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網站發布“關於推廣電子版教師資格證書及優化教師資格管理信息係統的建議”的答複。答複中稱,待教師資格證書電子證照係統建設完成後,教育部將推廣教師資格證書電子證照,提供教師資格證書便利化驗證、亮證服務,提升服務能力。
教育部表示,教師資格證書是持證人具有國家認定的教師資格的法定憑證。教師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各級認定機構加蓋公章、鋼印後生效。隨著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的推進和深入,教師資格管理也加快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接入教育部統一身份認證係統,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次登錄,全網通行”。2021年,教師資格管理信息係統完成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省級政務服務平台對接,推進了同地方政府部門間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關於推廣電子版教師資格證書的建議,2021年,教育部製定了教師資格證書電子證照標準,並由國務院辦公廳電子政務辦公室作為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工程標準予以印發。2022年,教育部依托教師資格管理信息係統,啟動了教師資格證書電子證照係統建設工作。目前,相關建設工作的調研、方案設計正有序開展和推進。下一步,待教師資格證書電子證照係統建設完成後,教育部將推廣教師資格證書電子證照,提供教師資格證書便利化驗證、亮證服務,提升服務能力。
教育部還將根據建議,結合工作需要,探索開展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的網上辦理、異地辦理,創新服務手段,結合教師資格證書電子證照建設的實際推進情況,優化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管理流程和方式方法,積極為持證人提供便利。
另外,根據政策和管理要求,教師資格管理信息係統在上線之初已經開發了教師資格證書喪失和撤銷管理功能。下一步,教育部將依托教師資格管理信息係統進一步規範教師資格喪失和撤銷工作,優化服務,讓數據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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