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交通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關於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製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係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三條 碩士研究生招生應堅持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第四條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和複試都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複試由學校自行組織。
初試方式分為全國統一考試和推薦免試。全國統一考試的部分或全部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原教育部考試中心,下同)負責統一命題,其他考試科目由學校自行命題。
推薦免試是指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部分高等學校按規定推薦的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其他符合相關規定的考生,經確認其免初試資格,由學校直接進行複試考核的選拔方式。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製和非全日製兩種。全日製和非全日製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第二章 報名
第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學校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需滿足以下學業水平要求方可報名:
Ⅰ提供六門以上本科專業主幹課成績證明;
Ⅱ在國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一篇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六條 報名參加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五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學校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學業水平要求(見第五條中的(四)),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第七條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係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誌願並參加複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學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其他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等)的人員,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係統”報名。
第八條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製宜、合理確定)。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隻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隻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了解學校的調劑辦法、計劃餘額等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誌願。
4.考生應按學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曆(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曆(學籍)核驗。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製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誌願並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學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九條 學校和報考點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麵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第十條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麵白紙打印,正、反兩麵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第三章 初試
第十一條 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學校確定,不超過14:30)。
第十二條 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物流工程與管理[代碼為125604],下同)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6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準考證》及報考點公告。
第十三條 初試考試科目請見《大連交通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四條 初試成績於2023年2月中下旬在學校網站(網址:http://gs.djtu.edu.cn/)上公布,不再單獨發放初試成績通知單。
第四章 複試
第十五條 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十六條 複試辦法和程序學校另行公布。全部複試工作一般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七條 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製定並公布參加全國統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校所在遼寧省為一區。原則上學術學位類按學科門類分別劃線,專業學位類按專業學位類別分別劃線(工商管理等管理類專業學位將根據情況分別劃線)。
第十八條 學校將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分學科門類或專業自主確定並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第十九條 學校在複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學曆(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學曆(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曆(學籍)核驗。
第二十條 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報考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試。
第二十一條 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第二十二條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第二十三條 考生體檢工作由學校在考生擬錄取後組織進行。學校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第五章 調劑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將根據國家及遼寧省相關要求另行公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五條 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學校的報考條件、調劑工作辦法、以及相關專業不同學習方式招生、培養、獎助、就業等相關政策。
第二十六條 學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以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進行。
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七條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學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八條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麵。
學校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九條 學校在複試的同時將通過多種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開展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學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麵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第七章 錄取
第三十條 學校將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一條 原則上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第三十二條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第三十三條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第三十五條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第八章 招生計劃和獎助政策
第三十六條 2022年學校招收碩士研究生1319人,其中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收1244人,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收75人,“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收8人。2023年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擬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終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第三十七條 獎助政策
為激勵全日製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於創新、積極進取,在全麵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製度的情況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搭建了以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科研津貼、研究生“三助”、困難補助、醫療保障等為主要內容的研究生獎助體係,盡最大可能地幫助廣大全日製研究生在校安心學習。
1.國家助學金
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13〕220號)的文件執行,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按6000元/人·年發放。
2.學業獎學金
學業獎學金用於獎勵表現優良的研究生,推免生和第一誌願錄取的考生,第一學年優先參評學業獎學金。
3.國家獎學金
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4.學校有科研津貼、“三助”補貼及困難補貼等,具體的發放辦法可關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此外學校還設有研究生優秀學位論文基金、材料學院院士獎學金、寶韞研究生獎學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願申請。
第九章 學製、學費標準及就業方式
第三十八條 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學製均為3年。
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是指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是指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第三十九條 根據國家及遼寧省有關文件精神,學校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軟件學院(現代信息產業學院)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學費共30000元,其他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學費共23000元,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不參與獎助學金的評定。
第四十條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選擇“非定向就業”的全日製考生,擬錄取後人事檔案轉入學校,畢業後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派遣,采取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選擇“定向就業”的考生,擬錄取後與學校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考生報考時應與本人所在工作單位理順關係,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無法被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第十章 信息公開公示
第四十一條 學校將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備案公開所有招生信息,並在學校網站上公布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規定、招生專業目錄等。
第四十二條 在複試、錄取階段,將在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複試錄取辦法,各學院或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參加複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對破格複試、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
第四十三條 學校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將統一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公示期間,學校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政策審核。
公示結束後,學校將按要求將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學校上報平台的信息為準。
第十一章 違規處理
第四十四條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複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學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複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學校複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複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 學校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四十六條 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並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第四十七條 考生認為學校的招生錄取行為有違反相關規定的,可向學校提出異議、申訴或舉報。如對學校答複不認可的,可向遼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複查。對複查結論不認可的,可按相關規定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上一級機關提出複核。
第四十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麵、有效的監督。
監督、投訴電話:0411-84106587 、0411-84106221。
第十二章 聯係方式
聯係部門:大連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 係 人:陶老師、劉老師
電 話:0411-84106587、84109437
網 址:http://gs.djtu.edu.cn
電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 址:大連市沙河口區黃河路794號大連交通大學289信箱
郵政編碼:11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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