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嚴格按照教育部“監管護苗”專項行動要求和省教育廳校外治理“攻堅年”活動方案部署安排,組建市區兩級聯合督查組,持續開展全方位排查治理違規培訓機構,取得明顯效果。現將近期查處的十起典型案例予以通報,敬請廣大學生和家長予以監督。
一、中原區查處一起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問題
7月20日,市教育局現場查處中原區“百躍托管”機構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行為,區教育、市場監管、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到達現場進行實地處置。經查:該機構位於桐柏路鬆果商務酒店二樓,無證有照,假借“托管、作業輔導”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涉及教職員工3人、學生25人。
處理結果:1.區教育局現場下達《停止辦學通知書》,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並向社會公示;2.當場疏散學生,責令機構做好學生退費和家長解釋工作,截止7月26日,已完成學生退費工作,共計3.067萬元;3.區市場監管、教育、街道辦事處聯合約談機構負責人,告誡其立即停止違規行為。
二、金水區查處一起學科類培訓機構違規開展暑期班問題
8月3日,金水區在檢查中發現,易歌外語培訓中心暑假期間存在違規開展學科培訓問題。經查:該機構位於豐慶路與文勞路交叉口南50米,有證有照,違規開展暑期學科類培訓,並存在未來路校區同步辦學違規行為,兩個校區共涉及教職員工3人,學生31人。
處理結果:1.區教育局約談負責人,對豐慶路校區下達《停止辦學通知書》,責令機構立即停業整頓,暫扣辦學許可證,依法依規進一步處罰;對未來路校區下發《停止辦學通知書》,責令關停;2.街道辦事處對機構存在疫情防控風險行為,予以及時疏散學生、場所關停處理,並責令機構做好學生退費和家長解釋工作,目前已全部退還費用,共計16.368萬元;3.將其他違規行為移交至相關執法部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三、經開區查處兩起違規辦學問題
(一)“鄭州丁準華夏中學”機構違規招生問題。6月27日,經開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鄭州丁準華夏中學”違規招生問題。經查:該機構位於經開區祥瑞街100號,無證有照,在未取得相關資質的情況下麵向社會宣傳招生,並存在發布違規廣告行為。
處理結果:1.區專班對其下達《停止辦學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規辦學和違規招生,並通過主流媒體發送告知書,提醒廣大群眾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拒絕無證辦學機構;2.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立即撤掉網頁和線下違規廣告宣傳。
(二)“宏大英才教育”違規開展學科培訓問題。8月2日,經開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宏大英才教育”違規學科類培訓。經查:該機構位於經開區亞太花園九號樓1單元2樓,無證無照,現場發現違規學科類培訓行為,涉及教職員工2人,學生4人。
處理結果:區專班立即下達《停止辦學通知書》,責令機構現場妥善有序疏散學生,做好家長的解釋工作。街道辦事處現場對相關教學設備設施予以封存。
四、鄭東新區查處兩起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問題
(一)“小象潤知精品晚托”違規培訓的問題。7月28日,鄭東新區在例行巡查中發現,“小象潤知精品晚托”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經查:該機構位於鄭東新區普惠路與列裏路交叉口以東,無證無照,現場發現3名教師以托管名義組織5名學生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經核實,實際在冊學生90餘名、教職工8名。
處理結果:1.區教育部門下達《停止辦學通知書》,當場疏散學生;2.責令機構負責人限期完成退費工作,目前退費工作正有序推進;3.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現場信息登記後作進一步處理;4.對涉事機構予以取締,教室、辦公室等場所的設施設備予以封存。
(二)“孚名教育”違規培訓的問題。8月1日上午,鄭東新區在例行巡查中發現,“孚名教育”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經查:該機構位於鄭東新區白沙鎮大陳華庭小區3號樓2單元1樓,無證無照,違規開展數學培訓,現場涉及教職員工3人,學生30人。
處理結果:1.教育部門下達《停止辦學通知書》,當場疏散學生;2.責令機構負責人限期完成退費工作,目前已經完成全部學生退費;3.對涉事機構予以取締,教室、辦公室等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封存。
五、高新區查處一起疫情防控期間違規組織培訓問題
7月26日,高新區在處理百思德教育培訓中心投訴問題過程中發現,該機構2022年3月18日—5月23日疫情期間違反疫情防控政策,在審批地以外違規組織培訓。
處理結果:1.立即關閉違規地址(萬豐慧城10號樓)的培訓場所;2.暫扣機構辦學許可證,立即進行整頓;3.2022年度工作檢查結果確定為不合格。
六、上街區查處兩起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問題
(一)“名思成長中心”機構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問題。6月30日,上街區在檢查中發現,“名思成長中心”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經查:該機構位於汝南路新建街交叉口西北角,無證有照,借“托管、作業輔導”違規從事數學、英語、物理等學科類培訓。涉及教職員工6人、學生30人。
處理結果:1.區教育局現場下達《停止辦學通知書》,責令該機構立即停止違規學科類培訓行為;2.區市場監管局下達整改通知書,並責令該機構遣散學科類培訓學生,並做好家長解釋及學生退費工作,目前已完成學生退費工作,共計0.88萬元;3.約談機構負責人,告誡其立即停止違規行為;4.屬地辦事處及社區責令清理場所內教學設施,並拆除汝南路新建街口違規廣告2處。
(二)無名機構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問題。7月18日,上街區在檢查中發現,鴻盛新城小區內存在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經查:該機構位於鴻盛新城小區院內某樓棟4層,無證無照,開展小學、初中語文學科類培訓,涉及教職員工1人,學生12人。
處理結果:1.區教育局現場下達《停止辦學通知書》,責令該機構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2.立即疏散學生,並做好家長解釋及退費工作,目前已完成退費工作。
七、新密市查處一起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問題
7月14日,新密市聯合督查組在排查中發現,“眾樂知教育”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經查:該機構位於平安路與青嵐街交叉口路北20米,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涉及教職員工4人、學生23人。
處理結果:1.教育部門現場下達《停止辦學通知書》,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現場疏散學生,責令機構做好學生退費和家長解釋工作;2.市場監管部門約談機構負責人,告誡其立即停止違規行為;3.屬地辦事處及社區責令清理場所內教學設施,並拆除違規廣告。
各開發區、各區縣(市)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專班要積極學習和借鑒以上區縣(市)主動查處、依法治理違規培訓的工作方法,嚴格落實“監管護苗”和“校外治理攻堅年”活動要求,統籌聯合,同向發力,開展常態化、全方位排查,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違規違法校外培訓“零容忍”,嚴格治理、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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