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
1.學校全稱:沈陽工學院。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撫順市經濟開發區濱河路(東段)1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民辦)。
4.辦學層次:本科、高職。
5.辦學形式:全日製。
6.主要辦學條件:
校園占地麵積111.9萬平方米(約合1677.9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麵積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麵積6.9平方米;生師比17.7:1;專任教師66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92%;具有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31.4%;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7927.8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9170.0元;圖書167.8萬冊,生均圖書85.8冊。
住宿條件:2023級新生宿舍有4人間和6人間。宿舍分配方案:2023級新生宿舍采取網上預定的方式。
二、招生計劃安排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辦法及使用原則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分專業計劃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就業情況,經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和招生計劃,主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學科和重點支持的學科專業計劃。不設預留計劃。
2.經批準有語種限製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
外語語種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製比例
所招專業無男女比例要求。
4.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類),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沈陽工學院官方網站公布為準。(選考科目與2019年公布的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計劃要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專業設置說明
本科:
專科:
注:招生計劃以各省招考辦實際公布為準。
按類招生情況說明:
2023年沈陽工學院部分專業繼續實行按學科門類招生。大類招生的專業有: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兵器類(彈藥工程與爆炸技術、特種能源技術與工程)、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工藝美術)。
學生入學第1學期後,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社會需求以及本人意願選擇專業。
四、頒發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工學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沈陽工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高職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工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住宿費收取標準:
普通本科專業學費:26000元/人·年;
藝術類專業學費:28000元/人·年;
專科專業學費:13000元/人·年;
住宿費:2000-4000元/人·年。
注:學費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住宿費按照實際房型收費。
2.學費、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民辦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照《遼寧省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遼價發〔2011〕53號)相關規定辦理退費。
3.獎助學金及勤工助學:
(1)國家(政府)獎學金
根據國家和遼寧省的獎學金設置辦法和評選條件,對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勵金額及比例按當年國家和遼寧省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人·年
(2)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按照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設置辦法和評選條件,結合沈陽工學院實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獲得國家助學金資助;刻苦學習且成績優秀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具體金額及比例按當年國家和遼寧省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人·年
國家助學金:一等國家助學金:4400元/人·年
二等國家助學金:2750元/人·年
(3)國家助學貸款
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根據規定在家庭所在地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4)學校獎學金
學校獎學金的等級、獎勵金額一覽表
(5)勤工助學
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助學幫助。
(6)新生入學獎學金
學校設有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獎勵對象為當年報考沈陽工學院(不包含征集誌願)且被錄取的學生,按評選條件進行評定。根據當年錄取考生報考類別或報考專業,設為普通類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獎勵金額為3000元/人;藝術類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獎勵金額為3000元/人;國家卓越農林獎學金(麵向園藝專業入學新生),獎勵金額為4000元/人。
六、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比例
按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20%以內。按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00%以內。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院校誌願及錄取
(1)普通類
學校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
對於實行平行誌願錄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對於不實行平行誌願錄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在同批錄取學校控製分數線以上,按考生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第一誌願報考人數超出學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時,不招收第二誌願及其他誌願考生;在第一誌願報考人數不足學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時,則招收第二誌願及其他誌願考生。
對實行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高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對於采用“3+1+2”選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學校(專業)按物理學科類、曆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錄取。
(2)藝術類
①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40%+專業課成績×60%”形成的綜合成績采用“專業誌願清”的錄取原則。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課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②實行平行誌願投檔錄取模式的省(市、區)
按照該省(市、區)統一規定的平行誌願投檔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課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③實行非平行誌願投檔錄取模式的省(市、區)
錄取時當第一誌願上線考生數多於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其他誌願考生檔案;當第一誌願上線考生數不足招生計劃數時,在同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以上,按考生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設計學類專業:
按照“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2+專業課成績”形成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課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表演專業: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體檢合格的情況下,符合省(市、區)相應層次的文化課和專業課控製分數線要求,使用省統考的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文化課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在錄取中執行省招考委關於高考加分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普通類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進檔考生分專業錄取時,無專業級差;內蒙古自治區按照《關於2023年普通高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錄取規則的建議函》執行,即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其他省(區、市)按照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依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誌願(不含專業服從誌願)錄取,優先滿足分數高的考生專業誌願。
投檔成績相同條件下,對於非新高考改革省份,理工類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史類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對於采用“3+3”選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對於采用“3+1+2”選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物理學科類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曆史學科類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藝術類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專業誌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其他省(區、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以考生綜合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誌願(不含專業服從誌願)錄取,專業誌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在已調檔考生中,優先滿足有專業誌願的考生。當考生分數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6.聯係電話、網址
招生電話:024-56618888、024-56618811、024-56618855
網址:www.si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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