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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202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將堅持“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
二、組織管理
學校碩士研究生的複試錄取工作實行學校、學院兩級管理模式:
(一)校級層麵。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製定我校招生複試錄取政策,全麵指導、統籌和協調我校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具體負責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和管理。
宣傳部加大對我校複試工作的宣傳及輿論監督。對有苗頭性輿情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核查並上報;一旦有重大輿情時間,第一時間上報。
保衛處負責加強複試期間考場外圍通道的巡邏工作,加強複試期間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和校園治安管理,及時處置複試期間突發安全事件。
紀檢監察室監督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和二級學院複試組織實施過程中重點環節、重要崗位紀律執行情況。指導二級學院做好考生申訴處理工作,對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提出處理建議。
信息技術中心負責保障校內網絡運行正常流暢,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
後勤服務中心負責處理複試期間的健康突發情況,做好必要的醫療保障。保障複試期間考場內的網絡水電正常運行。
(二)學院層麵。各二級學院成立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學科(專業)專家複試小組、資格審查小組、應急工作組,各工作小組實行組長責任製。
1.二級學院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統籌、協調、監督、管理本學院的複試錄取工作。製定本學院複試與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含調劑辦法),負責組織本學院的綜合麵試、專業課、英語聽力口語測試試題的命製,並做好保密工作。負責組織成立本學院的各學科(專業)專家複試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對其進行必要的培訓,並報研究生院備案。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負責對參加複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必要解釋和有關學生申訴問題的處理。
2.學科(專業)專家複試小組:學科(專業)專家複試小組須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高級職稱人員組成,小組成員須在5人(含)以上,碩士生導師不少於3人,其中1人必須具備較
高外語口語水平及聽力測試能力。凡有近親屬參加當年複試或存在其他利害關係可能影響複試公平公正的人員,不得參加當年複試錄取各個環節的工作。嚴守複試錄取工作紀律,複試小組成員名單在麵試前隨機抽簽確定。複試過程中,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公正評分。
3.資格審查小組:根據我校複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對不同類別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通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參加複試,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參加複試。
4.應急工作組:處理複試過程中遇到的突發事件,如命題管理、試卷印刷、運送、保管等環節出現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試實施、考試組織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違規事件、輿情事件或使工作中斷的各類障礙事件。
三、複試工作
(一)時間安排
我校研究生複試工作於3月30日啟動,具體時間由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通過學院官網發布。
(二)複試分數線確定原則
1.各專業複試分數線應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實行差額複試,複試比例一般不低於120%(一誌願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除外)。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複試分數線參照所報考專業複試分數線,總分降40分,單科降10分劃定。
(三)複試資格審查
複試前,由二級學院組織對複試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不予複試。
考生必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
2.初試準考證。
3.《浙江科技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查表》,並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4.學曆證明資料。
應屆本科畢業生:完整注冊後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原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rz/)。
提前畢業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級學生,必須持有現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分證明原件,並注明該生在2024年9月1日前能取得畢業證書。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曆兩年或兩年以上,即2022年9月1日前畢業的同等學力考生方具有複試資格。
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專科畢業書原件、《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學本科結業生按同等學力身份考生對待,須提供結業證書原件。
5.其他資料
所有考生簽訂《誠信複試承諾書》。
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考生的學曆(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應在複試前完成學曆(學籍)核驗,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大學期間的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非必備材料,二級學院自行確定)。
(四)加分項目和政策
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招生單位應嚴格規範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統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外,不得擅自擴大範圍、另設標準。
(五)複試形式、內容及具體要求
學校複試工作原則上采取線下複試。確需采用網絡遠程複試的專業,須提前報備,經研究生院同意後方可開展複試工作。
複試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綜合麵試:側重點是為了更全麵的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及科研能力等情況。每位考生麵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鍾,同一學科(專業)各複試小組的麵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語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2.專業課測試:根據已公布的複試科目,對考生組織專業課測試(線下複試專業為專業課筆試)。在命題過程中,根據初試和複試的不同考核目標,確定考試內容,並根據時間安排確定相應的題量。若組織一次複試未能完成招生計劃,不同批次的複試要求使用不同試題,並注意不同試題之間公正及公平性。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以上3個環節考核成績滿分各為100分。
4.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複試中的專業課科目相同。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低於60分)不予錄取。
5.心理測試: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均需參加心理測試。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考生總成績計算
複試成績(滿分100分)=綜合麵試×50%+專業課測試×3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複試成績不合格(低於60分),不予錄取。二級學院如有其他要求請在複試細則中注明。
總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5)×50%+複試成績×50%。
(七)應急處置。學校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處置碩士研究生複試中的突發事件,嚴格落實好各項防護和保障措施。
(八)複查工作。入學後3個月內,各二級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心理測試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並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誌願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具體請考生關注各學院官方網站公布的複試細則。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調劑程序
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進行。
我校每次開放調劑係統持續時間不低於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二級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我校調劑誌願鎖定時間為36小時。
各二級學院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確定具體缺額情況,報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發布調劑專業相關信息。考生登錄網上調劑係統,填報調劑誌願申請。二級學院通過網上調劑係統,篩選並確定擬複試考生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批後向考生發複試通知,同時各二級學院須公布複試考生名單及複試相關安排等信息。考生網上確認接受複試通知後進入複試環節。二級學院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組織進行複試。
五、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1.根據初試、複試折算後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若存在同分情況,則按初試成績較高者錄取。
2.複試成績不合格者(低於60分)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低於60分)不予錄取。考生提供虛假信息,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經學校紀檢部門核查屬實的,不予錄取。
3.一誌願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序錄取。一誌願考生錄取完畢後,空餘的名額方可用於調劑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4.若擬錄取考生自願放棄錄取資格或因招生計劃動態調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標,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補錄取,補錄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錄取的則不予錄取。
5.調劑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係統確認待錄取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二)錄取工作管理
考生通過二級學院組織的複試後,依據考生總成績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每批考生分開排名錄取。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後,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在學校研究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學校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台”將擬錄取名單報浙江省級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並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等進一步核實。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生應在複試成績公示後兩周內向擬錄取的學院提交近1個月內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報告單。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六、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工作
學校嚴格按照規定,將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複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開平台”進行準確、規範、充分、及時予以公開。
七、監督工作
(一)實行責任分工製度。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複試過程進行全程檢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學院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複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複試結果全麵負責。
(二)實行監督製度和巡視製度。研究生錄取工作監督組對複試工作進行全麵、有效監督。根據工作安排,選派專門人員進行複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監察。
(三)實行信息公開製度。學校及時對外公布複試錄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
(四)學校設立舉報電話和郵箱,確保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
紀檢監察室:電話:0571-85070103,郵箱:jjjc@zust.edu.cn;
研究生院:電話:0571-85070292,0571-85070236,郵箱:yjsy@zust.edu.cn。
八、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後實施,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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