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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複試錄取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為切實做好202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於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政策透明、程序規範、信息公開、監督機製健全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研究生複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分管研究生工作相關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黨政辦公室(保密辦、網絡信息中心)、紀委機關、宣傳部、學生處、保衛處、教務處、研究生院、財務處、後勤保障處(校醫院)、國有資產與設備管理處、招標采購處和各學院(部)主要負責人組成,在學校招委會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全麵領導和監督全校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統籌解決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包括招生計劃的分配,複試錄取工作方案、調劑方案的製定,複試過程的監管,擬錄取名單的審定等。加強對研究生複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和服務保障的領導,做好考試期間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複試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加強工作監督,確保工作平穩有序進行。下設以下工作組:
1.應急處置與服務保障組:分析研判形勢及風險點,做好考試期間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開展保密教育,對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落實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製度;做好複試期間的複試組織、技術支持、安全保障及後勤保障。
組長:研究生院負責人
成員:黨政辦公室(保密辦、網絡信息中心)、宣傳部、保衛處、後勤保障處(校醫院)、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學院有關負責人
2.監督巡查組:負責對研究生複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對各學院複試現場進行巡視;嚴肅招生工作紀律,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受理有關申訴,及時調查並給以回複。確保招生複試工作平穩有序、公平公正。
組長:紀委機關、研究生院負責人
成員:紀委機關、研究生院有關工作人員
(二)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和研究生複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實行雙組長製,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任組長,並作為第一責任人,學院黨委副書記、紀檢委員、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等為主要成員,包括相關領域的專家(一般應有副教授以上職稱)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人員若幹名,全麵負責指導、實施學院複試工作。主要職責:製定本學院複試工作實施細則、調劑方案並組織實施,製定本學院應急處置工作預案,指導複試專家組進行具體考核工作,建立風險隱患排查台賬和信息報告製度,負責處理突發事件和複試考生提出的質疑、申訴,審核本學院的擬錄取名單等工作。學院招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資格審查組、複試專家組及工作督查組。
1.資格審查組
學院成立複試資格審查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任組長,主要職責: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
2.複試專家組
學院按招生學科(專業)成立若幹個複試專家組,每組由不少於 5 人的本學科的研究生導師或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組成。承擔科教融彙協同育人聯合培養研究生的學院,要與相關科研院所研究生導師組成聯合複試專家組。近親屬參加2024年學校碩士研究生複試或者存在可能影響複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係的人員不得參加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主要職責:在學院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實施複試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確定複試的具體內容,負責試題命製(含保密),進行麵試及評定複試成績,確定複試結論。
3.工作督查組
學院成立複試工作督查組,由學院紀檢委員任組長,主要職責:全程監督、巡查學院複試工作。
三、複試要求
1.各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上級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相關要求,以《武漢工程大學 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調劑方案為基礎,結合本學院的實際情況,科學製定本學院複試工作實施細則、調劑方案並嚴格執行,確保複試工作信息公開、程序嚴謹、操作規範。學院複試工作實施細則應包括:複試初試分數線、複試形式、複試時間、擬招生人數、複試內容、複試程序、複試要求、調劑條件、錄取規則等。承擔科教融彙協同育人聯合培養研究生的學院,還要聚焦聯合招生的學科專業和工作實際,製定複試工作實施細則。調劑方案應包括調劑基本條件、工作要求及流程等。複試工作實施細則、調劑方案應於複試或調劑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未按要求公布的複試工作實施細則、調劑方案一律無效。
2.各學院應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複試工作,並加強複試專家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複試專家和工作人員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範選拔人才的能力,確保工作質量。考中采取“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等方式,嚴防“作弊”。
3.各學院應細化工作流程,明確分工,事先準備好複試相關場所、環境、設備、資料、試題等,並提前進行演練。
4.各學院應以考生為中心,暢通考生聯係谘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谘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尤其要耐心做好淘汰考生的疑問解答工作。要提前將複試形式和複試各項要求告知考生,確保考生有足夠時間準備相關資料,做好相關安排。采取現場複試的,要精心做好入場、候考、飲水、秩序維護等服務保障工作;采取網絡遠程複試的,要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台使用辦法、複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要安排專門技術人員,做好技術指導與服務。同時,應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對不具備網絡遠程複試條件的考生,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5.各學院應做好複試全程錄音、錄像工作,與複試相關的全套紙質、音視頻等資料應妥善保存備查。複試結束後,各學院要及時公布參加複試所有考生的初試、複試和總評成績。
6.各學院要製定複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輿情監控,及時處置出現的問題,確保複試工作平穩有序。
7.各學院應嚴肅招生紀律,規範複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加強重點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督,落實“一崗多控、多崗監督”機製。命題、製卷、監考、評卷、統分與登分、複試信息發布、複試結果公示等關鍵崗位和環節必須安排2名以上教職工完成,並簽字確認。
8.各學院應設立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部門和通訊地址,明確電話的接聽時間並保證在該時間內有人接聽,確保考生舉報和申訴渠道暢通,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
9.各學院應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學校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四、複試工作
(一)複試形式
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確定複試方式,可采用現場複試或網絡遠程複試等,但同一學院同一專業應采取同一複試形式。具體形式由招生學院確定並通過複試工作實施細則公布。
(二)複試時間
2024年3月下旬-4月下旬,具體時間以各學院公布為準。
(三)複試名單確定
各學院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學科背景、科研潛質、綜合素質以及招生計劃數等情況確定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
1.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專項計劃招生指標和生源情況,自主確定、單獨劃線。其他學科(專業)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均不得低於國家分數線,在此基礎上,學院自主確定並公布本學院各專業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其他學術要求。
2.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數,自主確定複試差額比例並提前公布。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具體比例由學院根據複試形式、複試內容等確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複試。
3.根據生源情況,各招生學科(專業)分批進行複試。針對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學校將根據學科(專業)發展情況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進行再次分配。
(四)資格審查
各學院應根據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關於“報考條件”的要求,嚴格審核複試考生的報考資格,尤其應加強對考生學曆、學籍的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複試。複試資格審查工作由學院複試資格審查組組織實施。考生的報考信息以網上確認時的信息為準,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具體要求:
1.證件核查。複試前,學院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曆學位證書、學曆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複試。根據報考條件,所有擬參加複試的考生根據本人情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全日製應屆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交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在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成績單、政治審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國家承認學曆的本、專科畢業考生:須提交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證書認證報告》、政治審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的考生: 須提交準考證、身份證、所在學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門開具的該生已通過成人高考且2024年7月能準時畢業的學籍證明、政治審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交準考證、身份證、通過自學考試獲得的畢業證、《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證書認證報告》、政治審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影印件各一份。
(3)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已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係統”報名且通過學校資格審核的考生,根據規定可免初試直接參加複試,經複試考核合格可直接錄取。
(4)報考非全日製專業的考生還須提交定向單位委托培養函、在職證明或勞動合同等其中之一證明材料影印件一份。
學曆(學籍)信息檢驗存疑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之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錄取。
2.身份確認。各學院在複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曆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3.複試費交納情況核查。參加複試的考生複試費為100 元/人次。各學院要對複試費交納情況進行核查,未交費者視為放棄複試資格,不予安排複試。
4.承諾書簽定情況核查。參加複試的考生須簽訂《武漢工程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考生誠信承諾書》,並按照學校要求進行複試。各學院要進行認真核查,確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實、複試過程規範、複試結果有效。
(五)複試內容
複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素養、創新能力、外語水平、培養潛力、心理品質等方麵的內容。可通過考生遞交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考查。複試考核具體內容由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科學規範確定。
1.外國語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國語聽力和口語能力,可通過收聽音(視)頻方式或對話方式考核。具體由招生學院確定。
2.專業素養和實踐(實驗)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對學校招生簡章中複試科目相關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題型,難易度適中,便於實時作答。采取現場複試的,采用閉卷筆試考核方式,考試時間不低於90分鍾,具體時長由學院根據複試科目特點和考查需要確定。采取網絡遠程複試的,可采用麵試環節植入考試方式,即考生隨機抽取相應題目作答,當場展示作答結果等;也可采用網絡化傳統閉卷考試方式,即使用統一網絡平台,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同一輪次考生統一時間進場,在視頻監控下、規定時間內答題並按要求提交答案。具體方式、要求等由招生學院確定。
3.綜合素質。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誠實守信以及治學態度、心理素質、創新能力與潛質等方麵,通過麵試方式考核。具體由招生學院確定。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要求考生提供相應的背景支撐材料作為複試評分的參考依據,但事先需在複試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
4.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報考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由招生學院自行組織。考試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加試形式由各招生學院根據複試形式自定。對符合複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滿兩年的高職高專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幹課程(筆試),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每門課程考試時間不少於60分鍾,具體由招生學院確定,滿分100分。試題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但單科成績不合格者(低於 60 分)不予錄取。
6.數學加試。加試形式由各招生學院根據複試形式自定。調劑考生由初試科目不含數學的第一誌願專業調入我校初試科目含數學的專業時,須加試數學。數學考試時間不少於60分鍾,具體由招生學院確定,滿分10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但單科成績不合格者(低於 60 分)不予錄取。
7.學校不進行破格複試。
(六)成績計算
1.複試成績計算。複試成績總分100分。複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低於60分)。複試的某一方麵是否具有一票否決權,各學院可根據選拔人才需求自行製定,且應在複試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
2.總成績計算。根據不同複試形式,確定初試和複試成績權重。
采用現場複試:初試總分300分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3)*60%+複試成績*40%;初試總分500分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5)*60%+複試成績*40%。
采用網絡遠程複試:初試總分300分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3)*70%+複試成績*30%;初試總分500分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5)*70%+複試成績*30%。
五、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試加分按照《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有關規定執行。初試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六、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並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誌願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相關調劑要求。
(二)調劑工作要求
1.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辦理調劑手續。
2.學校將根據國家關於調劑工作的相關規定以及考生初試成績、學科背景、科研潛質、綜合素質等情況確定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調劑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並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複試合格、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網上設置“待錄取”,調劑考生須做出明確回複。考生一經接受“待錄取”,即不得更改。
3.學校調劑工作方案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誌願專業範圍等學術要求的,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後,由招生學院按規定在調劑方案中公布並執行。
(三)調劑注意事項
1.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學校和各學院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複試辦法等信息,以及相關專業不同學習方式(全日製和非全日製)、培養、獎勵、就業等相關政策,做出理性選擇。
2.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要求,考生如申請調入非全日製專業,資格審查時須向培養單位提交定向單位委托培養函、在職證明或勞動合同等其中之一證明材料,滿足在職定向就業生的相關要求方可調劑。
七、錄取工作
堅持“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各學院招生計劃和複試工作細則進行錄取。
1.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複試過程中如有不誠信行為且經查實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低於60分)不予錄取;複試成績不合格者(低於60分)不予錄取。
2.錄取原則:按照複試階段,實行分批次錄取,先錄取第一誌願考生,再根據調劑批次分批次錄取調劑考生。各批次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參加我校2023年暑期學術夏令營活動被評為優秀營員,第一誌願報考我校且初試成績達到報考學院相關專業複試資格線,複試合格,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各學院的複試結果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分管研究生副院長聯合簽署意見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送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各學院的複試工作領導小組對複試錄取結果負責。
4.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在錄取前,須在網上向學校提交真實有效的定向單位委托培養函、在職證明或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否則不予錄取。已錄取考生在新生報到時,將以上證明材料原件一份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5.入學後3個月內,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學校將對考生報考資格、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符合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保密工作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等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保密要求,所有參與複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需進行保密教育並簽定保密承諾書。
九、信息公開
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認真做好對公開信息的審定核準和谘詢解釋工作。
研究生院公布學校複試錄取工作方案、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擬錄取名單如有變更(如取消錄取、增補等),另行公示。
學院公布複試工作實施細則,調劑方案,學院或學科、專業、方向招生人數,參加複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複試成績、聯係谘詢電話等。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說明。
十、其他工作
(一)體檢
體檢安排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二)思想道德表現和心理測試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提交政審表,學校通過“函調”或“派人外調”等方式對考生思想道德情況進行考察。學校將組織心理健康線上測試,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參加心理測試,須簽署並提交承諾書,保證為本人參加測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第二輪思想道德表現和心理測試,不符合錄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谘詢及監督聯係方式
武漢工程大學研究生院,谘詢電話:027-87940025;郵箱:yzb@wit.edu.cn
武漢工程大學紀委機關,監督電話:027-87195662;郵箱:witjw@wit.edu.cn
十二、附則
1.本辦法由學校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相關招生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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