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本次修訂,是1996年職業教育法頒布實施26年來的第一次修訂,並且是一次全麵的大修,對於我國的職業教育發展具有裏程碑式的重大意義。我完整參與了本次職業教育法的修訂過程,結合工作,談一談對新修訂職業教育法的體會和思考。
一、職業教育法修訂通過恰逢其時、來之不易、影響深遠
修訂職業教育法,各方麵期盼已久;法律修訂通過,同誌們倍感振奮。我體會,這次修法可以用12個字來概括,就是恰逢其時、來之不易、影響深遠。
恰逢其時,因為修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職業教育的重要論述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及時將黨的主張轉化為法律規範和國家意誌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對職業教育改革發展作出一係列決策部署,明確了職業教育的戰略定位、發展方向和工作要求,迫切需要通過修法,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職業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為法律規範、轉化為國家意誌。職業教育法實施的二十多年,也是職業教育大改革大發展的二十多年。截至目前,全國職業院校1.14萬所、在校生3087.6萬名、專任教師總數達到135.7萬人,我國已經建立起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職業教育體係,職業中等教育、職業高等教育年招生規模、在學規模等均占教育的半壁江山,職業教育每年向社會輸送1000萬左右畢業生,每年培訓上億人次。職業教育已成為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民生改善中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教育類型。在發展過程中,我們積累了很多行之有效、特色鮮明的工作經驗,迫切需要通過修法,將實踐經驗上升為法律製度。職業教育法的修訂,對標對表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係統構建了中國特色職業教育法律製度體係,必將為新時代中國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來之不易,因為修法是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關心重視下,各方麵通力協作、多年努力奮鬥的重要成果。職業教育法自1996年公布施行以來,對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者素質、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職業教育麵臨新形勢,法律很多規定已不能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多年來,各方麵特別是職業教育戰線呼籲修改職業教育法。修改職業教育法曾於2008年、2013年分別列入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但由於在一些關鍵問題上難以形成共識等多方麵原因,一直未能完成。2018年,經黨中央批準的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再次將修改職業教育法列入其中。2019年教育部研究形成修訂草案並向社會征求意見;2020年1月國務院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草案;2020年8月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了草案;2021年3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草案;2021年5月,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送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進行了廣泛、深入地調研,並根據調研、審議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於今年4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總的來看,職業教育法修改自列入人大立法規劃以來,先後曆時十四載,彙集了各方麵的智慧和心血,如今終於瓜熟蒂落,完成全麵修訂,實屬不易。此次職業教育法的修訂,既是實施26年來的首次修訂和全麵修訂,也是繼義務教育法於2006年完成大修16年來教育法律的又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大修。
影響深遠,是因為修法對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對建設教育強國、人力資源強國和技能型社會具有重大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職業教育是國民教育體係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途徑,強調要把職業教育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上,職業教育肩負著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國工匠的重大任務,肩負著促進教育公平、提高大眾就業創業能力、增強致富本領、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重大使命,肩負著為不同社會群體提供個性化、多樣化成長成才路徑的重大職責。隨著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我國勞動力市場正在發生深刻變革,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浪潮的到來等一係列變化給職業教育提出了新要求(比如,我國有近9億勞動者,其中高技能人才隻有4700多萬人、僅占6%,而勞動生產率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0%。另據測算,到2025年製造業重點領域人才需求缺口近3000萬人,服務業缺口更大,僅家政、養老領域至少需要4000萬人)。與此同時,我國職業教育體係建設不夠完善、吸引力不足、社會認同感不強、企業參與辦學動力不足、辦學和人才培養質量不均衡等問題也逐漸凸顯出來。職業教育如果不能改革發展,可能會成為勞動生產率進一步提高、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障礙。此次職業教育法修訂,著力落實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同等重要的教育類型這一定位,著力破解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體製機製障礙,著力構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現代職業教育體係,法律的操作性、針對性很強,對於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對於建設教育強國、人力資源強國和技能型社會,對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二、把握新法精神,落實新法要求,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此次職業教育法修訂,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職業教育的重要指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將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政策舉措和實踐成果轉化為法律規範,為培養更多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打造現代職業教育體係夯實法治基礎。新法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體現了理念創新、製度創新。我從以下幾個方麵梳理新法的主要內容和製度創新,概括為“八個一”。
第一,根本保證:黨的領導、黨建引領。隻有堅持黨的全麵領導,才能確保中國特色職業教育沿著正確方向不斷開拓創新,才能不斷堅定中國特色職業教育發展的道路自信;隻有實現黨的全麵領導,落實好“把方向、攬全局、抓思想、建隊伍、促黨建”的總要求,才能把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優勢轉化為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優勢。
法律規定,職業教育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並把黨的領導轉化為具體製度。對公辦學校,規定公辦職業學校實行中國共產黨職業學校基層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製,職業學校基層黨組織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全麵領導學校工作。對民辦學校,規定民辦職業學校依法健全決策機製,強化學校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保證其在學校重大事項決策、監督、執行各環節有效發揮作用。
第二,基本定位:教育類型、同等重要。“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的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這是中國教育理念的一次重大變革,是黨和國家把握教育發展規律、職業教育辦學規律、人的全麵發展規律作出的一個重大判斷,揭示了職業教育的獨特作用和本質屬性,體現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的堅定決心。
把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作為兩種不同教育類型來定位,是這次修法的一個重要基礎。一是強調同等重要,規定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規定國家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二是強調類型特點,規定職業教育是為了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備從事某種職業或者實現職業發展所需要的職業道德、科學文化與專業知識、技術技能等職業綜合素質和行動能力而實施的教育。三是強調平等對待,多處規定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麵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禁止設置歧視政策。
第三,基本目標:體係貫通、服務發展。職業教育是提升人力資本、增強職業能力的重要渠道,是促進人的全麵發展、社會全麵進步的重要途徑,必須始終麵向社會各個方麵、麵向各個群體、麵向每個人,不僅要讓每個人都享有接受教育的機會,而且要讓每個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在高職擴招之下,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和企業在職員工,已成為高職院校的重要生源。2020年,社會生源數量122.6萬,占比達到了23.38%,充分體現了職業教育作為終身教育的特點)。因此,要堅持學曆教育與非學曆教育並舉並重,堅持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繼續教育協調發展,共同滿足社會成員個性化、多樣化、終身化的學習需求,服務全民終身學習,建設技能型社會,暢通麵向人人的職業教育和培訓渠道,使人們獲得自身發展和造福社會的能力。
新法著力建立健全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現代職業教育體係。一是縱向貫通,形成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完整通道,規定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由專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層次的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實施;支持在普通beplay體育手機開展職業啟蒙、職業認知、職業體驗等。二是橫向融通,構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立交橋”,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學分、資曆以及其他學習成果的認證、積累和轉換機製,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規定職業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並重,職業培訓機構、職業學校和其他學校等都可以開展職業培訓。
第四,管理體製:統籌管理、分級負責。職業教育是麵向社會的跨界教育。職業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聯係最為緊密,跨越了職業與教育、跨越了企業與學校、跨越了工作與學習的界域。因此,職業教育改革發展不是教育部門一家能承擔的任務,必然涉及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勞動就業、行業企業等多個部門和社會機構,必須跳出教育看教育,跳出學校看學校,跳出部門管教育。
新法規定職業教育實行政府統籌、分級管理、地方為主、行業指導、校企合作、社會參與,並從三方麵強化統籌管理。一是國務院層麵,規定國務院建立職業教育工作協調機製,統籌協調全國職業教育工作。二是部門層麵,規定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職業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宏觀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範圍內,分別負責有關的職業教育工作。三是省級層麵,強化省級人民政府統籌權,省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整合、優化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職業教育工作職責,統籌區域內職業教育發展。
第五,舉辦機製:多元辦學、企業主體。職業教育是麵向社會的跨界教育,多元辦學是職業教育區別於普通教育的重要特征,沒有社會各方麵的共同參與就辦不好職業教育。誰有意願、有能力、有條件、守規矩,就應支持誰舉辦職業教育。對不同部門、行業企業舉辦的職業院校,隻要符合職業院校辦學的國家標準,都要予以承認並納入職業教育體係。政府要在保證職業教育基本公益屬性的前提下,加快由“辦”職業教育向“管”職業教育轉變,推動形成多元、開放、融合的辦學格局。
新法明確辦學主體多元,教育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工會和中華職業教育社等群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可以廣泛、平等參與職業教育。辦學形式多樣,既可以獨立舉辦,也可以聯合舉辦,既可以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也可以舉辦實習實訓基地等。新法多措並舉推進企業辦學,落實企業在職業教育中的主體地位。一是突出鮮明導向,規定發揮企業的重要辦學主體作用,推動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鼓勵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二是豐富舉辦方式,規定企業可以利用資本、技術、知識、設施設備等要素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可以用於舉辦職業教育機構。三是強化辦學責任,規定企業應當依法履行實施職業教育的義務,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應當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四是完善支持政策,規定對企業舉辦的非營利性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可以采取政府補貼、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扶持措施,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生均經費等給予適當補助。
第六,實施原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的基本辦學形式,要更好的發揮市場在教育資源中的配置作用和政府的引導作用,通過深入合作,真正形成校企命運共同體。目前,我國職業教育主要由職業學校承擔,校企合作“一頭冷、一頭熱”、“獨角戲”的現象還比較普遍。要找到校企合作的利益“共贏點”,促進校企緊密合作。
新法著力健全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製度保障,促進行業企業深度參與職業學校專業設置、教材開發、培養方案製定、質量評價、教師培養培訓、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全過程。一是明確對深度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促進就業中發揮重要主體作用的企業,按照規定給予獎勵;對符合條件認定為產教融合型企業的,按照規定給予金融、財政、土地等支持,落實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減免及其他稅費優惠。二是引導企業按照崗位總量的一定比例設立學徒崗位,同時明確企業與職業學校聯合招收學生,以工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徒培養的,有關企業可以按照規定享受補貼。三是明確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校企合作等活動取得的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作為績效工資來源,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不受績效工資總量限製。四是明確通過與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共同舉辦職業教育機構等多種形式進行合作,參與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和培訓,安排實習崗位,接納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學生實習等。
第七,培養要求:立德樹人、德技並修。立德樹人、德技並修是新法對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提出的目標要求。立德樹人是各類教育的根本任務,職業教育突出培養實踐能力,但決不能忽視育人本質,不能重技輕德。職業教育也要深化思政課改革創新,堅持德技並修、育訓結合,針對不同學生群體的實際,把德育融入課堂教學、技能培養、實習實訓等各環節,促進思政課程與課程思政有機銜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效性,培養學生的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引導學生刻苦學習、精進技藝、全麵發展。
新法強調,實施職業教育應當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受教育者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傳授科學文化與專業知識,培養技術技能。對學校,規定職業學校應當加強校風學風、師德師風建設,保障教育教學質量。對教師,著力加強“雙師型”教師建設,規定國家建立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培訓體係,建立適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崗位設置、職務評聘製度,創新方式聘請技能大師、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等擔任專兼職教師。對學生,規定高等職業學校可以采取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學生;學生應當養成良好職業道德、職業精神和行為習慣,按要求參加實習實訓,掌握技術技能等。
第八,保障機製:優化結構、加大投入。高質量的保障是高質量發展的前提。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測算,職業教育辦學成本應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但目前我國職業教育總體投入不僅在同級教育中占比少,且投入力度與辦學規模嚴重不匹配。一方麵,辦學條件存在大麵積不達標的情況,中職學校辦學條件達標的僅有四分之一,高職擴招大幅稀釋辦學資源,三分之一的學校生師比不達標,近半數的學校生均教學行政用房不達標。另一方麵,職業教育經費投入不足,近年來,各級政府增加了對職業教育的投入,但經費不足仍是困擾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主要瓶頸。2020年,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53013億元,其中,中職2871億元,占高中階段教育的34.08%,隻占普通高中的一半;高職專科2758億元,占普通高等教育的19.70%,不足普通本科高校的四分之一。而2020年中職、高職在校生分別占到高中階段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39.44%、44.43%。
針對這問題,法律從五個方麵作了規定。一是健全職業教育經費投入機製,明確國家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使職業教育經費投入與職業教育發展需求相適應,鼓勵通過多種渠道依法籌集發展職業教育的資金。二是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根據職業教育辦學規模、培養成本和辦學質量等落實職業教育經費;明確發揮失業保險基金作用,支持職工提升職業技能。三是明確企業應當根據國務院規定的標準,按照職工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四是明確職業學校舉辦者應當按照生均經費標準或者公用經費標準按時、足額撥付經費,不斷改善辦學條件。不得以學費、社會服務收入衝抵生均撥款。
職業教育前途廣闊、大有可為。貫徹落實好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責任重大、使命光榮。我們要通過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深入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製、保障機製改革,增強職業教育適應性,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係,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國工匠,為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技術技能支撐。
作 者:
杜玉波,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高等教育學會會長
原文刊載於:
《中國高等教育》2022年第10期,5月18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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