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月16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備案範圍,嚴格備案條件。其中明確提出麵向學齡前兒童培訓的教育移動應用擬一律停止運行。
《征求意見稿》在教育移動應用界定中明確,不是針對教育係統開發且主要用戶不是麵向教職工和學生的和社會職業考試類以及非麵向教育係統應用的通用工具類等不屬於備案範圍。
同時將教育移動應用分為學科培訓類(beplay體育手機學科)和非學科培訓類(非beplay體育手機學科)兩種類型。
1.學科培訓類。教育移動應用中含有道德與法治、語文、曆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內容,並通過教育移動應用麵向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學生提供以上學科培訓服務的教育移動應用統稱為“beplay體育手機學科培訓類教育移動應用”。
2.非學科培訓類。教育移動應用中不含有以上學科培訓內容,主要麵向義務教育階段(含高中)提供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學科和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教育教學管理、家校溝通等服務,以及麵向非beplay體育手機生提供教育服務內容的統稱為“非beplay體育手機學科培訓類教育移動應用”。
擬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選用未經備案的教育移動應用
屬於以上教育移動應用的提供者(指應用的主管者或開發者)應按照“應備盡備”的原則,及時在教育部備案管理平台(app.eduyun.cn)進行提供者備案,並落實備案要求;市級、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各級各類學校作為教育移動應用的使用者,應建立教育移動應用的選用製度,選用已完成提供者備案的教育移動應用,並及時進行使用者備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選用未經備案的教育移動應用,統一選用的不得向學生和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擬規定教育移動應用所提供的內容不得出現遊戲鏈接和廣告
《征求意見稿》嚴格了備案條件。教育移動應用所提供的內容不得有消極信息、不良信息,不得出現遊戲鏈接和廣告等。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應當取得監護人同意、授權,不得泄露、出售或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其中,“beplay體育手機學科培訓類教育移動應用”的提供者必須是取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辦學許可、經民政部門登記依法成立,從事線上義務教育階段學科培訓的非營利法人。“beplay體育手機學科培訓類教育移動應用”需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內容審核(主要包括:課程資源、教學內容、教師資質、收費方式等),審核通過或者取得相關許可後方可提供服務。
“非beplay體育手機學科培訓類教育移動應用”的備案條件中,明確麵向學齡前兒童培訓的教育移動應用一律停止運行。同時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beplay體育手機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不得利用直播功能開展學科類培訓,平台類的移動應用不得為非合規機構利用直播功能提供開展學科類培訓服務。
擬動態公布教育移動應用黑白名單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市教委在官方網站建立公示專欄,動態公布教育移動應用黑白名單,及時公示經審核備案的教育移動應用及其提供者,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列入灰名單並限期整改,對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單,聯合市委網信辦、市通管局進行查處。對應備案而未備案的教育移動應用,一旦發現,市教委將聯合相關部門從快從速查處。
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通過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前門西大街109號北京市教委教育信息化處(請在信封上注明“意見征集”字樣,郵編:100031)。
2.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jwxxhc@jw.beijing.gov.cn。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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