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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關於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精神以及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關於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要求,並結合《江蘇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蘇師大研〔2022〕18號),特製訂我校202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複試與錄取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保證質量,優化結構,綜合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堅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過程公開,程序嚴謹,操作規範。
二、組織管理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擬訂學校年度招生計劃方案,審定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複試分數線及複試錄取實施辦法。研究生院統一管理學校調劑工作,統一審核學院調劑細則、統一發布調劑信息、統一監督巡查、統一審核調劑複試及錄取名單、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各招生學院(以下簡稱各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製定本單位《202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複試與錄取實施細則》,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具體落實,確保工作政策執行準確、組織有序、管理到位。
學校成立複試工作巡視組,負責對複試工作進行巡視;成立複試工作監察組,負責對複試工作進行監察。
三、複試分數線及複試比例
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所報考我校專業複試分數線要求。我校複試分數線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複試分數線以學校公布為準。
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原則上采用差額複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上線生源不足1:1.2的專業除外)。第一誌願複試人選以初試總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四、複試方式和要求
所有擬錄取考生(含“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均須參加所在學科(專業)的複試。202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一誌願考生采用現場綜合複試,調劑考生采用網絡遠程綜合複試。
(一)現場綜合複試
現場綜合複試一般包含筆試、綜合麵試兩個環節。現場綜合複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專業綜合能力、外語能力成績三部分得分相加,滿分為220分。
1.筆試一律采用閉卷考試,科目見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方向、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目錄。專業課考試時間一般為1.5小時(特殊專業複試科目除外),滿分100分(含報考公共管理碩士(125200)、會計碩士(125300)和旅遊管理碩士(125400)加試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科目,計20分)。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與專業技能及相關知識的掌握程度,考查其是否具備攻讀本學科專業碩士學位的素質和能力。
2.麵試分為外語能力和專業綜合能力兩部分,總分為120分。
(1)外語能力由各單位自行組織,現場評分。該項滿分為20分,考生得分計算辦法為各位複試專家打分累計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數)。
(2)專業綜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和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和能力。該項滿分為100分,考生得分計算辦法為各位複試專家打分累計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數)。
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通過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素質;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二)網絡遠程綜合複試
網絡遠程綜合複試分為外語能力和專業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複試總成績為外語能力、專業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得分相加,滿分為220分。
1.外語能力考核以考生外語自我介紹、專家就複試相關問題外語提問等方式組織,該項滿分為20分,考生得分計算辦法為各位專家打分累計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數)。
2.專業綜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和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和能力,該項滿分為200分(保留2位小數)。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各單位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進行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麵。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複試前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和旅遊管理碩士除外)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幹課程。
加試采取現場筆試方式進行。每門課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但任一門課加試成績達不到60分者,則取消複試資格。
(五)其他
1.因招生計劃原因未能錄取的一誌願考生申請調劑到我校其他相關專業時,需再次參加調劑專業的複試。
2.我校非全日製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3.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後3個月內,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調劑複試
對於錄取第一誌願上線考生人數不足的專業點,我校接收調劑。
調劑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調入我校專業對應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並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第一誌願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初試科目要求統考英語科目的專業不接受其他語種考生調劑。
3.第一誌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我校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各專業。
第一誌願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相關專業複試分數線。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5.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
6.我校接收調劑專業接受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誌願專業範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複試辦法(含考生進入複試的遴選規則)、谘詢渠道等信息見我校後續公布的調劑複試錄取辦法。
調劑申請流程:
我校根據複試錄取情況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http://yz.chsi.com.cn/yztj/)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jszs.jsnu.edu.cn/)統一公布擬接收調劑考生的計劃餘額信息、調劑係統開關時間、調劑複試辦法和聯係谘詢電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報調劑誌願。報考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參加複試名單。
六、總成績的計算辦法及排序要求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與複試成績組成,具體計算方法為(總成績與複試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
第一誌願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60%+複試成績×40%。
調劑複試考生: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60%,複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50%。具體占比及計算辦法見我校後續發布的各招生學院調劑複試與錄取實施細則。
考生按總成績進行排序,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非全日製和全日製考生按照學習形式分別排序;同一學科(專業)原則上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但同一學科(專業)下不同招生方向對擬錄取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有不同要求的,可按招生方向分別排序;“調劑複試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總成績排序單列。總成績相同情況下的考生排序由各學院在複試錄取細則中公布。
七、錄取
各單位根據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中含第一誌願考生、調劑考生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不含推免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在研究生院網站以及中國研招網信息公開平台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未通過資格審查者;
2.未通過或者未完成學曆(學籍)認證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複試中專業綜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現場複試中專業綜合能力麵試得分達不到60分或者網絡遠程綜合複試中專業綜合能力考核得分達不到120分);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不合格者(即任意一門達不到60分);
6.經核實在初試或複試中有嚴重違紀、舞弊情況者;
7.報名材料弄虛作假者;
8.其他違背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情況者。
(二)各單位完成複試工作後,應及時在學院門戶網站公布各學科專業考生複試成績。
(三)調檔與簽定協議
擬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還須到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往屆畢業生預計7月初調檔,應屆畢業生可推遲到畢業後調檔)。擬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八、體檢
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並進行。有關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九、信息公開與監督
(一)公示期內各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的複試結果負責。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範、充分、及時予以公開,並按照“誰公開、誰把關” “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二)我校將通過江蘇師範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向社會公布我校複試錄取辦法、實施細則、複試時間、錄取名單等信息。各單位暢通考生聯係谘詢通道,提供監督電話和電子信箱,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接受考生關於複試平台使用辦法、複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的谘詢。
江蘇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jszs.jsnu.edu.cn/
研究生院谘詢電話:0516-83656219
(三)考生對學院碩士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向學院書麵形式具名提起申訴。申訴人對答複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四)研究生招生複試和錄取工作接受校紀委監督,監督電話:0516-83656087,電子信箱:jiwei@jsnu.edu.cn。
(五)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文件執行。
本辦法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由研究生院進行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等上級主管部門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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