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是國內第一批成立的公共管理學院,以推進中國公共管理學科發展,服務國家治理現代化及推進全球治理為己任,在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方麵取得了顯著成績。2013年,清華MPA項目成為美國之外全球首例通過全球公共政策、事務與管理院校聯盟(NASPAA)認證的公共管理碩士項目,是中國首個通過NASPAA國際認證,並完成第二輪國際認證的MPA教育項目。2017年,在教育部組織的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中,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科被評為A+學科。2018年,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專業學位教育在全國首次專業學位水平評估中獲評A+。
清華大學MPA教育的目標定位是培養引領國家發展與人類進步的公共事務領導者,強調“植根中國,放眼世界”,注重“價值、知識和技能”三位一體的公共領導力提升。
一、招生名額
麵向全國招收非全日製公共管理碩士(MPA雙證)專業學位研究生190名(具體以當年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招生方向
主要招生方向:公共政策、政府管理(含政府運行保障管理)、公益慈善與社會治理、全球治理、應急管理、發展規劃、鄉村振興、大灣區、可持續發展、數字治理、智能社會治理。
雙碩士學位項目:清華大學-日內瓦大學“可持續發展公共政策”(MPP-SDG)國際雙碩士學位項目、清華大學-香港城市大學MPA-EMBA雙碩士學位項目。
(以上方向為暫定,部分招生方向、項目後續單獨發布招生通知)。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截止2024年8月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學前,所獲學曆學位及工作經驗必須滿足下列情況之一:
(1)獲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曆後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驗。
(2)獲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或大學本科結業後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經驗。
(3)獲國家承認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後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驗。
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曆證書報考,須通過(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雙學位項目的報考條件另行規定。
考生應在報名前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包括學校和報考院係、專業、項目發布的報考條件),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產生的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生報名及確認程序
考生須嚴格按照清華大學研招網(http://yz.tsinghua.edu.cn/)後續公布的“清華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清華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統考)”(包括目錄裏的備注)和本通知的相關要求進行報考。
以下報名環節和確認環節都必須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
1.網上報名環節
(1)所有考生均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https://yz.chsi.com.cn/)。
(2)報名時間:2023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具體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
報考專業: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專業代碼125200)
考試科目: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199)、英語二(204)
報考類別:定向就業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還須按照清華研招網後續公布的“清華大學2024年碩士生招生相關事宜須知”、“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清華大學報考點公告”中的相關要求報名。
(3)學曆校驗
報名係統將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
未通過網上學曆(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曆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認證報告提交方式和時間以清華大學研招網通知為準。
2.報名確認環節
(1)清華大學考點
凡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的考生,必須在中國研招網報名係統中交納初試報考費,在交費成功24小時(節假日順延)後,登錄清華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係統(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上傳電子照片、北京戶籍或2023年在京連續6個月社保繳納證明,通過審核方可參加初試,具體要求以“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清華大學報考點公告”為準。
(2)其他考點
在其他考點報名參加初試的考生在中國研招網報名後,按照當地報考點的要求交初試報考費和進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考生應在報名前主動了解報名程序、確認程序和報考點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報名和確認程序的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資格審查、初試、複試與錄取
1.資格審查於複試期間統一進行,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複試、錄取。具體安排詳見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官網。
2.初試
考生應當在初試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生須按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憑《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3.複試
複試分為考前麵試和考後複試。複試為專業綜合考核,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安排在複試期間進行。雙學位項目複試另行通知安排。
(1)考前麵試
1)日程安排
第一批考前麵試安排:
招生網站申請時間:2023年4月20日-6月10日,麵試名單公布時間:2023年6月25日,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綜合麵試時間:2023年7月2日(周日)。
第二批考前麵試安排:
招生網站申請時間:2023年7月20日-9月10日,麵試名單公布時間:2023年10月7日,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綜合麵試時間:2023年10月14日(周六)。
以上時間為暫定,麵試結果一般在麵試結束後一周左右公布,相關日程如有調整,將在學院官網提前通知。
2)提交申請
工齡滿5年以上並有豐富的公共管理或其他管理工作經驗者可以申請考前麵試。
考生須通過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MPA招生係統網站(http://admission.sppm.tsinghua.edu.cn/)提交考前麵試申請,注冊、選擇麵試批次、填寫基本信息、上傳申請材料掃描件(清單如下):
① 個人綜合自述原件(不超過1000字,包括思想政治表現、外語水平、研究計劃、職業經驗與職業規劃等,簽名須手寫);
② 工作單位曆任或現任領導推薦信兩封原件(簽名須手寫);
③ 有效身份證原件(正反麵);
④ 教育背景材料: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境外獲得學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的成績單複印件(加蓋檔案管理單位紅章,以研究生學曆報考者還需提供研究生期間成績單);
⑤ 工齡證明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⑥ 近5年內考生獲得的主要表彰材料(獲獎證書、發表作品等);
⑦ 其他自願提交的材料。
注:資格審查環節將嚴格審查有效身份證、教育背景材料等原件。
考前麵試安排和結果可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官網MPA招生信息欄目查看。每位考生一年隻能申請一次考前麵試,通過考前麵試的考生可獲得2024年MPA預錄取資格或預錄取遞補資格。具體名額根據每批次考生質量確定。
(2)考後複試
考後複試一般於2024年3月舉行,複試分數線、複試名單和複試細則及具體安排詳見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官網MPA招生信息。考後複試包括以下考生:
①初試成績達到清華大學MPA複試線,參加考前麵試但未獲得“預錄取資格”或“預錄取遞補資格”的考生;
②初試成績達到清華大學MPA複試線,參加考前麵試獲得“預錄取遞補資格”,但未遞補成功的考生;
③初試成績達到清華大學MPA複試線,未參加考前麵試的考生;
其他符合相關政策入圍複試的考生。
4.錄取
符合我校MPA申請或報考條件的考生,達到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及我院規定的入圍複試基本要求,根據我校MPA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錄取,寧缺毋濫。錄取方式分“考前批次”和“考後批次”兩種:
(1)考前批次
參加考前麵試並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如初試成績達到國家線(A類),可直接進入擬錄取程序;如初試成績未達到國家線(A類),預錄取資格可保留1年。
參加考前麵試獲得預錄取遞補資格的考生:如初試成績達到國家線(A類),在同批次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放棄或者初試成績沒有達到國家線(A類)的情況下,按照同批次獲得預錄取遞補考生麵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成功遞補的預錄取遞補資格考生將進入擬錄取程序。未成功遞補的預錄取遞補資格考生,自動進入考後批次錄取程序。
(2)考後批次
參加考後複試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通過考後複試的考生將進入擬錄取程序。
擬錄取碩士生需在錄取前簽訂相應協議書,經資格複審確認合格後發放錄取通知書。資格複審包括學曆學業複審及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情況複審。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預計為2024年7月,入學時間預計為2024年8月下旬。所有錄取MPA考生,清華大學不予調檔案或調戶口,畢業不予派遣,無需轉黨團組織關係。
六、學習方式
上課地點為清華大學。學習年限:2.5-4年,學習方式包括以下兩種,學生可根據情況自行選擇。
1.分段集中上課:每學期集中1次,每次學習6周左右。課程學習共4個學期。
2.晚上和周末上課:課程學習共4個學期。
七、證書授予
按照清華大學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通過學位論文答辯,並經清華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授予清華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八、其他說明
1.請申請人或考生在安全場所上網報名、支付報考費,因自己操作失誤或網上支付帳號和密碼泄漏造成的損失,我校概不負責。網上支付報考費、複試費前務必慎重考慮,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考試、考核者,已支付費用不退。
2.複試時,考生須提交原所在學校出具的成績單原件或本人檔案中《在校曆年學習成績表》複印件並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3.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含成績單)一律不予退還。
4.申請人或考生須承諾學曆、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凡存在學術不端行為、違反考試紀律、弄虛作假、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麵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申請)、錄取或學習資格。
5.如果上級部門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計劃調整,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6.我校以研招信息平台、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我院不指定考試科目的參考書目和參考材料,不劃定考試內容範圍。
8.清華大學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9.因學校學生宿舍資源緊張,定向就業類別(不轉檔案)碩士生(含MPA)不安排學生宿舍住宿。
10.聲明: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根據學校招生有關規定自主招生,堅持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招生原則,不限定考生畢業專業、職業行業、年齡、性別、民族、地域等。學院未與社會任何單位、個人、培訓機構開展招生合作。
九、信息查詢、申訴及聯係方式
1.信息查詢
申請或報考、成績、錄取等信息可在清華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係統及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官網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招生信息。
清華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係統網址:https://yzbm.tsinghua.edu.cn/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官網:www.sppm.tsinghua.edu.cn
2.谘詢及申訴聯係方式
申請人對我院碩士生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以書麵形式具名向我院提起申訴。
谘詢申訴聯係人:黃老師
電話:010-62794348 郵箱:mpa@tsinghua.edu.cn
申訴監督郵箱:xiaowenjing059@tsinghua.edu.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學辦公室(郵編100084)
歡迎考生報考清華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雙證)專業學位!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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