根據本單位學科(方向)特點、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數確定不低於學校線的成績要求或差額複試比例。
考生初試成績不低於對應報考學科(類別)的學校線為我校第一誌願合格生源。我校第一誌願合格生源須達到院所確定的複試基本要求方能確定為院所複試名單,具體以院所通知為準。
2.各招生院所參照學校線,結合本院所年度招生計劃與生源情況,製定本院所《複試錄取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擬定各學科(類別)的院所複試考生名單,複試考生人數與統招生規模(招生計劃數減去推免生、“5+3”一體化轉段生數)比例一般不低於150%,一般在150%~200%範圍內合理擬定;對合格生源不足150%的學科(類別)按實際合格生源組織複試。
3.根據202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學校將繼續開展“1+4”創新班,按“碩博連讀,中期考核、五年貫通”的培養模式。初試總成績已達到390分及以上的學術型考生,具有申請攻讀“1+4”創新班的資格。複試時,相關院所公布招收“1+4”創新班的導師名單,申請考生由院所按二級學科組織專家組進行統一複試,1名導師至多隻能錄取1名“1+4”創新班考生。
4.其他已錄取推免生、“5+3”一體化轉段生無需參加本次複試。
(二)複試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複試前必須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的審查。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曆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複核,嚴防“替考”。審查各招生院所組織進行,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1.複試考生報到、複試資格審查等由各招生院所自行組織實施。
2.嚴格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考生複試時須攜帶材料到各
招生院所接受審查(現場查驗材料為原件,複印件提交存底),資格審查材料不齊全或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複試。考生須提供材料見下表:
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部分材料,考生須提前聯係複試院所的負責老師,提交書麵申請與說明情況,審核通過後方能參加複試。
3.在境外獲得學曆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學曆或學位
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4.加分考生: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及“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等項目考生的加分材料提交複試院所,加強對申請加分等有關考生的身份審核,院所報學校研招辦統一審核。
5.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農村定向免費醫學本科生報讀中醫全科醫學專業(專業代碼105700,研究方向代碼10),請提交經原簽約行政機關或定向服務單位同意報考的函到相關招生院所審核。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等七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訂單定向醫學畢業生就業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粵衛科教函〔2020〕18號)的規定:“定向本科醫學生畢業當年經原簽約行政機關或定向服務單位同意後可以報讀全科專業臨床碩士學位研究生。未經原簽約行政機關或定向服務單位同意報讀研究生的,或者報讀其他類型研究生的,視為違約。”研究生招生院所招生時,加強誠信狀況審查,嚴格錄取標準;未提交經原簽約行政機關或定向服務單位同意報考函的考生,視為違約,不得錄取。如未按上述要求,因故造成最終無法複試、錄取,後果均由考生自行負責。
6.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後3個月內,各招生院所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複試內容
1.複試為綜合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知識與專業素養,臨床技能或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創新潛質,外語能力水平等。複試總成績即綜合考核成績,為以下五部分考核成績之和,滿分為100分。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滿分20分)
複試專家小組注重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麵的考查;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麵衡量,以德為先。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複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知識與專業素養考核(滿分20分)
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的了解與掌握、思維與反應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的發展動態、前沿的了解,專業領域發展潛力等。中醫藥相關學科還應重點考查學生中醫藥傳統文化、中醫思維、中醫臨床技能等中醫藥專業素養。
(3)臨床技能或科研能力考核(滿分20分)
專業實際操作能力(臨床技能測試、動手操作能力測試等),或實驗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科研潛質等。
(4)綜合素質和創新潛質考核(滿分20分)
複試專家小組可考查考生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與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誌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麵情況,事業心和責任感、紀律性和協作性(遵紀守法、團隊合作等),人文素養、行為舉止、心理健康、表達和禮儀等綜合素質;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潛質。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的考核,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5)外語能力水平考核(滿分20分)
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文獻閱讀等,重點考查考生外語應用能力。
2.複試綜合考核由各招生院所組織,複試專家小組實施。
根據選拔需要,複試階段可綜合運用筆試、麵試、實驗、實踐操作等方式。具體複試安排以各招生院所發布的複試實施細則和複試通知為準,考生須及時查看相關院所官網通知。
(四)複試工作安排
進入學校複試總名單且通過複試資格審核者具有參加學校複試的資格。根據學校實際,我校2024年複試錄取工作擬按“三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第一誌願複試(院所內部統籌複試)。3月26日——4月2日,現場複試,我校第一誌願合格生源,且達到院所確定的複試基本要求後進入院所複試名單的考生,參加院所一誌願專業複試和院所內部統籌複試。
第二階段,第一誌願複試(校內統籌複試);調劑複試。4月10日——4月14日,現場複試,第一階段複試未被錄取的我校第一誌願合格生源,以及申請調劑到我校開放調劑專業(具體專業以屆時研招網調劑服務平台發布的信息為準)的考生,參加學校第二階段複試。
第三階段,學校統籌調劑複試。4月17日——4月下旬,現場複試或網絡遠程複試(具體以院所複試通知為準),參加第一階段、第二階段複試未被錄取的考生,以及申請調劑到我校開放調劑專業(具體專業以屆時研招網調劑服務平台發布的信息為準)的考生,參加學校第三階段統籌調劑複試。(詳見附件《廣州中醫藥大學2024年碩士生複試調劑安排》)。
以上工作時間進程,受生源情況及學校整體工作進度,如有調整,請以屆時官網和院所通知為準。
四、錄取原則與程序
(一)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將嚴格執行“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科學。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複試且成績合格。複試總成績低於60分,視為複試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複試總成績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經擬錄取名單公示;
4.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
5.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6.未按時提交畢業證書等需提供的材料;
7.體檢不合格者;
8.提供虛假信息者。
(二)錄取程序
1.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複試總成績(綜合考核成績)滿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綜合成績采取百分製,按加權計算方式,初試總成績占50%,複試總成績占50%。即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複試總成績(綜合考核成績)×50%,綜合成績為考生的最終錄取總成績,由各招生院所認真核算,及時向考生公布。
2.確定擬錄取名單
研招辦彙總審查各招生院所的待錄取名單,提出擬錄取建議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認定後形成擬錄取名單,統一在校園網站公示。對擬錄取名單的公示時間為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確定為擬錄取考生上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擬錄取考生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複試時進行導師-學生的雙向選擇和確認導師的工作。擬錄取考生在入學後,由院所統一組織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麵複查。
關於遞補名單:表明考生處於遞補狀態,若院所待錄取名單中有考生提出放棄,則按院所遞補名單排序先後,遞次轉為待錄取,應由院所通知考生並經學校再次公示後,再辦理相關手續。
3.簽訂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培養協議書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在擬錄取公示名單公布後應及時與定向培養單位(人事部門)簽訂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在6月30日前郵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取消擬錄取資格。
4.體檢
擬錄取考生應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醫院體檢,檢查血壓、身高、體重、辨色力、視力、內外科、血常規、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體檢報告單的電子版或掃描PDF版至各招生院所指定的工作郵箱。未提交體檢報告者不予錄取。
體檢標準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廳〔2010〕2號)文件要求。體檢不合格取消錄取資格。
5.確定錄取名單
擬錄取考生經公示無異議並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後,正式確定為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並由學校按照錄取名單發放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6.調檔
被錄取為“非定向就業”培養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擬錄取名單的同時向考生發放調檔函和政審表,考生本人人事檔案和政審表應在規定時間前郵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辦。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或簽訂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培養協議書而影響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所有被錄取的研究生,報到注冊後三個月內,學校將會對考生的人事檔案和政審表等方麵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調劑複試與錄取
我校中醫類(領域)、護理類、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等專業第一誌願合格生源充足,一般不接受校外調劑;臨床醫學、基礎醫學、科學技術哲學等專業第一誌願合格生源不足,可在國家調劑政策允許範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調劑工作,調劑需通過教育部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進行操作。
有關調劑方案和基本要求等詳見《2024年碩士生複試調劑安排》。其他有關調劑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我校作為依托單位,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參加建設中醫藥廣東省實驗室(簡稱:橫琴實驗室),學校擬設置2024年橫琴實驗室研究生招生專項開展招生,具體招生情況以實際下達招生計劃數為準。
六、其他
研招辦谘詢申訴電話:020-39358482,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20-39358762。
廣州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廣州中醫藥大學2024年碩士生複試調劑安排
根據我校複試錄取方案,結合學校工作實際,我校2024年碩士生複試、調劑與錄取擬按“三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第一誌願複試(院所內部統籌複試)
(一)對象:我校第一誌願合格生源,且達到院所確定的複試基本要求後進入院所複試名單的考生,參加院所一誌願專業複試和院所內部統籌複試。即一誌願進入院所專業複試名單的考生直接按一誌願專業複試且不得調整;完成一誌願專業複試後,未被錄取的考生和其餘合格生源由院所根據內部生源實際統籌組織複試,合格生源充足但分布不均衡院所可在內部對考生進行專業方向調整後再組織複試。複試名單由院所根據本單位《複試錄取實施細則》確定,《複試錄取實施細則》要提前公開。專業複試比例由院所根據分專業計劃與生源情況,一般在150%~200%範圍內合理擬定;合格生源不足的院所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複試。
(二)時間和方式:3月26日~4月2日現場複試
(三)程序:院所公布本單位專業複試名單確定方案→→確
定專業複試考生名單→→院所通知考生複試→→報研究生院備案→→院所組織複試→→登錄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完善相關確認手續
(四)提醒:參加院所一誌願專業複試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申請第二階段、第三階段的複試,一經發現有違該要求者保留原錄取資格同時取消後續複試資格;第一階段進行院所內部調整複試的考生,應在4月9日前完成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確認手續。
二、第二階段:第一誌願複試(校內統籌複試),調劑複試
(一)對象:
1.第一階段複試未被錄取的我校第一誌願合格生源
2.申請調劑到我校開放調劑專業的考生
(二)時間和方式:4月10日~4月14日,現場複試
(三)程序與說明:院所上報接收調劑的專業信息→→學校
彙總後在調劑服務係統發布→→考生自主填報誌願→→學校確定專業複試名單→→學校通過調劑服務平台發複試通知→→考生接受複試通知→→院所組織複試→→登錄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完成其他手續
1.學校彙總各院所上報的餘額專業信息與生源要求,在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進行發布2024年碩士研究生餘額專業,並保證開放調劑係統持續時間不低於12個小時,設定“調劑服務係統”誌願鎖定時間36個小時。我校第一誌願合格生源可填報1~3個平行誌願(平行誌願沒有先後之分,一個考生僅發送一個調劑誌願複試通知);其餘考生限在第一誌願合格生源不足專業中選填1個誌願,一個考生僅發送一個調劑誌願複試通知。複試名單按接收生源院所該專業方向不少於200%招生計劃數確定,在申請考生中根據初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學校、招生院所可根據生源實際情況,適當擴大比例。
2.我校擬接收調劑的專業參見《複試錄取方案》,最終以研究生院官網對外公布,以及研招網調劑服務平台發布的信息為準。
3.對申請同一院所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院所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誌願的時間先後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4.招生院所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範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三、第三階段:學校統籌調劑複試
(一)對象:
1.第一階段、第二階段複試未被錄取的考生
2.申請調劑到我校開放調劑專業的考生
(二)時間和方式:4月17日~4月下旬,現場複試或網絡遠程複試(具體以院所複試通知為準)
(三)程序與說明:參照第二階段複試,其他參照學校與院所通知公告執行。
四、統籌調劑條件: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相關考生須滿足以下
條件:
1.符合調劑基本條件和調入院所、專業要求的規定條件:(1)所有申請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並達到我校調入專業報考條件和複試成績要求;(2)第一誌願報考專業與申請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3)第一誌願報考專業的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應相同或相近;(4)滿足接收生源院所及專業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2.報考中醫[1057]專業學位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申請調入
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中醫[1057]專業學位。
3.不接收同等學力、非全日製本科畢業的調劑生源;不接收報考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調劑生源;
4.我校暫無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
五、注意:
1.考生接到研招網複試通知後須在通知規定時間內到研招網進行確認,過期未確認者視為放棄複試資格。未接到複試通知的考生我校不再安排複試。
2.調劑考生必須保證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對不符合我校調劑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複試資格,即使已接受我校發送的複試通知,我校也有權取消其複試資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調劑要求或弄虛作假而造成無法複試或者無法通過上級招考部門錄取檢查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六、說明
1.對個別我校第一誌願合格生源不足,或在全校統籌複試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任務的院所和專業,學校保留視各專業複試結果微調招生計劃的權利。
2.第一誌願申請內部調劑的考生應該合理填報誌願、注重搭
配,若平行誌願間存在衝突影響複試名單確定,學校有權對考生
誌願進行主動選擇。
3.第一誌願報考[1057]中醫專碩的考生參加統籌複試的前提條件是初試成績必須達到學校[1057]中醫專碩的複試分數線要求,即為我校第一誌願合格生源。
4.根據規定,調整或調劑複試都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
網”(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進行,未通
過該係統的信息無效。
5.初試成績達到學校分數線,但未能在第一階段院所內部統籌複試進行複試或錄取,同時也未能在第二、第三階段學校統籌、調劑複試階段參加複試或錄取者,可自行向外校調劑。考生可登錄中國研招網調劑平台,查閱外校調劑信息、發送調劑申請。我校不為考生推薦調劑學校、不向考生出具書麵成績單。
6.我校第一誌願合格生源,如已參加外校調劑複試,若存在以下兩種情況,考生將無法被我校錄取:
(1)外校複試時間與我校複試時間衝突,未參加我校複試;
(2)已接受其他院校在研招網調劑服務平台發出的待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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