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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複試、調劑、錄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環節。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教育方針,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於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及省教育廳關於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為加強和規範複試錄取工作,結合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1.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麵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範執行招生政策,切實做好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各項工作。
2. 科學選拔,保證質量。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並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考查,充分發揮和規範導師群體在複試選拔中的作用,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3.公平公正,同一標準。做到過程公開、政策透明、程序嚴謹、操作規範。統籌全日製與非全日製研究生的複試錄取工作,堅持同一標準。加強監督機製,維護考生和導師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複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製,嚴格複試過程規範管理。
4.全麵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麵全麵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誠信品行、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麵的考核,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5.客觀準確,評分有據。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和評價方法,複試考核成績量化。
6.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複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進行領導和統籌管理,製定相關工作辦法,由研究生院組織學院開展複試錄取各項工作。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本單位研究生複試錄取的各項工作,組長是本學院複試錄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所長)為直接責任人。各學院要充分認識複試工作的重要性,建立有效的監督和約束機製,明確職責,責任到人。各學院根據本實施辦法、自身辦學特色、專業要求以及實際相關情況,製訂學院複試錄取工作細則,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報研究生院備案後在學院網站公布並組織實施。複試細則中還應提供考生谘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係部門、電子郵件、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保證相關渠道暢通,並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未經研究生院同意,各學院不得擅自向社會和其他機構以及考生本人發布或提供有關複試的任何資料和信息。
2.學院根據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成立複試小組。複試小組應集體研究製定本專業考生複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並具體組織實施。同一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設兩個及以上複試小組的,應執行統一的辦法及評價標準。要充分發揮導師群體在招生選拔中的主體作用,堅決避免複試走過場的現象。在麵試考核階段,複試小組成員在評分前應召開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采取實名製。麵試小組成員原則上不少於5人(含1名英語水平較好的教師),設組長1名,具體負責本組麵試各個環節的工作;另配備秘書1-2名,負責麵試的記錄工作(麵試全程錄音錄像);麵試小組成員隨機分配進組。
3.複試前各學院要規範複試工作人員遴選與培訓要求,加強製度管理。要選派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複試工作。要對所有複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麵的培訓,規範其工作行為。
4.學校成立複試工作巡視組,巡視組成員由校紀檢監察機構和研究生院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對各學院的複試工作履行監督職能。各學院相應成立複試工作巡視組,負責對本院的複試工作進行監督。複試期間將采取線上係統巡查及現場巡查兩種方式對複試工作進行監督。
三、招生計劃與複試分數線
1. 學校根據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學校發展規劃及各單位生源情況等確定各學院招生計劃。各學院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本學院研究生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確定所屬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的招生計劃和複試分數線,部分專業按招生方向確定複試分數線。同一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招收全日製和非全日製研究生時須執行相同的分數線和錄取標準,並實行相同的組織管理機製和工作流程。
2. 我校實行差額複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複試。擬複試人員名單經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後對外公布,複試考生由學院及時通知。
3.我校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共計12個,由全校統籌使用,不占學院普通招生計劃。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初試分數必須達到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劃定的士兵計劃分數要求。
四、調劑
一誌願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啟動調劑程序時,須提前在網上公布調劑辦法。明確調劑缺額、調劑要求、報名時間、調劑流程等。其中調劑要求須與本單位複試辦法的要求相符,每次調劑報名持續時間不得少於12小時。調劑複試考生名單須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後方可發送複試通知。
調劑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調入專業與第一誌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4)具體接收專業、人數、條件見各單位調劑辦法。其中報考學習方式為非全日製的考生不能申請調劑全日製專業。
(5)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複試調劑服務係統”進行。未通過該係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五、複試安排
1.複試形式
根據教育部複試錄取工作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202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可采用現場複試形式或網絡遠程複試形式(原則上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同一批次的複試,采用同一種複試方式),學院須製定詳細的複試方案,具體以相關招生學院發布的複試辦法為準。各學院須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複試過程規範,精心設計複試內容,確保複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曆證書、學曆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應屆生)、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電子文件及學院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複試資格審核工作由相關學院組織進行,一誌願考生須根據學院要求提前提交電子材料,紙質材料線下考試時提交現場考務人員;調劑複試考生按學院要求提交相關電子材料。
(1)達到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複試分數線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
(2)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加分項目的請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未經資格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複試。
2.複試內容
(1)專業基礎知識考核
專業基礎測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是否具備本專業碩士生入學的基本要求,滿分100分。
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的命題及考試由各學院組織,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複試總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及格(低於60分)的考生不得錄取。
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不加試。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會計三個專業學位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2)專業綜合素質考核(含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專業綜合素質考核是為了考核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也考核考生的思維能力、治學態度、專業技能、個人誌趣與特點,以及是否具有創新精神,滿分100分。考核按複試小組製定的複試內容和形式進行,考核內容應建立試題庫,隨機抽取試題。複試小組成員應根據本專業複試辦法和評分標準,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當場獨立地給每位考生進行打分,考核打分采取實名製,以複試小組成員給定成績的平均值作為考生專業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秘書應認真做好記錄,並填寫麵試情況表。各學院在考核過程中須做好全程錄音錄像及記錄工作。
(3)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測試考生實驗和操作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具體情況自主設定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項目(分值應納入專業綜合素質考核總分中),並報研究生院備案。
(4)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學院要始終把立德樹人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和培養工作的根本標準,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麵衡量,以德為先,加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麵。各學院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複試體檢及相關工作
考生體檢標準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由校醫院統一組織,對體檢不合格且無法滿足入學條件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入學前3個月內已進行過體檢的考生可不參加學校組織的體檢,按學校體檢要求將體檢報告複印件交給校醫院,推免生及統考考生統一參加體檢。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線上心理測試,具體見複試相關通知。
4.複試的相關費用
複試費80元(網上支付,詳情請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複試須知),同等學力加試按照每門80元收取。
5.學科(專業)複試工作說明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側重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和創新能力等方麵的內容;應用型碩士研究生要研究製定適合專業學位研究生選拔特點的複試辦法和內容,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麵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麵的考查。
6.再次複試
如網絡遠程複試中出現突發狀況或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將對相關考生再次複試。
7.複試材料存檔
複試工作結束後,各學院須將複試考核評分表、擬錄取彙總表等相關材料上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複試筆試試題、答卷、加試試卷、錄音錄像由學院保存備查,所有機密級材料保管三年。
六、成績計算
1. 家具設計與工程、設計學、城鄉規劃學、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風景園林學院)學術學位,和風景園林碩士、設計碩士、會計碩士、機械(工業設計工程方向)專業學位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折合成100分製)× 0.8+複試總成績(折合成100分製)× 0.2
2. 其他各專業按照
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折合成100分製)× 0.7+複試總成績(折合成100分製)× 0.3
3. 其中複試滿分為200分,專業基礎知識考核和專業綜合素質考核各100分。
七、錄取
各學院根據學院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的綜合成績上報各專業擬錄取名單(不含推免生),經審批後應及時在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擬錄取專業(研究方向)等基本信息。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或複試加分等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公示時間不少於 10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 10 個工作日。全校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確定。對不予錄取的考生,各學院應安排專人及時將複試結果告知考生本人。
1.複試考生有下列情況的不予錄取:
(1)複試或加試科目成績低於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調劑考生未確認待錄取。
(4)報名材料弄虛作假。
(5)其他。
2.調檔與簽定協議
對擬錄取為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會向檔案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後調檔)。擬錄取為非全日製的考生,須在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南京林業大學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培養協議書》及定向就業合同。非全日製(就業方式須填定向)研究生不調取人事檔案及黨團關係材料,不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不安排住宿,須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3.錄取通知書發放
擬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同意並備案後,我校預計將在6月左右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如需變更通訊地址,應當於複試錄取期間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係統內申請更改。
八、招生錄取信息公開
各學院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73號)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公開製度,開辟專欄,及時公布複試名單、複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信息,並同時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等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範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各學院對於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要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範、充分、及時予以公開,並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學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對研究生招生的相關信息進行公開或公示,確保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範、內容發布及時。
所有錄取信息將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簡稱“研招信息公開平台”)備案並公開。新生學籍注冊以“研招信息公開平台”備案的信息為準。
九、其他
1.各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院考生的複試結果負責,如考生提出質疑,各學院須負責向考生做出解釋。
2.各學院要做好複試工作的宣傳谘詢工作,及時公告研考複試各項工作時間安排和相關要求,並做好提醒工作,為考生提供政策解讀和谘詢指導。
3.複試小組成員和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責任心強,工作嚴謹、作風正派,當年無直係親屬報考與本人複試工作範圍相關的學科、專業。參與命題、閱卷、複試、現場評分和錄取工作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必須簽署《保密責任書》,維護教育的公平公正。複試命題、筆試、閱卷工作須嚴格按照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和學校相關組織要求執行。筆試部分的命題、閱卷、核分、登分等環節須嚴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麵試部分須由麵試小組精心組織,做好抽題、分組等工作,認真記錄麵試內容、簽署麵試成績和評語。
4.各學院在複試工作中要加強自律與監督。學院應嚴格執行責任追究製,堅決抵製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複試錄取工作的公正性、權威性和嚴肅性。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人員,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5.考生本人須簽寫《誠信複試承諾書》,承諾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實和複試過程誠實守信。在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新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6.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為我校研究生院。未盡事宜以《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我校將按照上級和學校要求,公平、公正、科學、精準做好複試相關工作,嚴格規範執行招生政策,確保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十、聯係方式及申訴渠道
聯係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s://yz.njfu.edu.cn/
電子信箱:grad2@sina.com
微信公眾號:南京林業大學研招辦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龍蟠路159號南京林業大學
監督電話:025-85427119(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25-85427248(紀委)。
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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