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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維護教育公平,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關於做好 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等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我校研究生複試、調劑、錄取工作,確保安全、公平、科學,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1、信息公開、陽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切實加強過程管理,嚴明招生紀律,提高法紀意識,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範透明。
2、綜合評價、科學選拔。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複試成績是研究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需要,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麵綜合考察基礎上,主要加強對考生的專業素養、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方麵的考核。
3、加強監督、嚴謹規範。不斷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保證複試錄取工作過程無漏洞,程序無瑕疵,維護複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4、優化生源結構、寧缺毋濫。遵循國家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精神,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建立與培養目標適應的招生選拔方案。
二、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我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包括招生計劃的分配、複試錄取辦法的製定、複試過程的監管以及擬錄取名單的審定等。
2、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督察組。督察組由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與研究生院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受理舉報、安排巡視員對學院複試組織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重要環節、關鍵崗位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一崗多控、多崗監督”。
3、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研究生招生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4.研究生院統一管理學校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統一審核學院複試、調劑、錄取有關操作細則,統一發布調劑信息,統一監督巡查,統一審核複試調劑及錄取名單,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5、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黨委書記、院長任組長,分管研究生培養副院長、副書記為主要成員,包括相關領域的專家(一般應有副教授以上職稱)若幹名,負責製定本學院《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細則》並組織實施;審核本學院擬錄取名單。
6、各學院按招生學科(專業)成立複試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專家5人以上組成,複試前由學院隨機抽取5名專家組成複試小組參與複試。複試專家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複試工作。
三、複試實施辦法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院組織,各學院具體實施。考生報考信息以網上確認或現場確認信息為準,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一誌願報考我校且通過我校相應學科(專業)分數線的考生,可按我校網上公示的複試名單及複試通知參加複試,我校不再單獨寄發複試通知單。
1、繳費
2024年我校收取複試費用為100元/生。考生接到複試通知後,應盡快按照要求進行繳費,未完成繳費不能參加複試。
2、資格審核。審核需準備以下材料由各學院組織審核:
①《湖北師範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現情況審查表》(附件1,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並蓋章);
②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原件;
③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學生證,自考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省自考辦畢業證明,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學校畢業證明);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畢業生),或學曆證書電子注冊本案表或學曆認證報告(往屆畢業生);
④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⑤《湖北師範大學2024年碩士生招生複試基本情況表》(附件2);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沒有兩證者,不予按專項計劃錄取。
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複試或錄取資格。考生不按時參加複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複試資格。
各學院要對考生報考資格和身份進行嚴格審核,對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曆證書電子備案表或學曆認證報告一定要在網上進行複核。
國內學籍學曆通過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核實,國外學曆通過留學生服務中心網http://renzheng-search.cscse. edu.cn/核實。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不予複試。
3、加分項目。有“加分項目”的考生,應在3月30日前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由我校研究生院通過教育部加分庫核查,通過後再參加複試。其中包括: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複試方案
1、複試細則。為確保複試工作程序嚴謹、操作規範,確保複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各學院應在本方案基礎上,結合實際製定本學院的《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內容包括:複試分數線、複試時間,各學科專業(或招生領域)的複試內容、形式、程序、要求、錄取規則等。各學院的《細則》經研究生院審核後,於複試前在本學院網站上公布。
2、複試比例。生源充足的專業根據學校下達招生計劃數,按照不低於120%的差額比例確定複試名單,進行差額複試。各學院須提前在網上公示參加複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3、複試時間。具體時間由各學院確定,詳見各學院複試工作實施細則。一誌願考生一般應在4月8日前完成複試錄取,調劑考生應在4月28日前複試完畢。
4、結果公示。複試結束後各學院應在本單位網站將參加複試所有考生的初試、複試和總評成績進行公示。
5、同一專業在不同學院複試考生在複試學院根據該學院該專業招生計劃按總評成績進行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複試遴選規則:根據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折算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按照不低於120%的差額比例確定複試名單,進行差額複試。(具體通知及名單詳見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折算成績=(初試成績/所報考學科國家一區分數線)×100。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錄取規則:根據招生計劃按總評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排名不區分全日製或非全日製、不區分報考專業。
專項計劃考生總評成績=(初試成績/所報考學科國家一區分數線)×100×60%+複試成績×40%
7、202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不接受破格複試。
(三)複試形式
原則上一誌願複試工作采用現場複試形式,調劑複試工作可采用現場複試或網絡遠程複試形式,具體形式以招生學院公布的複試細則為準,原則上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應采用同一種複試方式,確需采用混合方式複試的專業,各單位應統籌安排,確保不同複試方式的考試流程、導師組組成人員、選拔標準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原則上網絡複試的,要統一複試平台,采取雙機位,並采用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範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範通過ChatGPT等AI技術作弊的有效措施。複試期間校外考生可憑初試準考證及身份證經學校東大門進入學校,考前要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信息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特別是報考專項計劃、申請加分等有關考生的身份審核,采取與考生簽署《誠信複試承諾書》等方式,加強考生誠信考試教育,提醒並要求考生在招生單位複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複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考中要堅持並進一步完善“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複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
(四)複試內容
資格審核合格後,考生按照學院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複試(如為遠程線上複試形式,則需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網上複試平台並參加複試)。對於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予複試。考生不按時參加複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複試資格。具體複試內容包括:
1、思想品德考核:複試小組與考生麵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並采取“函調”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複試小組須詳細記錄麵試過程(含錄像錄音),並當場給出評語(合格或不合格)。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綜合麵試。包括科研能力、專業能力、心理素質、綜合素質等測試。每名考生綜合麵試時間不少於20分鍾,複試小組須詳細記錄麵試過程(含錄像錄音),並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總分100分。
3、專業能力測試。線下複試形式中,由招生學院按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專業目錄的要求,自行命題、組織考試、閱卷,考試時間為2-3小時,滿分為100分。
複試自命題工作要參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指導規範》有關要求執行,確保科學、規範、安全。
遠程線上複試中,專業能力測試有兩種形式。一是由招生學院按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專業目錄的要求,自行組織命題、線上考試、閱卷,滿分為100分。試題內容要求以開放型題目為主,重點考察考生綜合知識、創新思維及學術能力等。二是由招生學院根據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專業目錄的要求,在綜合麵試結束後,由考生隨機抽取相關專業問題,在規定時間內作答,考官就專業能力測試單獨評分。專業能力測試的具體形式由各學院根據本學科特點靈活選擇,但同一學科必須選擇相同的考試形式。
4、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由各培養學院組織,不少於3名教師組成複試小組,按《湖北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複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評表》相關指標對考生進行考評,總分10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采取麵試方式進行,時間不少於6分鍾,試題由考生隨機抽取確定。
5、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6、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滿兩年的大專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還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幹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現場複試中加試以筆試形式進行;遠程線上複試中加試形式為筆試或在綜合能力麵試結束後,考官隨機加問或考生隨機抽取需加試科目相關問題,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作答,滿分100分,考官單獨就加試部分評分。試題難易參照本科教學大綱。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複試總評成績,加試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報考法律(非法學)、公共管理專業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7、最低要求。複試成績不得低於60分,否則不予錄取。
8、違規考生的處理。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按要求,可對考生的初試和複試試卷進行核查,對在報名及初試和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複試總評成績計算辦法
1、複試成績 = 綜合麵試(40%)+專業能力測試(30%)+外語聽說能力測試(30%)。
2、考生總評成績計算辦法(由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加權構成,均為百分製):
考生總評成績=(初試成績÷5×60%)+(複試成績×40%)(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
考生總評成績=(初試成績÷3×60%)+(複試成績×40%)(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
注: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初試總成績相同,按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相同,按業務課一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3、各學院也可根據各學科專業特點,參考本辦法,在符合《教育部關於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文件要求下,自行設定複試成績及考生總評成績計算辦法,詳見各學院複試細則。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錄取:
①複試成績不合格(低於60分)者;
②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③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有不合格(低於60分)者。
5、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考生,由複試小組提出、校內培養單位考核認定並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可適當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直接計入總評成績。
6、按複試總評成績排名確定新生學業獎學金等次,具體參見最新《湖北師範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錄取考生在錄取學院評定新生獎學金等次,評定獎學金時的總評成績按所錄取專業考生總評成績計算方式計分。
四、調劑工作
1、調劑信息發布與反饋。各學院安排專人負責調劑服務係統的操作,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調劑要求,各學院要及時下載調劑考生信息,及時向考生反饋複試通知,及時更新信息,保證信息暢通。生源不足的學院要調劑線上生源完成招生計劃。
調劑信息應明確接受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複試方法、谘詢渠道等信息
2、調劑基本條件與調劑原則。考生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調劑: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一區的複試國家基本分數要求。
(3)調劑考生第一誌願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所有調劑考生都必須經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進行,否則無效。
(5)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培養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誌願的時間先後順序等作為遴選依據。各培養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範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6)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第一誌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公共管理碩士研究生的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一誌願報考專業和公共管理專業在一區的國家線的基礎上,可申請調入我校公共管理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不得調入公共管理專業。
(8)學院規定的其他學業性要求。
3、調劑程序。
(1)所有申請調劑的考生必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進入調劑服務係統填報調劑誌願,確認調劑意向。
(2)調入學院下載申請調劑考生材料,根據以上調劑原則逐一審核,選擇符合複試條件的考生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審定。
(3)研招辦通過調劑係統通知已審定合格考生參加複試,並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五、紀律要求
1、複試紀律。各學院應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複試工作,並加強對複試教師的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規範複試工作人員行為,有直係親屬報考的人員不得參加其親屬所報專業的複試工作。複試過程安排全程錄音、錄像,以備複查;校紀委、研究生院將通過現場或者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時糾正不規範行為。
2、舉報與違規處理。學校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本校的複試錄取工作方案,並按要求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信息。各學院及時公布複試細則,公示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參加複試的考生成績及學院擬錄取名單。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學院和個人,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各專業均在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在培養學院進行複試。複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複試細則公告請詳見各學院網站。
2、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係統(網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填報誌願,在調劑係統裏接受我校的複試通知後,才能參加複試(各加分項目考生可除外)。
3、沒有按時參加複試的考生,按自動棄權處理。
4、調劑考生被我校擬錄取的,須在網上擬錄取通知後及時登錄調劑係統,接受“待錄取狀態”。
5、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由學校醫院組織。體檢不合格者,按教育部及我校有關規定執行。
6、學校會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後3個月內,學校會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複試、複查中表現差異大的,要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要予以嚴肅處理,並進行追究。
湖北師範大學研招辦及監督部門聯係方式: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714-6570761,yzb@hbnu.edu.cn;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0714-6573766,jiwei20060302@163.com.
學校地址:湖北省黃石市黃石港區磁湖路11號湖北師範大學
附件:
附件1.湖北師範大學202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doc.doc
附件2.湖北師範大學2024年研究生招生複試考生基本情況表.doc.doc
湖北師範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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