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內蒙古教育督導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製機製改革的意見》,推動教育督導體製機製改革,充分發揮教育督導作用,促進我區各級各類教育公平而有質量的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牽頭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督導規定(征求意見稿)》。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製定政府規章程序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現將《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督導規定(征求意見稿)》予以公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期限為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7日止。在此期間,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有關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464722404@qq.com郵箱。
二、通過信函將意見寄至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督導室(呼和浩特市丁香路5號,郵編010011),並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見”字樣。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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