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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理工大學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3-09-20 16:50:00
沈陽理工大學

沈陽理工大學始建於1948年,是我軍為培養新中國急需的兵工專門人才在東北地區創建的第一所本科軍工高等學校,是共和國“兵工七子”之一,曾用名東北軍工專門學校、沈陽工業學院等,先後隸屬於中國人民解放軍東北軍工部、中央兵工總局、兵器工業部、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機械電子工業部、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等,1999年劃歸遼寧省管理,2004年更為現名。

學校位於遼寧省省會沈陽市風景秀麗的渾河南岸,占地麵積113萬平方米,建築麵積49萬平方米。學校由遼寧省人民政府舉辦並管理,是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遼寧省共建高校,是遼寧省與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國防教育特色學校,是工信部首批“數字智能—校企協同就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建設單位,教育部“一站式”學生社區綜合管理模式建設自主試點單位。70多年來,學校始終牢記高等教育的使命和責任,與時代同呼吸,與國家共命運,立足遼寧、麵向全國,為國家培養各類高級專門人才16萬餘人,為民族振興、國家富強,為國防現代化建設、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作出了重要貢獻。

學校現有教職工1788人,其中專任教師1138人,含聘任到高級職稱專任教師811人;有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576人;有雙聘院士1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級教學名師、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等12人;省領軍人才、省優秀專家、省特聘教授、省“興遼英才計劃”人選、省學術頭雁、省“百千萬人才”百千層次、省教學名師、省優秀教師、省高等學校創新人才等129人;獲批省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1個,省教學團隊6個、省高等學校創新團隊7個。

學校是一所以工為主,理、經、管、文、法、藝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現有16個學院(部),49個本科專業,12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個二級學科,1個交叉學科,7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有博士人才培養項目1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1個;5個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防特色學科,1個遼寧省一流學科。

學校現有各類全日製在校生18200餘人,其中本科生15000餘人,博士、碩士研究生3200餘人。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學校在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培養、教學理念更新、教學方法研究、培養模式探索等方麵取得了豐碩成果。獲批教育部產教融合工程建設項目資金1.21億,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5個、特色專業建設點2個、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專業2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9個;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5門,省級一流本科課程47門。現有國家級、省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8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2個;省級虛擬教研室5個;省級研究生聯合培養示範基地、創新與學術交流中心16個;遼寧省、兵器行業優秀教材14部;獲批省級現代產業學院10個;近5年獲省部級教學成果獎45項;學生獲國家獎93項、發表論文1998篇、授權專利565項。本科生源質量不斷提高,研究生招生規模顯著擴大,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2%以上。

近年來,學校針對行業和地方經濟發展,不斷強化特色,凝練主攻方向,加強人才和團隊建設,做強、做大優勢領域,科研實力得到明顯提高,科研工作實現快速發展,師均年科研經費突破10萬元,千萬以上重大科研項目相繼湧現。“十三五”期間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項20項,授權專利638項,專利轉化39項,發表三大檢索論文634篇,獲批及滾動支持省級創新團隊2個、創新平台3個。與東北科技大市場簽署工作站合作協議,成為省內首批“遼寧省高等學校科技成果(知識產權)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參加並獲批的遼寧省實質性產學研聯盟21家。建有國家級沈陽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國家863高技術發展計劃重點實驗室、國家科普教育基地兵器博物館等國家級平台,遼寧省高等學校重大科技平台“現代兵器技術與裝備工程研究中心”等25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創新平台。

一、招生說明

(一)2024年,我校擬在16個專業招收全日製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在6類專業學位授權點招收全日製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工商管理(代碼125100)專業招收非全日製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具體招生專業詳見《沈陽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沈陽理工大學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分專業擬招生計劃》(表一)中的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模以國家下達的計劃為準,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擬招生人數為6人,包含在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

(二)2024年我校工商管理(代碼125100)碩士招收非全日製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擬招生計劃為35人,實際招生規模以國家下達的計劃為準。我校工商管理碩士隻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三)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四)國家對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撥款,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碩士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

表一:沈陽理工大學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分專業擬招生計劃



二、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滿2年(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曆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報考工商管理(代碼125100)碩士的考生,在符合1、2、3各項要求的基礎上,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曆或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6.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高校學生指全日製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製宜、合理確定)。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同)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隻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隻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必須準確詳實地填報本人及家庭成員的聯係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應保證上述信息在2024年9月前有效,以確保在招生的各個階段保持暢通的聯係,由於聯係方式及通信地址問題影響考試(含初試和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曆(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需在2023年10月26日前按我校網報公告中要求將相關材料提交至我校核驗,不能按時提交或核驗不合格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複試前須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和教育部學曆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進行複核。

8.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應當符合軍隊相關部門規定及我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9.符合下列規定條件並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我校嚴格規範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統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外,不得擅自擴大範圍、另設標準。

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須在複試前按要求(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網報公告)向我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相關材料不合格者不得享受加分。

10.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於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誌願並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有關補充材料,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驗。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考生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後,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全麵審查,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曆(學籍)信息。對學曆(學籍)信息無疑問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否則可不準予考試。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準考證下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麵白紙打印,正、反兩麵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六、考試

(一)初試

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我校設計學(代碼140300)專業的考試科目“501設計”在12月25日(8:30—14:30)進行,時長六小時,其他初試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

具體考試科目設置詳見《沈陽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初試成績公布時間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

考試地點由報考點統一安排。

我校除會計(代碼125300)專業學位碩士以外的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我校會計(代碼125300)、工商管理(代碼125100)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管理類綜合能力、外國語,滿分分別為200分、100分。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管理類綜合能力。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二〔我校設計學(代碼140300)專業的初試科目“501設計”〕

(二)複試

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複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複試辦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我校複試時間一般在2024年3月中下旬開始啟動,全部複試工作一般應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複試的具體時間及其他事宜請於2024年3月上旬前後到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

在教育部製定的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複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確定複試名單。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複試采取差額形式,我校自主確定複試差額比例並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複試。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的複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將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向社會公布並嚴格執行。

我校在複試前將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審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學曆(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應屆本科畢業生在入學時核驗畢業證、學位證)等材料〕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複試。

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複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複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複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工商管理(代碼125100)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會計(代碼125300)碩士、工商管理(代碼125100)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後組織進行。我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在我校校醫院或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

七、調劑

(一)我校在第一誌願合格生源不足時,可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複試調劑服務係統”進行,嚴禁通過其他渠道接收調劑考生。

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以及本單位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規範製訂調劑工作辦法,將於複試錄取階段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複試調劑服務係統”和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並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誌願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第一誌願報考以下專業(或專項計劃)應遵循相關調劑要求。

1.報考照顧專業(對於我校,指工學照顧專業,教育部將根據國家戰略需要、社會發展需求、考生報考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本類照顧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

2.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並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複試調劑服務係統”填報我校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複試前向我校提出申請並提交證明材料,經審核通過後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對於“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和普通計劃之間的調劑,我校須嚴格按照調劑程序和要求組織,不得直接改變考生誌願、調整計劃類型進行複試錄取。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4.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二)我校利用“全國碩士生招生複試調劑服務係統”、谘詢電話等渠道為調劑考生做好政策宣傳解讀、谘詢答複等服務保障工作。

我校根據本單位複試錄取情況,通過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網站和“全國碩士生招生複試調劑服務係統”及時、準確發布招生計劃餘額信息。

每次開放調劑係統持續時間不低於12個小時。

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麵。

(三)我校將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後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我校不予錄取。

(四)我校在複試的同時將組織導師與考生談話,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擬錄取名單確定後,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麵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九、錄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將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三)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報考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我校將嚴格審核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掌握。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的考生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曆(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六)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後可以保留入學資格1或2年,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後由考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入學申請,經我校同意後隨當年新生一同入學報到。經我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我校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十、信息公開公示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本單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

(二)我校將教育部建立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網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

我校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公開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須符合招生政策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事先在本單位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開公示。

(三)我校將在本單位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專業目錄和分專業擬招生計劃。

(四)在複試、錄取階段(含調劑,下同),我校將提前在本單位研究生院網站向社會公布本單位複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各學院或學科、專業招生錄取人數,參加一誌願複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五)我校研究生院統一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公示結束後,我校按教育部規定將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本單位上報平台的信息為準。

十一、違規處理

(一)考生應誠信參加考試,自覺遵守考試管理各項規定。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相關單位應當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我校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過程中亂收費。

(四)沈陽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監督舉報電話:024-24686217。

十二、學製學費及獎助政策

(一)我校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學製為2.5年,非全日製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學製為2.5年。

(二)我校翻譯碩士專業學費1.2萬元/年,會計碩士專業學費1.44萬元/年,非全日製工商管理專業學費4.3萬元/2.5年,其他專業學費0.8萬元/年。

(三)我校設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三助崗位等多元獎助體係。

1.國家獎學金:國家獎學金額度為每生每年20000元,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獎勵計劃,按照評審辦法進行評定。

2.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額度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全日製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可獲得國家助學金。

3.學業獎學金: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3個等級,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獲獎比例約為68%。符合參評條件的全日製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可申請參評學業獎學金。

4.三助崗位:全日製在校研究生可申報勤工助學崗位。崗位設置分別為校內行政管理助理(以下簡稱助管)、教學助理(以下簡稱助教)、科研助理(以下簡稱助研)。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辦任何beplay中心錢包體育錢包輔導班,考生登錄沈陽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可查詢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

(二)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脫產在校學習,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原則上為業餘時間到校上課。工商管理專業(代碼125100)隻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三)我校將根據碩士研究生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我校規定的授位標準,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四)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等有關文件為準。本章程如有與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發布政策為準。如果上級主管部門出台新政策或因其他工作需要,學校將對章程做出相應調整。

十四、聯係方式

通訊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南屏中路6號沈陽理工大學理學院樓B305室

郵政編碼:110159

聯係電話:024-24686219

傳真號碼:024-24686219

電子郵箱:yzb@sylu.edu.cn

網址: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沈陽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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