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依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文件精神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沈陽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實際情況,製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二條沈陽師範大學2024年擬招生人數可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首頁“碩士目錄”中查詢,擬招生人數均按專業公布,且不包含接收全日製推免生人數。實際招生人數(含接收全日製推免生)以國家下達的2024年研究生招生規模為準,複試前將在學校官網公布當年的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分專業計劃。沈陽師範大學將保留根據國家下達的規模以及各專業上線生源情況對各專業招生人數進行調整的權利。
第三條沈陽師範大學擬安排“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該專項計劃研究生的招收相關工作以最終國家下達計劃為準。
第三章招生類型
第四條2024年沈陽師範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學位類型包括: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報考學習形式包括:全日製、非全日製。報考就業形式包括: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
第四章報考條件
第五條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沈陽師範大學體檢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以錄取通知書報到時間為準)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曆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六條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
沈陽師範大學現有法律、社會工作、教育、體育、漢語國際教育、應用心理、翻譯、新聞與傳播、公共管理、旅遊管理、藝術等專業學位招收碩士研究生。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公共管理、旅遊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的(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曆或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公共管理、旅遊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學科教學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
第五章報 名
第七條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第八條報名點的選擇: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合理確定)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第九條報名流程及要求:
(一)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隻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注:通訊地址主要用於錄取當年寄發調檔函、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須詳盡、準確。通訊地址、移動電話、聯係電話等相關信息須在2024年9月前有效。如因地址不詳、手機變更等問題而出現無法投遞或投遞失誤,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曆(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曆(學籍)核驗。
1.對於國內學曆(學籍)考生,如提示學曆(學籍)異常的,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獲取《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學信網上查不到學曆的往屆考生須取得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根據以上報告中的本人相關信息檢查並修改網報數據。
2.對於持有國外學曆或中外合作辦學隻獲得國外學曆的考生,填報學曆信息時需根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填寫完整相關信息。屆時將認證報告交至招生單位核驗。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第十條報名時間:
(一)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9月24日-9月27日為預報名階段;10月8日-10月25日為正式報名階段,兩個階段報名同樣有效。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有效網報及繳費成功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即可獲得考位(招生單位不準考的考生除外)。
(二)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補辦。
第十一條對於在報名中有違規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於在校生,將通知其所在學校,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於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入學考試
第十二條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
第十三條初試:
(一)在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麵白紙打印,正、反兩麵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23年12月23日-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地點:由考生選擇的各報考點指定。
第十四條複試:
(一)複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沈陽師範大學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在複試前(一般在錄取當年3月中下旬)通過沈陽師範大學研究生教育網公布《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二)取得複試資格的同等學力考生複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三)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無需加試。以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報考的考生須加試;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加試內容、科目數量、方式及錄取規則與同等學力考生要求一致。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複試時已取得本科畢業證書者,經研招辦審核通過後可不加試。
(四)公共管理碩士和旅遊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作為專業筆試科目,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五)經複試考核,考生擬錄取總成績為初試成績折算值和複試成績按權重相加之和,學校按照擬錄取總成績對考生進行排序,最終確定是否錄取。待錄取通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平台上一經確認,概不得取消或撤回,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七章學費與學製
第十五條沈陽師範大學學術學位相關專業學費為7000-8000元/年,專業學位相關專業學費為9000-15000元/年;沈陽師範大學各專業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學製均為3年,具體詳情可查看《沈陽師範大學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專業目錄》6-9頁或電話谘詢沈陽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第八章獎助辦法
第十六條國家獎學金
獎勵沈陽師範大學在讀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優秀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定向生除外)。獎勵名額由遼寧省教育廳按照各培養單位在校全日製碩士研究生規模、培養質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情況下達。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第十七條國家助學金
資助沈陽師範大學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及超過規定學製年限的延期畢業生除外)。
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根據省財政廳和教育廳相關規定,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動態調整機製,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資助標準。
第十八條學業獎學金
獎勵沈陽師範大學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已納入國家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規定學製年限內在讀,且在學習、科研、社會實踐等方麵表現突出,德、智、體、美全麵發展的優秀研究生。
根據沈陽師範大學實際,二、三年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設置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個類別;一年級研究生獎學金設置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類別。
(一)二、三年級學業獎學金
按二、三年級全日製碩士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獎勵。
等級 |
獎勵金額(元/學年) |
獲獎比例 |
特等獎 |
10000 |
3% |
一等獎 |
8000 |
12% |
二等獎 |
6000 |
15% |
三等獎 |
4000 |
20% |
(二)一年級研究生獎學金
按一年級全日製碩士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獎勵,依據評定條件確定。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並將研究生獲得學業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第十九條其他專項獎勵
1.優秀科研成果獎勵:獎勵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科研競賽獲獎的研究生。
2.單項獎學金:省級、校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獎勵,以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等獎勵。
第二十條上述獎助政策僅麵向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執行,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不享受相關獎助政策。如有內容與學校最新政策相衝突,將按照學校最新政策執行。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製和非全日製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全日製和非全日製研究生學曆證書上將注明其學習方式“全日製”或“非全日製”;其學曆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則上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第二十二條非全日製教育碩士上課時間為寒、暑假,其他非全日製專業上課時間為周末或節假日等其他業餘時間,具體上課時間安排以各學院通知為準。
第二十三條沈陽師範大學可接收外籍碩士學位研究生,具體招生辦法請登錄沈陽師範大學國際教育學院網址或致電024-86574288谘詢。
第二十四條聯係方式
辦公地點:沈陽師範大學校部202室
通訊地址:沈陽市皇姑區黃河北大街253號沈陽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10034
聯係電話:024—86592979
傳真:024—86592505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衝突,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附:《沈陽師範大學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請點擊下方“閱讀原文”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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