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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學校招生複試錄取工作安全、平穩、有序的進行,依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文件要求,及教育部教學司〔2024〕1號《關於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規定,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複試工作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製健全。
2、堅持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成立校院兩級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及專業複試小組。
(一)學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
工作職責:
1.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遼寧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並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製訂實施工作方案。
2.加強組織協調,統籌推進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程,審議決策考試招生等重大事項。
3.全麵負責學校研究生的複試、調劑、錄取和常態化指導工作,審批校院兩級複試工作方案(細則),確定複試要求及招生計劃分配方案。
4.組織命題、製卷、評卷、複試、思想政治素養與道德品質考核、體檢、錄取等工作,並做好相應的安全保密工作。
5.按規定開展招生宣傳、谘詢、招生信息公開和相關解釋工作,統一發布調劑信息,統一監督巡查,統一審核調劑複試及錄取名單,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6.加強輿情應對,對涉及研究生複試錄取的輿情信息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解釋說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妥善處置。
(二)培養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
工作職責:
1.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沈陽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製定各培養單位複試實施細則,並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公布並嚴格執行。
2.複試前應當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對比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複試。
3.複試命題工作應嚴格按照命題規範流程及保密要求開展,並簽署《研究生招生考試命題教師保守國家秘密責任書》,不組織任何有關研究生考試的補習和輔導活動。
4.對複試的各個環節負責,並開展對專業複試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麵的相關培訓,專業複試小組成員應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分規則和評分標準,公平公正的考核考生並給出分數。
5.根據考生申請,對本單位有關招生考試行為進行調查、處理並給予答複,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培養單位專業複試小組
各培養單位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可根據參加複試的人數情況成立若幹專業複試小組。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平公正的專業教師成立專業複試小組。專業複試小組成員原則上由研究生導師或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每個專業複試小組成員不少於5人,設置組長1人,另須配備1-2名助理(秘書)。
工作職責:
具體負責專業測試及麵試的實施工作,助理(秘書)負責做好評分記錄及考生作答情況記錄,複試全程錄音錄像,複試期間所有記錄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動,評分記錄及考生作答情況記錄交由研究生院妥存備查。
三、複試相關要求
(一)複試比例及招生計劃分配情況
1.複試采取差額形式,符合2024年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按初試總分由高至低,計算複試人數時遵循有小數點進位原則。以研究生院官網公示擬招生人數為基數,合格生源比例超過150%的,按差額比例150%進入複試。合格生源比例不足150%的,按實際合格生源組織複試。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單獨排序,總分為2024年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總分的60%,以研究生院官網公示擬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人數為基數,按差額比例150%進入複試,合格生源比例不足150%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複試。
(二)複試形式
1.學校複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複試形式進行。由網絡遠程麵試係統對複試全程錄音錄像(包括專業複試小組成員、考生現場情況)。
建立雙識別、三隨機、四比對工作機製,雙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四比對:綜合比對考生與“報考庫”、“學籍學曆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中信息。
2.各培養單位遠程複試平台原則上統一使用教育部推薦的學信網官方平台,各培養單位確保掌握平台使用功能,提前組織專業複試小組及工作人員模擬演練,確保複試過程順利進行。
(三)複試安排
按照教育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原則上一誌願考生3月底前完成複試工作,調劑考生4月底前完成複試工作。
(四)複試資格審核
培養單位負責組織對考生進行複試資格審核。考生原則上須通過遠程網絡複試係統提交以下材料(具體提交途徑由培養單位規定):
1.往屆生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並保證學曆信息與研究生報名信息完全一致。網上無法查詢學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
2.應屆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本科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公章)、《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並保證學籍信息與研究生報名信息完全一致)、畢業證書(入學時補驗)。
3.退役大學生除了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服役部隊簽發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退出現役登記表。
4.大學生村官除了提供往屆生材料外,還需提供:村任職合同書、考核登記表、村官期滿轉到其他單位的相關證明。
5.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除了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申請書、漢語教師誌願者資格證、漢語教師自願者任期證明、考核等榮譽證書。
6.在域外獲得學曆學位證書考生在複試前須提供:身份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7.參加複試的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複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複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複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考生的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五)複試內容
複試內容包括專業測試和綜合麵試,均通過網絡遠程複試平台進行。每名考生的複試時間原則上不少於20分鍾。
1.專業測試內容為原專業筆試內容(100分)。專業測試參考書目詳見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綜合麵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能力(100分)、外語聽說能力(50分)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計入考生總成績。
3.我校125603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4物流工程與管理、125300會計、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以上五個專業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的具體組織工作,滿分100分,計入複試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碩士(125100)、工程管理碩士(125601)考生]須加試兩門專業課,加試科目見招生簡章。考試時間為每門課不少於20分鍾,滿分各100分。加試科目考試通過網絡遠程複試平台進行。
(六)享受加分照顧政策
1.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3.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四、調劑相關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調劑考生第一誌願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A類考生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5.退役大學生調劑分數線: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學校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6.教育部調劑政策中規定的其它條件及要求。
7.各培養單位可在此基礎上,根據培養需要提出其他學術要求。
五、錄取
(一) 錄取原則
1.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報考學習方式,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2.一誌願考生優先錄取。
3.出現如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複試成績不合格者。即複試總成績低於60%,專業測試成績低於6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低於60%,外語能力測試成績低於60%,滿足以上中的任意一項視為複試成績不合格。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任一門成績低於60%者。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二)錄取成績計算
1.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實行累計量化的辦法,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製)×70%+複試成績(折合成百分製)×30%,總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初試外語小分從高到低排序,外語分數一致時,以第一門專業課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管理類綜合能力考生參考管理類綜合能力考試成績)。
2.複試成績組成
複試成績=專業測試+綜合麵試成績
(三)關於就業方式的說明
1.被學校擬錄取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應與學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簽署完成的定向協議郵寄至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視為放棄錄取。
2.被學校擬錄取的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入學前需將本人人事檔案轉至學校。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製度
(一)複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對破格複試、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
(二)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七、體檢要求
擬錄取考生的體檢工作,在新生入學後按照學校要求統一進行,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八、新生入學後複查辦法
入學後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複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監督、複議製度及輿情應急方案
(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在學校研究生院招生網站公布招生工作監督電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及時調查處理考生反映情況。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加強複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
(二)實行複議製度。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及各培養單位在公示期內要及時受理複議申請,複議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三)突發事件及輿情應急處置。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指揮、協調,各相關單位須密切配合,履行職責,切實保障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順利完成。突發事件及輿情應急處置依照“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密切配合,科學處置”的組織原則和“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協調原則,針對網絡複試各風險環節,尤其是在網絡連接可靠性、考風考紀的監管等方麵,強化技術支持與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發揮各方麵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複試期間突發事件及輿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複試錄取工作政策谘詢及宣傳
通過校園網、電子郵件、安排研究生院和培養單位專人負責,構建複試錄取工作政策谘詢及宣傳體係。
十一、其他
複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製度,凡有直係親屬參加複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複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方案如有同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不符,按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執行。
沈陽大學研究生院對本方案具有最終解釋權。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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