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印度使館:自印度赴華人員申請健康碼須知
當前世界疫情形勢仍然複雜嚴峻,國際旅行交叉感染風險極大,中國駐印度使館再次提醒廣大在印同胞,堅持“非必要、非緊急、不旅行”。根據國內有關規定,為進一步保障因緊急人道主義事由赴華人員的健康,加強疫情遠端防控工作,現就自印度赴華人員申請健康碼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事先提交有關困難材料
確有特殊困難或緊急人道主義事由急需回國的在印中國公民,請循以下途徑向駐印度使領館提交反映困難的有關材料,接到使領館通知後,根據使領館具體通知安排隔離觀察和自我健康監測、檢測、購票等。
(一)所在邦區為馬哈拉施特拉邦和卡納塔克邦的人員,請聯係駐孟買總領館。
(二)所在邦區為比哈爾邦、恰爾肯德邦、奧裏薩邦、切蒂斯格爾邦和西孟加拉邦的人員,請聯係駐加爾各答總領館。
(三)印度使館領區的人員:
1.中資企業人員,由企業國內總公司將名單及反映困難的材料報送至使館經商處郵箱:chinaembassyindia@gmail.com。
2.學生請與使館教育官員聯係。
3.其他人員,請將以下材料發送至領僑處郵箱yindulingbaozixun@gmail.com:
(1)護照資料頁、簽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掃描件。
(2)本人簽名的特殊情況說明函。持公務護照人員還需提供國內派出單位同意回國的正式函件。持商務簽證來印從事個人商務人員和持商務簽證、工作簽證的印資企業工作人員還需提供完整填寫並有常住地或戶籍所在地接到辦事處或居委會蓋章的《知情函》(請聯係領僑處郵箱索要)。
(3)本人在印聯係方式。
(4)反映困難的材料,如健康證明、親屬關係證明等。持商務簽證來印從事個人商務人員和持商務簽證、工作簽證的印資企業工作人員還需提供證明在印工作性質的相關證明,如簽證、工作機構蓋章的證明、工作合同等。
(5)本人近期核酸、血清抗體IgM、血清抗體IgG檢測報告各一份。
二、閉環管理和自我健康監測
(一)在印中資企業回國人員,須於登機前21天(例:航班起飛日期為4月22日,登機前第21天為4月1日)進行隔離觀察和閉環管理,確保不與外界接觸,如實填寫《閉環管理證明函》和《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附件二)。上述表格日期需要寫到申請綠碼當天。
(二)其他人員須於登機前14天(例:航班起飛日期為4月15日,登機前第14天為4月1日)嚴格進行居家隔離及自我健康監測,如實填寫《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見附件二)。隔離期間,應嚴格遵守居家隔離要求,除檢測外應避免外出。
三、檢測要求
請到印度醫學研究理事會(ICMR)授權、我館認可的檢測機構做檢測,檢測報告上須有二維碼。符合資質的檢測機構列表詳見ICMR網站,https://www.icmr.gov.in/。
(一)從未感染人員檢測要求:
1.登機前第14天(例:航班起飛日期為4月15日,登機前第14天為4月1日,進行第一次核酸檢測時間為4月1日)做第一次核酸檢測(RT-PCR),結果為陰性的,開始健康監測。
2.登機前72小時內做第二次核酸檢測(RT-PCR)。
3.登機前48小時內做一次血清抗體IgM檢測。已完全接種疫苗(完全接種同種疫苗所需的兩針或三針,每針之間間隔14天以上)人員可做登機前48小時核酸檢測(RT-PCR)替代血清抗體IgM檢測。
4.登機前12小時內做最後一次核酸檢測(RT-PCR)。最後兩次核酸檢測需間隔24小時以上,在不同機構交叉進行。確有困難無法在登機前12小時內完成最後一次核酸檢測的,可在登機前24小時之內完成,並應增加一次登機前12小時內的室內抗原檢測(Rapidantigentest,RAT)。考慮到抗原檢測距離乘機時間接近,申請健康碼時可不上傳至健康碼係統,但須填寫《新冠抗原檢測保證書》(附件三),上傳至健康碼係統。乘機時,將抗原檢測結果連同健康碼交航司一並查驗,如結果為陽性,將不予登機。
(二)有既往感染史人員檢測要求:
曾確診新冠肺炎人員,核酸檢測結果陽性人員,或未完成疫苗接種且IgM抗體、IgG抗體任一檢測結果為陽性人員,或接種過非滅活疫苗且N蛋白IgM抗體陽性人員,均視為有既往感染史人員。
1.核準痊愈。將當時確診的核酸、IgM或IgG檢測報告、康複後的胸透或CT報告(必須機打結果),以及胸透和確診核酸之後的兩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兩次核酸檢測在不同機構做,采樣時間相隔24小時以上)發送至郵箱yindulingbaozixun@gmail.com,有專人審核並反饋結果。以最後一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時間為核準痊愈時間。
2.核酸預檢測。距核準痊愈日期滿3個月的,可以在兩個不同機構,做采樣間隔24小時的兩次核酸預檢測,可在登機前第16天和第15天分別進行,結果為陰性的,進行為期14天(例:航班起飛日期為4月15日,登機前第14天為4月1日)的健康監測。
3.登機前48小時內做一次血清抗體IgM檢測。已完全接種疫苗(完全接種同種疫苗所需的兩針或三針,每針之間間隔14天以上)人員可做登機前48小時核酸檢測(RT-PCR)替代血清抗體IgM檢測。
4.登機前12小時內做最後一次核酸檢測(RT-PCR)。最後兩次核酸檢測需間隔24小時以上,在不同機構交叉進行。確有困難無法在登機前12小時內完成最後一次核酸檢測的,可在登機前24小時之內完成,並應增加一次登機前12小時內的室內抗原檢測(Rapidantigentest,RAT)。考慮到抗原檢測距離乘機時間接近,申請健康碼時可不上傳至健康碼係統,但須填寫《新冠抗原檢測保證書》(附件三),上傳至健康碼係統。乘機時,將抗原檢測結果連同健康碼交航司一並查驗,如結果為陽性,將不予登機。
(三)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過去14天內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疑似症狀人員檢測要求:
1.進行14天的隔離和健康監測,監測期間第1天(即登機前第14天)、第4天(即登機前第11天)、第7天(即登機前第8天)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至少在兩個不同機構,且結果必須為陰性。
2.登機前48小時內做一次血清抗體IgM檢測。已完全接種疫苗(完全接種同種疫苗所需的兩針或三針,每針之間間隔14天以上)人員可做登機前48小時核酸檢測(RT-PCR)替代血清抗體IgM檢測。
3.登機前12小時內做最後一次核酸檢測(RT-PCR)。最後兩次核酸檢測需間隔24小時以上,在不同機構交叉進行。確有困難無法在登機前12小時內完成最後一次核酸檢測的,可在登機前24小時之內完成,並應增加一次登機前12小時內的室內抗原檢測(Rapidantigentest,RAT)。考慮到抗原檢測距離乘機時間接近,申請健康碼時可不上傳至健康碼係統,但須填寫《新冠抗原檢測保證書》(附件三),上傳至健康碼係統。乘機時,將抗原檢測結果連同健康碼交航司一並查驗,如結果為陽性,將不予登機。
四、上傳要求
可通過電腦或手機等終端登錄網站https://hrhk.cs.mfa.gov.cn/H5/,或微信“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在線填寫信息、申報健康狀況,並上傳材料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
(一)上傳檢測報告
所有檢測報告必須是印度醫學研究理事會(ICMR)授權檢測機構出具,報告應為機打,不能手寫,且須有二維碼。
1.從未感染人員:參照本通知“三(一)從未感染人員檢測要求”,上傳:
(1)登機前14天核酸檢測報告;
(2)登機前72小時核酸檢測報告;
(3)登機前48小時血清抗體IgM檢測報告(已完全接種疫苗人員可用登機前48小時核酸檢測報告替代);
(4)登機前12小時核酸檢測報告,與上一次核酸檢測報告須在不同機構完成(如有困難無法在登機前12小時完成,可上傳登機前24小時核酸檢測報告和《新冠抗原檢測保證書》,並於登機前12小時內做室內抗原檢測,在乘機時與健康碼一並交航司查驗)。
2.有既往感染史人員:參照本通知“三(二)有既往感染史人員檢測要求”,上傳:
(1)登機前第16天核酸預檢測報告;
(2)登機前第15天核酸預檢測報告,與上一次核酸檢測報告須在不同機構完成,間隔24小時以上;
(3)登機前48小時血清抗體IgM檢測報告(已完全接種疫苗人員可用登機前48小時核酸檢測報告替代);
(4)登機前12小時核酸檢測報告,與上一次核酸檢測報告須在不同機構完成(如有困難無法在登機前12小時完成,可上傳登機前24小時核酸檢測報告和《新冠抗原檢測保證書》,並於登機前12小時內做室內抗原檢測,在乘機時與健康碼一並交航司查驗)。
3.密切接觸者和有疑似症狀人員:參照本通知“三(三)密切接觸者和有疑似症狀人員檢測要求”,上傳:
(1)監測期第1天核酸檢測報告;
(2)監測期第4天核酸檢測報告;
(3)監測期第7天核酸檢測報告;
(4)登機前48小時血清抗體IgM檢測報告(已完全接種疫苗人員可用登機前48小時核酸檢測報告替代);
(5)登機前12小時核酸檢測報告,與上一次核酸檢測報告須在不同機構完成(如有困難無法在登機前12小時完成,可上傳登機前24小時核酸檢測報告和《新冠抗原檢測保證書》,並於登機前12小時內做室內抗原檢測,在乘機時與健康碼一並交航司查驗)。
(二)除檢測報告外,還須上傳以下材料:
1.護照和有效印度簽證資料頁;
2.國內總公司蓋章的函件(中資企業人員)/本人簽名的特殊情況說明函(其他人員)/國內派出單位同意回國正式函件(持公務護照人員);
3.中資企業人員填寫《閉環管理證明函》(附件一:閉環管理證明函.docx);
4.《自我健康監測表》(附件二: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pdf);
5.全程機票;
6.第三國的檢測預約單;
7.如最後一次核酸檢測在登機前24小時內須上傳《新冠抗原檢測保證書》(附件三:新冠抗原檢測保證書.docx);
8.如已接種疫苗,還須上傳疫苗接種證明、《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附件四: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pdf)。
五、中轉路線
中國駐印度使領館不為自第三國來印度中轉赴華人員審發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
目前,受疫情影響,中印之間直航尚未恢複,中轉線路受航班熔斷、檢測設施和條件、當地防疫政策影響一直在變化,建議確定中轉路線前,對於是否可在當地中轉、當地防疫規定、檢測要求等直接谘詢中國駐中轉地使領館和有關票務公司,並按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要求申請中轉國綠碼。如當地不允許入境,則中轉機場必須要有雙檢測設施,否則不予批準。再次提醒,如自印度入境第三國失敗,但印度簽證已過期,將無法再次入境印度。請務必事先充分了解情況,慎選中轉路線,避免造成滯留中轉國或被遣返等經濟損失。
六、訂票
請接到使領館通知後再行安排訂票事宜。請嚴格按照檢測時限要求進行訂票,對於無感染史人員,須確保第一次檢測是在登機前14天。對於有感染史人員,請先核準痊愈、距離核準痊愈時間滿3個月並做完兩次核酸預檢測後再行訂票。對於密接人員和有疑似症狀人員,須三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且健康狀況良好後再行訂票。未按要求購票造成的無法登機等後果由本人自行負責。由於航班熔斷、中轉國防疫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時有發生,請謹慎購票。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新冠抗原檢測時間,考慮到航班時刻、檢測機構開放時間等因素,對於上午航班,檢測時間最多可提前至航班起飛前一天下午,其他時刻航班應於航班當天、乘機前12小時內進行。
(二)完成疫苗接種未滿14天的,不予審發綠碼。
(三)未完成接種疫苗所需全部針劑數量者,包括應接種兩針疫苗但隻接種了一針、同一天雙手臂接種以及每劑接種間隔不足14天的人員,按未接種疫苗人員處理。
(四)未完成疫苗接種人員,如核酸、血清抗體IgM或IgG檢測有任一結果為陽性,參照有感染史人員辦法辦理。
(五)請如實申報既往感染史、接觸史、發熱和其他疑似症狀等情況,並如實提供檢測證明、疫苗接種憑證等材料,如有瞞報或弄虛作假行為,個人和相關企業將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後果。
(六)請回國人員注意合理安排行程,盡量縮短中轉逗留時間,嚴格做好旅途中自我防護。
(七)為確保順利登機,請盡量不遲於飛機起飛前6小時上傳全部健康碼申請材料,我館會盡最大努力加速審核。
以上措施自4月1日起執行,由中國駐印度大使館負責解釋。我館此前發布的通知內容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24小時):+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駐印度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91-11-26112343;領保郵箱:yindulingbaozixun@gmail.com;
駐孟買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91-9769581336;
駐加爾各答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91-91633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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