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及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要求及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複試的目的和原則
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我校研究生複試工作堅持“客觀評價、公平公正、以人為本、擇優錄取”的原則,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學校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我校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相關政策的製定以及複試錄取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二)複試錄取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公室、監督組、服務保障組、院級複試工作組等工作機構。
1.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公室
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公室設在研究生學院,負責學校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各環節的組織與協調;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對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突發事件進行處理。
2.監督組
監督組設在紀委辦(監察處),對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確保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安全、有序、平穩進行。監督電話:0311-87328877。
各培養單位成立以學院黨組織書記為組長、紀檢委員等為成員的院級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須公布本單位監督舉報電話、電子信箱,接受考生舉報及複議申請等,對本單位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3.疫情防控組
嚴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於從嚴從緊做好當前教育係統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依據《石家莊市疫情防控總指揮部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師生員工返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石防領辦[2022]039號文件精神指導學校複試錄取相關工作的開展。
4.服務保障組
服務保障組由教務處、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後勤服務中心、安全保衛處、校醫院等部門組成。
5.院級複試工作組
各培養單位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導師組組長和導師代表為成員的院級複試工作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複試考試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各培養單位應根據本方案,結合其學科專業特點製定本單位的“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及“應急預案”,並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備案。
院級複試工作組應在複試前召開本院研究生複試工作會,對工作人員進行招生政策和安全保密等方麵的培訓。複試工作人員要選拔素質高、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係親屬報考或有其它原因可能影響複試公正性的相關人員,應予回避。
院級複試工作組須指定專人,具體負責考生聯絡、資格審核、考試考務、麵試、突發事件處理及成績複核登統等工作。
三、複試與錄取
(一)一誌願考生複試名單的確定
同一專業的一誌願合格生源(初試成績達到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按初試成績總分(加上符合國家加分政策的加分)由高到低排序,並按如下原則依次確定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
1.複試采取差額形式。在一誌願合格生源數充足的專業中,複試比例為招生計劃的150%。在依據上述複試比例計算複試人數時,若出現小數位數,作四舍五入處理;若最後一個名額出現總分相同的若幹考生,則同時進入複試。
2.一誌願合格生源數不足招生計劃150%的專業,合格生源直接進入複試名單。
3.在確定的複試名單時,同一專業既有全日製又有非全日製兩種學習方式的,進入複試最低分數應保持一致,分別公布複試名單。
(二)調劑考生的確定
1.調劑的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A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誌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範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2.調劑的基本原則
一誌願合格生源數低於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調劑。調劑時遵循按需調劑、全麵衡量、擇優選擇、確保招生質量的原則。
3.調劑的比例
調劑時,視缺額計劃和調劑生源情況,有關專業可適當擴大調劑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00%。
4.調劑政策的說明
(1)經濟類專業學位碩士可接收科目三為經濟類綜合能力或數學的考生申請調劑。
(2)法律(非法學)專業隻接收原報考專業為法律(非法學)的考生申請調劑。
(3)法律(法學)專業隻接收原報考專業為法律(法學)的考生申請調劑。
(4)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接收調劑需滿足報考條件。
(三)複試資格的審查
1.審核內容
複試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本人的思想政治鑒定、居民身份證、初試準考證及學曆佐證等材料,並接受審查,資料不全者不予複試。
(1)思想政治鑒定
政審表格在研究生學院網站-下載中心-“招生工作”欄下載打印(點擊鏈接)。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鑒定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麵。
(2)居民身份證及初試準考證
要求考生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初試準考證。
(3)考生學曆佐證材料
①對非應屆考生,嚴格審查學曆證書原件及“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對於不能提供“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考生,以及在網上報名時提供的學曆證書編號、學曆層次、畢業年限等信息與學曆、學位證書原件不符的,其本人須提供教育部學曆認證報告。
對於不符合報考規定的考生,取消其本年度的複試錄取資格;同時,檔案材料也不得轉至其他招生單位。
②對於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及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審查“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③對於取得國外學曆的考生,本人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④對於取得軍隊院校畢業證書的非應屆考生,應按規定提供相應材料,並嚴格審查其學曆證書原件及“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存相應材料的複印件。
2.審核程序
各培養單位須指定專人,在複試名單確定後,收集複試考生相關材料,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進行“兩識別、四比對”,嚴防複試“替考”。審核結果需由具體審核工作人員及院級複試工作組組長簽字確認並負責。審核後填寫考生身份確認表報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公室備案。
(四)複試
1.複試形式及科目
為落實教育部有關複試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當前防疫需求,我校2022年研究生複試采用網絡遠程複試模式,所有科目的複試以遠程在線的形式進行。研究生複試依托學校指定的網絡複試平台(學信網遠程麵試係統)。複試考生須按時參加相關複試環節,並簽訂《誠信複試承諾書》。缺考者或拒不簽訂《誠信複試承諾書》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複試錄取資格。
(1)複試科目
①會計、審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專業
複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英語能力測試(含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能力測試等。會計、審計專業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本專業本科主幹課程。
②音樂、美術、藝術設計專業
複試科目包括英語能力測試(含聽力和口語測試)、個人專業素質測試等。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本專業本科主幹課程。
③其他招生專業
複試科目包括英語能力測試(含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能力測試等。除法律(非法學)專業外,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本專業本科主幹課程。
(2)科目考試時間及分值
①音樂、美術、藝術設計專業
個人專業素質測試(180分);英語能力測試(含聽力和口語測試)(20分),考試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同等學力加試(每門100分),每門考試時間不超過10分鍾。
②其他招生專業
英語能力測試(含聽力和口語測試)(20分)與專業能力測試(80分)一同進行,時間不超過20分鍾。思想政治理論考試(100分)、同等學力加試(每門100分),每門考試時間不超過10分鍾。
任一複試科目的成績達不到滿分60%的,即為複試不合格。
2.複試流程及時間安排
(1)一誌願考生複試時間為3月24日-4月10日,具體請關注報考專業所在學院公布的複試工作安排。
具體流程如下:
公布複試方案及實施細則→公布一誌願考生複試名單及複試時間安排→審核考生上報材料→通知考生進行網絡複試平台調試→複試實施→評分→核分並登統→擬錄取。
(2)調劑考生複試預計將於3月底左右開始。具體流程如下:
公布調劑信息→調劑並確定調劑複試考生名單→公布調劑考生名單及複試時間安排→審核考生上報材料→通知考生進行網絡複試平台調試→複試實施→評分→核分並登統→擬錄取。
(五)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基本原則
依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照一誌願考生、調劑考生的順序分批次進行錄取,優先錄取一誌願考生。同一專業內,根據全日製、非全日製學習方式,按照複試最終成績由高到低分別排隊,依次擬錄取。
2.複試錄取最終成績的計算辦法
(1)全日製、非全日製招生專業(音樂、美術、藝術設計專業除外)
最終成績=(初試成績+初試加分項)×70%+複試成績×30%
(2)音樂、美術、藝術設計專業
最終成績=(初試成績+初試加分項)×50% +複試成績×50%
在上述計算公式中,複試成績為所有複試科目成績總和(不含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初試加分的相關政策以《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相關內容為準。
3.其他
在確定擬錄取名單時,若最後一個招生名額出現若幹最終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如下原則錄取:
(1)優先錄取具備初試加分項條件的考生。
(2)優先錄取經複試小組認定具有較強科研創新能力的考生。
(3)優先錄取初試成績總分最高者;若初試成績總分也相同的,錄取初試統考科目成績之和最高者;若初試統考科目成績之和也相同的,錄取專業麵試成績最高者。
列入擬錄取名單的調劑考生,在接到擬錄取通知後,須按要求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係統,及時點擊確認“待錄取”。凡不在規定時間內點擊確認“待錄取”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已被其他學校“待錄取”的考生視為自願放棄,不予錄取。所有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確認接受學校“待錄取”通知後,將視為同意遵守學校複試錄取規定,學校不再受理考生提出的“取消待錄取”申請。
(六)體檢
考生可在複試結束後一周內,到當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需包含肝功、胸片、血常規等項目,並請體檢機構做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體檢結論不合格或有其他異常情況的考生應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我校。所有考生體檢報告原件開學報到時提交所在學院,我校不再提供製式體檢表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再次組織體檢,不符合體檢要求的將按照國家及學校相關規定予以處置。
(七)擬錄取後審查
我校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後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複試工作紀律
為確保研究生招生質量,嚴肅紀律,規範程序,做到公平、公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校良好聲譽。對所有參加複試的工作人員要求如下:
(一)複試工作期間,不得單獨接待考生。
(二)嚴守保密紀律。
(三)嚴肅考試紀律。以人為本,尊重考生。遵守作息時間,非休息時間不得離開考試場所、不得接待無關人員、不得接聽電話。
(四)複試全程要錄音錄像,音像資料留存備查。複試小組一般不少於3人,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要公平、公正,成績單填寫要認真清楚,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公室統一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凡有內容改動之處,須有改動人員簽字並附院級複試工作組組長簽字的情況說明。
(五)有直係親屬考生參加複試的,複試相關人員須執行回避製度。
五、其他事項的說明
(一)學習方式與就業方式
1.學習方式: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
2.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須在擬錄取時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二)招生計劃的調整
複試工作開始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依據生源情況及學校發展需要,對相關專業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三)學院複試工作的開展
各培養單位根據本方案製定所在學院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後,及時公布。
此方案解釋權歸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本方案政策若與學校其他文件條款有衝突的以本方案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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