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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工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1-12-10 16:06:00
內蒙古工業大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內蒙古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內蒙古工業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製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係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三條 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須貫徹執行教育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及學校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的規定,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生招生工作組的領導下,堅持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第四條 招生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本科畢業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
  第五條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和複試都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複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初試方式分為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單獨考試以及推薦免試,其中全國統一考試的部分或全部考試科目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統一命題,其他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
  第六條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製和非全日製兩種。全日製和非全日製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學校、學院分級負責,共同協作完成,學校負責宏觀管理,具體事項由各學院組織進行。
  1.研究生院是學校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的職能管理部門,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生招生工作組的領導下全麵負責全校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體業務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2.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加強對招生過程的監控、協調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長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具體業務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教育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
  3. 因地製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擬定各學院的招生計劃,對各學院的考試招生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各學院要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招生計劃。
  1.招生計劃分為全日製招生計劃和非全日製招生計劃兩種類型,學術碩士計劃和專業碩士計劃兩種類別。
  2.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社會需求和辦學條件、研究生教育培養能力、科研經費等因素,兼顧重點學科和學位點的建設和發展,以《內蒙古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配辦法》為依據,確定內蒙古工業大學各學科(類別)、各專業(領域)的擬招生人數。
  3.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學校於每年3月份確定並下達各學科(類別)、各專業(領域)正式招生計劃數,各學院按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工作。
  4.各學科(類別)、各專業(領域)擬招生人數通過《內蒙古工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向考生和社會公布。各學科(類別)、各專業(領域)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招生計劃人數將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計劃下達後確定和公布,推免生未完成的計劃將轉入考試招生計劃中招生。公布的招生計劃中包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5.2022年內蒙古工業大學擬招收碩士研究生1460人(含“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15人),其中全日製學術型碩士研究生476人,全日製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697人,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287人。最終招生總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後“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係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視生源情況,在錄取過程中學校可對各學科(類別)、各專業(領域)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四章 編製招生專業目錄
  第九條 編製招生專業目錄
  1.根據學校製定的擬招生計劃,編製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宣傳材料。各專業招生計劃為學校預分配計劃,目錄中公布的研究方向僅供考生參考,具體研究方向待入學後進行師生互選後再行確定。
  2.內蒙古工業大學原則上隻接收英語語種考生。
  3.招生專業、研究方向、各專業擬招生計劃、考試科目等信息以《內蒙古工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形式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學製、學費標準及獎助
  第十條 學製(修業年限)
  1.全日製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製為3年,最長修業年限為4年。
  2.全日製專業型碩士研究生:
  翻譯學製為2年,最長修業年限為3年。
  其他全日製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學製為3年,最長修業年限為4年。
  3.非全日製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學製為3年,最長修業年限為5年。
  第十一條 收費標準
  研究生實行收費製。學費標準為:
  1.全日製碩士研究生
  全日製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8000元/學年。
  全日製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翻譯(專業學位)學費10000元/學年,其他全日製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學費8000元/學年。
  2.非全日製專業型碩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代碼為125100)學費20000元/學年,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學費20000元/學年,翻譯學費12000元/學年,其他非全日製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學費8000元/學年。
  第十二條 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獎助政策
  學校已建立完善的全日製學術型和專業型研究生獎助體係,具體政策如下:
  1.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0.8萬元。
  2.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2萬元。
  3.自治區獎學金,獎勵標準1萬元。
  4.學業獎學金,分為三等,一等獎學金(20%)10000元/年、二等獎學金(30%)8000元/年、三等獎學金(50%)6000元/年,新生可參評。
  5.“張晨鼎獎勵基金”、“久泰勵誌獎學金”等研究生專項獎學金。
  6.學校設立“三助”崗位,學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進行申報。
  第六章 報名
  第十三條 報名
  一、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文件要求,且符合內蒙古工業大學各專業的具體要求。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的體檢要求。報考前請認真查閱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之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內蒙古工業大學隻有力學、工商管理(代碼為125100)、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招收同等學力人員,具體可見《內蒙古工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其中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內蒙古工業大學力學專業的,還須符合學業能力基本要求:不接收跨專業報考;提供國家考試機構或本科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所報考專業4門以上本科主幹課程成績證明。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另外符合下列條件:
  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三)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另外符合下列條件:
  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四)報名參加工商管理(代碼為125100)、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另外符合下列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或大學本科結業後有5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工商管理(代碼為125100)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須另外符合下列條件:
  1.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製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2. 符合內蒙古工業大學各專業招生條件和招生政策。
  (六)推免生報名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係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誌願並參加複試。
  二、報名時間及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隻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注意事項
  1.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2.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曆(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曆(學籍)核驗。
  3.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5.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誌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含初試和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二)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三)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四)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五)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四、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教育部、內蒙古自治區相關規定和《內蒙古工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麵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核發《準考證》,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學曆(學籍)核驗未通過的考生,應按學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考生應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麵白紙打印,正反兩麵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第七章 命題
  第十四條 命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製或教育部製定相關機構組織編製;自命題科目的命題由內蒙古工業大學自行組織,考試大綱由學校統一編製。
  學校自命題考試科目按照各科目確定的考試大綱要求進行命題,其目的主要是測驗考生對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運用所學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自命題管理遵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指導規範和內蒙古工業大學製定的自命題要求實施。
  第八章 初試與評卷
  第十五條 初試
  1.初試科目和初試科目考試大綱
  初試科目及初試科目考試大綱見《內蒙古工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2.初試時間
  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7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六條 評卷
  1.學校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各學院在規定時間、地點集中評閱自命題業務課試卷。
  2.查閱試卷規定。考生本人不準查閱試卷。如對評卷結果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學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麵申請和理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情況組織專門人員進行複查,並將複查結果通知考生本人。經複查後確需要變更成績的,須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審核。
  3.入學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公布並由考生上網查詢,成績公布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第九章 推免生接收
  第十七條 推免生接收
  1.內蒙古工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招生專業和擬招生計劃請查閱《內蒙古工業大學2022年接收推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推免生未完成的計劃將轉入考試招生計劃中招生。
  2.推免生接收工作全部通過“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係統”(簡稱“推免服務係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進行。學校將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考生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推免生發複試通知。推免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複,不及時回複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複試資格。
  3.推免生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複試。
  4.對複試合格的推免生將在全國“推免服務係統”發送待錄取通知,推免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複,不及時回複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待錄取資格。
  5.已被內蒙古工業大學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第十章 調劑
  第十八條 調劑方式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進行(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須如實填寫本人真實信息,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複試或錄取資格。
  第十九條 申請調劑基本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和內蒙古工業大學當年調劑錄取政策,如不符合調劑基本條件而造成無法通過教育部錄檢係統錄檢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第二十條 調劑程序
  1.調劑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開始,調劑具體要求在內蒙古工業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網另行公布。調劑考生須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進行調劑申請。對申請調劑的考生,由學校根據各學科(類別)、各專業(領域)招生計劃缺額等情況進行審核篩選,確定擬調劑考生人選。
  2.學校將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中對擬調劑考生人選發送複試通知,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複,未及時回複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複試資格。接受複試通知的考生請按複試規定和要求按時參加複試。
  第十一章 複試和錄取
  第二十一條 複試
  遵照內蒙古工業大學當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規定,執行當年的碩士研究生複試和錄取工作。
  1.“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學校自主確定。內蒙古工業大學根據教育部公布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校自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初試成績分數線和招生計劃確定一誌願進入複試考生名單。
  2.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工商管理(代碼為125100)、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3. 工商管理(代碼為125100)、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4.按照《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5.考生初試成績公布後,複試錄取辦法和複試安排在內蒙古工業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二十二條 錄取
  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生招生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內蒙古工業大學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按照“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畢業證與學位證
  被內蒙古工業大學正式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包括全日製和非全日製),在規定年限內修滿學分,通過碩士論文答辯,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授予注明學習方式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 辦學地點
  內蒙古工業大學新城校區、金川校區和準格爾校區。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2022年內蒙古工業大學個別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按研究方向設置培養學院和考試科目,如“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工程”、“設計學”等,考生在報名時要查看《內蒙古工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2.2022年內蒙古工業大學個別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招生對本科畢業專業有要求,如:“設計學”、“電氣工程”等,考生在報名時要查看《內蒙古工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3.原則上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4.內蒙古工業大學各學科(類別)、各專業(領域)(不含工商管理(代碼為125100)、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均接收推薦免試生,推薦免試生學習方式為全日製。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限於專業學位招生。
  6.調劑信息將於2022年2-3月份在內蒙古工業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網發布,請擬調劑考生結合相關信息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填報調劑誌願。
  7.為方便聯係,考生務必認真填寫聯係電話(固定電話和手機),聯係電話須在2022年9月前有效。
  8. 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內蒙古工業大學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予以公布,請考生在各階段注意瀏覽內蒙古工業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關注內蒙古工業大學各類有關的招生信息。
  9.聯係方式
  學校代碼:10128
  學校名稱:內蒙古工業大學
  聯係部門:內蒙古工業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愛民街49號內蒙古工業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唯實樓318室)
  聯係電話(傳真):0471-6578901
  郵 編:010051
  查詢網址:http://yjsch.imut.edu.cn/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規定如有與教育部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文件為準,解釋權在內蒙古工業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附件【初試考試大綱.rar
  附件【複試考試大綱.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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