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師範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鞍山師範學院
2、辦學地點及校址:
本科(除專升本專業、健康服務與管理專業的其他本科專業)在主校區辦學: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平安街43號 郵編:114007
高職(專科)(包括專升本專業、健康服務與管理專業)在職教城校區辦學:遼寧省鞍山市千山區千山西路690號 郵編:114016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5、辦學形式:全日製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麵積75.1萬平方米(約合1126.1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麵積12.4平方米;生均宿舍麵積7.6平方米;生師比17.5;專任教師848人,其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任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3.6%;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2461.8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7644.3元;圖書113.9萬冊,生均圖書69.8冊。(辦學條件數據以2021年基層統計報表數據為準)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分省計劃主要麵向中西部地區安排招生名額;分專業計劃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就業情況,經學校招考委研究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和招生計劃,主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學科和重點支持的學科專業計劃。2022年學校不設置預留計劃。
2、有語種限製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本科的英語(師範)專業隻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日語專業隻安排英語或日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外語課程隻安排英語或日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高職(專科)的應用英語和應用韓語專業隻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3、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鞍山師範學院官方網站公告為準,選考科目與2019年公布的選考科目保持一致。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專業設置說明
本科:
高職專科: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鞍山師範學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鞍山師範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鞍山師範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高職(專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鞍山師範學院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師範類畢業生須參加國家beplay體育手機教師資格考試或學校本科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並通過後,方可取得相應beplay體育手機教師資格。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其中本科住宿費收費標準有三檔:1200元/學年·生、1000元/學年·生、900元/學年·生,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高職專科住宿費收費標準有兩檔:1000元/學年·生、800元/學年·生。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按照遼教發【2006】76號文件,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3、獎學金、助學金和助學貸款情況:
①獎學金設置情況:
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由中央出資設立的獎學金,獎勵金額8000元/年·人。
省政府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由遼寧省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學金,獎勵金額8000元/年·人。
國家勵誌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中央出資設立的獎學金,獎勵金額5000元/年·人。
優秀學生獎學金:用於獎勵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品學兼優的學生,由學校出資設立的獎學金,標準為:
一等獎學金:2000元/年·人(獎勵比例為2%)
二等獎學金:1000元/年·人(獎勵比例為4%)
三等獎學金:500元/年·人(獎勵比例為8%)
各學院設定的其它獎學金。
為了公平公正,根據《鞍山師範學院全日製本、專科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鞍師發【2020】36號)評定各項獎學金,獲獎名單在校內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
②助學情況:
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鞍山師範學院全日製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人數由省教育廳實際劃撥的人數確定。資助金額: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
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按照國家有關精神辦理,學生可以到生源地所在縣(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谘詢和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開辟了綠色通道。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和各學院積極為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組織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鞍山師範學院還設有“大學生愛心超市”,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日常生活用品。
鞍山師範學院按年度全部免除孤兒大學生在校期間其應繳納的學費和住宿費,免費為在校孤兒大學生辦理學生意外險,創造一切條件,為孤兒大學生優先提供勤工儉學崗位,實行“一對一”精準幫扶。
六、錄取辦法說明
鞍山師範學院招生錄取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投檔比例
按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20%以內。按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05%。
嚴格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文件規定執行。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後,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複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3、院校誌願及錄取
在實行平行誌願錄取的省(市、區),實行平行誌願投檔錄取方式;在不實行平行誌願錄取的省(市、區),按考生院校誌願錄取,當第一誌願結束後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在同批錄取控製分數線以上,按考生院校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誌願結束後完成招生計劃時,不再調閱其他誌願考生檔案。
鞍山師範學院在遼寧省招生的普通類本科各專業設在本科批、高職(專科)各專業設在高職(專科)批,實行平行誌願投檔錄取模式。
鞍山師範學院在遼寧省招生的美術類、音樂類本科專業設在藝術類本科批第一階段,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設在藝術類高職(專科)批第一階段,實行平行誌願投檔錄取模式;在遼寧省招生的書法類本科專業設在藝術類本科批第二階段,繼續實行有序誌願投檔錄取模式。
鞍山師範學院體育類專業設在體育類本科批,實行平行誌願投檔錄取模式。
在外省招生的各個專業,均執行生源所在省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
實行高考改革省份,鞍山師範學院各專業對選考科目的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遼寧省2022年實行“3+1+2”模式新高考,各專業按物理學科類、曆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錄取。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在錄取中執行省招考委關於高考加分的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分數優先,不設專業極差原則。
有關投檔的學生相同分錄取原則,執行省裏有關招生錄取文件規定,省裏文件沒有明確的,以鞍山師範學院招生章程為準。
①普通文理類專業: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院校專業組+專業投檔的省份):分專業錄取時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誌願(不含專業服從誌願)錄取,優先滿足高考文化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的專業誌願,專業誌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當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高考文化課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況下,文科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理科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專業+學校模式投檔的省份):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滿足考生專業誌願,否則作退檔處理。
②藝術類專業:
報考鞍山師範學院書法類專業的遼寧省考生必須參加鞍山師範學院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並且成績合格;其他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參加省級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
(1)遼寧美術類、音樂類: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滿足考生專業誌願,否則作退檔處理。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遼寧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誌願排序規則為準。
美術類專業綜合分計算方法:
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2+專業課成績(統考)
音樂學(師範)專業綜合分計算方法:
文化課成績/文化科總分×100×60%+專業課成績/專業科總分×100×40%
說明:若考生取得音樂學專業多個“專門化”成績,則按考生加試“專門化”中的最高成績計算綜合分。
音樂表演專業綜合分計算方法:
綜合分=“專門化”成績
(2)遼寧書法類:
針對已投檔考生,按考生專業校考成績排序進行專業錄取。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3)河北美術音樂、浙江美術音樂、山東美術音樂書法、湖北美術、湖南美術音樂書法、廣西美術、甘肅書法:
針對各省已投檔的考生,按考生綜合分排序,再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情況,進行專業分配。考生綜合分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綜合分計算方法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原則為準。
(4)黑龍江音樂、山西音樂書法、河南美術音樂書法:
針對已投檔考生,按考生專業成績排序,再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情況,進行專業分配。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以上各省如有新的規定,按各省規定執行。
③體育類專業: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滿足考生專業誌願,否則作退檔處理。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遼寧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誌願排序規則為準。
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7.5+專業課成績
④遼寧省高職升學專業(專升本):
對達到最低錄取資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數學(思政)、外語、計算機應用基礎、專業綜合課、技能考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聯係方式
電話:0412-2961701
傳真:0412-2960989
網址:www.asnc.edu.cn
E-mail:ass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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