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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發《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南》
2022-11-07 14:25
教育部
作者:

  為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根據中央有關文件要求,近日,教育部印發了《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南》。

  《評價指南》強調,要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特殊兒童成長規律和特殊教育發展規律,加快建立以適宜融合為目標的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體係;要堅持正確方向、育人為本、統籌兼顧、以評促建,全麵提升特殊教育辦學質量,促進特殊兒童自尊、自信、自強、自立。

  《評價指南》根據特殊教育辦學特點,明確了政府履行職責、課程教學實施、教師隊伍建設、學校組織管理、學生適宜發展等5方麵評價內容。在政府履行職責方麵,包括堅持正確方向、統籌規劃布局、改善辦學條件、強化經費保障、健全工作機製5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地方政府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加強對特殊教育工作的領導,落實“特教特辦”完善特殊教育辦學體係,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在課程教學實施方麵,包括規範課程設置、優化教學方式、開展多元評價和康複輔助支持4項關鍵指標,旨在推動學校落實課程方案,合理調整課程內容與教學方法,推進“醫教融合”提供輔助支持與康複訓練,提高特殊學生受教育質量。在教師隊伍建設方麵,包括提升師德水平、配齊師資力量、助力專業發展和提高待遇保障4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學校加強師德工作,配備好特殊教育專業教師,提高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素質,激發教師積極性創造性。在學校組織管理方麵,包括完善學校管理、創設無障礙環境2項關鍵指標,旨在引導學校規範學校管理製度,加強家校社協同育人,深入推進融合教育,構建無障礙環境,提升特殊教育治理能力。在學生適宜發展方麵,包括思想道德素質、知識技能水平、社會適應能力3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特殊學生具備良好道德品質,掌握適應未來生活和發展所需的學科基本知識、基本的生活和職業技能。

  《評價指南》明確,各地要建立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牽頭、多方參與的評價組織實施機製,結合實際製定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具體標準;要分層分類細化評價指標內容與評價方式,實行縣(市、區)和學校自評、市級審核、省級全麵評價和國家抽查監測;要處理好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不同學段質量評價製度的銜接、互補,原則上每3—5年一輪,與beplay體育手機質量評價統籌同步實施,實現全覆蓋。

  《評價指南》要求,將評價結果作為縣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引導地方政府落實特教特辦,補齊特殊教育發展短板;引導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普通學校持續提高辦學水平,促進特殊兒童最大限度發展;引導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圍,推動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

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南

  為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特殊教育評價製度,努力構建以義務教育階段為主、涵蓋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體係,推進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精神,製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特殊兒童成長規律和特殊教育發展規律,加快建立以適宜融合為目標的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體係,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引領深化特殊教育教學改革,全麵提升特殊教育辦學質量,促進特殊兒童全麵健康適宜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正確方向。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踐行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樹立科學教育評價導向,以適宜融合為目標辦好特殊教育,全麵提高特殊教育質量。

  堅持育人為本。尊重特殊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成長規律,推動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醫療康複及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強化學生全過程縱向評價,合理調整課程內容,不斷優化教學方式,促進特殊兒童更好融入學校、掌握一技之長與適應社會生活。

  堅持統籌兼顧。整合涉及特殊教育的各類考核評價項目,處理好與普通教育不同學段質量評價製度的銜接、互補;同時,針對不同類別、不同程度、不同階段特殊兒童的需要,分類設計評價方式,拓展學段服務、推進融合教育,推動特殊教育綜合改革。

  堅持以評促建。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強化增值評價,有效發揮引導、診斷、改進、激勵功能,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係,保障特殊兒童接受高質量的特殊教育。

二、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政府履行職責、課程教學實施、教師隊伍建設、學校組織管理、學生適宜發展等5個方麵,共18項關鍵指標和49個考查要點。

  (一)政府履行職責。包括堅持正確方向、統籌規劃布局、改善辦學條件、強化經費保障、健全工作機製等5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地方政府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強化對特殊教育工作的領導,切實提升特殊教育保障力度和保障水平。

  (二)課程教學實施。包括規範課程設置、優化教學方式、開展多元評價、康複輔助支持等4項關鍵指標,旨在推動學校遵循特殊教育規律和特殊兒童學習特點,落實課程方案,規範使用教材,優化課程內容與教學方法,改革評價方式,提供輔助支持與康複訓練,全麵提高特殊學生受教育質量。

  (三)教師隊伍建設。包括提升師德水平、配齊師資力量、助力專業發展、提高待遇保障等4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學校加強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加大力度配備特殊教育專業教師,健全教師專業發展機製,切實提高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素質,完善激勵機製,提升教師職業幸福感,激發教育教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四)學校組織管理。包括完善學校管理、創設無障礙環境等2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學校切實保障特殊兒童受教育權利,規範學校管理製度,健全特殊教育工作機製,加強家校社協同育人,深入推進融合教育,構建無障礙物理環境、人文環境與信息環境,整體提升特殊教育治理能力。

  (五)學生適宜發展。包括思想道德素質、知識技能水平、社會適應能力等3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特殊學生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掌握適應未來發展所需基本的知識技能,努力將特殊學生培養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國家有用之才。

三、評價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工作,將其納入地方政府、教育部門、學校的重要議事日程,建立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牽頭、多方參與的評價組織實施機製。結合本地實際製定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具體標準,分層分類細化評價指標內容與評價方式,編製學校自評手冊,確保評價工作操作性強、程序規範、科學有效。在財政投入、評價隊伍建設、信息平台建設等方麵加大傾斜力度,為開展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二)規範評價實施。各地要認真組織實施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工作,在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等相關文件要求的基礎上,執行《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南》。對縣(市、區)、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的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要堅持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自我評價與外部評價、線上評價與線下評價相結合,實行縣(市、區)和學校自評、市級審核、省級全麵評價和國家抽查監測,原則上每3—5年一輪,與beplay體育手機質量評價統籌同步實施,實現全覆蓋。

  (三)強化結果運用。將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縣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縣級人民政府績效考核,並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引導縣級人民政府落實特教特辦,切實履職盡責,為提升特殊教育質量提供充分的條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環境;引導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普通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和管理方式,不斷完善辦學條件,全麵提升育人質量。

  (四)注重宣傳推廣。各地要廣泛宣傳辦好特殊教育的重要意義,深入解讀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的內容要求,引導廣大師生、家長和社會充分認識特殊教育對促進特殊兒童成長成才和終身發展的重要作用。對有效利用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推進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典型經驗、優秀案例、特色活動等,要加強宣傳推廣,發揮好示範輻射作用,切實推動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南》答記者問

1.請問《評價指南》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答:為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推動特殊教育評價改革,促進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精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要求,研製了《評價指南》。

  一是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上強調,要“完善學校管理和教育評價體係”,在全國教育大會上強調,要“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從根本上解決教育評價指揮棒問題”。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明確要求,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加快完善各級各類學校評價標準。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提出,完善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標體係,到2025年,特殊教育質量評價製度基本建立。

  二是推進特殊教育適宜融合發展的迫切需要。進入新時代,我國特殊教育已經邁入高質量內涵發展的新階段,迫切需要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製,健全特殊教育評價體係,引導社會樹立科學的教育觀和人才觀,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特殊兒童實現最大限度的發展,努力使特殊兒童成長為國家有用之才。

  三是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的內在要求。特殊教育質量評價是教育評價的重要內容。當前,特殊教育評價製度尚不完善,在實際評價過程中多是參照普通教育評價,尚未形成符合特殊兒童身心特點和特殊教育自身規律的評價體係,亟需製定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南,引導各地各校落實特教特辦要求,提升特殊教育治理能力,全麵推動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

 2.請簡要介紹一下《評價指南》的研製過程?

  答:《評價指南》的研製過程主要經曆了三個階段:

  一是廣泛調查研究。2020年初,成立了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南研製專家組,重點研究教育質量評價理論基礎與實踐情況;征集了10個省份有關市縣教育局長、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普通學校校長及專家的意見;訪談了部分特殊教育專幹、資源中心主任、教研員、教師和家長代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

  二是係統梳理研判。搜集整理205份中央與地方相關政策文件,並對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的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體係進行比較分析。

  三是征求各方意見。《評價指南》初稿形成後,先後召開了10餘次專家座談會進行討論,並征求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和基層一線學校的意見,經多次修改完善。

3.請問《評價指南》提出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答:《評價指南》強調要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特殊兒童成長規律和特殊教育發展規律,加快建立以適宜融合為目標的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體係,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引領深化特殊教育教學改革,全麵提升特殊教育辦學質量,促進特殊兒童全麵健康適宜發展。

  《評價指南》提出了四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正確方向。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踐行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樹立科學教育評價導向,以適宜融合為目標辦好特殊教育,全麵提高特殊教育質量。二是堅持育人為本。尊重特殊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成長規律,推動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醫療康複及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強化學生全過程縱向評價,合理調整課程內容,不斷優化教學方式,促進特殊兒童更好融入學校、掌握一技之長與適應社會生活。三是堅持統籌兼顧。整合涉及特殊教育的各類考核評價項目,處理好與普通教育不同學段質量評價製度的銜接、互補;同時,針對不同類別、不同程度、不同階段特殊兒童的需要,分類設計評價方式,拓展學段服務、推進融合教育,推動特殊教育綜合改革。四是堅持以評促建。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強化增值評價,有效發揮引導、診斷、改進、激勵功能,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係,保障特殊兒童接受高質量的特殊教育。

 4.請問《評價指南》提出哪些重點評價內容?

  答: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政府履行職責、課程教學實施、教師隊伍建設、學校組織管理、學生適宜發展等5個方麵,共18項關鍵指標和49個考查要點。

  一是在政府履行職責方麵,包括堅持正確方向、統籌規劃布局、改善辦學條件、強化經費保障、健全工作機製5項關鍵指標和17個考查要點,旨在促進地方政府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強化對特殊教育工作的領導,落實“特教特辦”切實提升特殊教育保障力度和保障水平。如,針對特殊教育資源布局不均衡的問題,考查要點提出“人口20萬以上的縣(市、區)獨立設置一所通過標準化驗收的特殊教育學校”;為強化特殊教育經費保障,考查要點提出“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達到國家規定標準,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補助水平,並確保足額撥付到位”。

  二是在課程教學實施方麵,包括規範課程設置、優化教學方式、開展多元評價和康複輔助支持4項關鍵指標和11個考查要點,旨在推動學校遵循特殊教育規律和特殊兒童學習特點,落實課程方案,規範使用教材,優化課程內容與教學方法,改革評價方式,推進“醫教融合”提供輔助支持與康複訓練,全麵提高特殊學生受教育質量。如,為落實好課程方案,考查要點提出“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規範使用審定後的特殊教育學校教材”;為加強醫療康複及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的融合,考查要點提出“加強針對性康複訓練,訓練內容與實際生活、教育教學相結合”“創設融合教育教學環境,精心設計和組織教學活動,注重差異教學與個別指導,合理運用信息技術,提供豐富的教學資源”。

  三是在教師隊伍建設方麵,包括提升師德水平、配齊師資力量、助力專業發展和提高待遇保障4項關鍵指標和11個考查要點,旨在促進學校加強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加大力度配備特殊教育專業教師,健全教師專業發展機製,切實提高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素質,完善激勵機製,提升教師職業幸福感,激發教育教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如,為完善教師激勵體係,考查要點提出“落實特殊教育教師津貼標準”“在教師職稱評聘體係中實行特殊教育教師分類評價”。

  四是在學校組織管理方麵,包括完善學校管理和創設無障礙環境2項關鍵指標和7個考查要點,旨在促進學校切實保障特殊兒童受教育權利,規範學校管理製度,健全特殊教育工作機製,加強家校社協同育人,深入推進融合教育,構建無障礙環境,整體提升特殊教育治理能力。如,為加強家校社協同育人,考查要點提出“學校要主動密切家校溝通,加強家庭教育指導,積極爭取特殊兒童所在社區幫助,為全社會關心支持特殊兒童健康成長創造條件”;為提供適宜便利的教育環境,考查要點提出“做好無障礙物理環境建設”“優化無障礙校園人文環境”“推動信息無障礙建設”。

  五是在學生適宜發展方麵,包括思想道德素質、知識技能水平、社會適應能力3項關鍵指標和3個考查要點,旨在促進特殊學生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掌握適應未來發展所需基本的知識技能,努力將特殊學生培養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國家有用之才。如,為評價學生的知識技能水平,考查要點提出“掌握適應未來生活和發展所需的學科基本知識、基本的生活和職業技能”;為評價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考查要點提出“具有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能管理自己的情緒和行為”“基本適應家庭、學校和社區的生活”。

 5.請問如何組織實施好《評價指南》?

  答:《評價指南》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工作,將其納入地方政府、教育部門、學校的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組織實施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工作。一是要建立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牽頭、多方參與的評價組織實施機製,在財政投入、評價隊伍建設、信息平台建設等方麵加大傾斜力度,為開展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二是要結合實際製定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具體標準,分層分類細化評價指標內容與評價方式,堅持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自我評價與外部評價、線上評價與線下評價相結合,實行縣(市、區)和學校自評、市級審核、省級全麵評價和國家抽查監測;三是要處理好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不同學段質量評價製度的銜接、互補,在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等相關文件要求的基礎上,做好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實施工作,原則上每3—5年開展一輪評估,與beplay體育手機質量評價統籌同步實施,實現全覆蓋。

6.請問如何加強評價結果運用?

  答:《評價指南》堅持以評促建,要求各地要不斷完善評價結果運用機製,充分發揮評價結果對全麵提高特殊教育辦學質量的引領和促進作用。

  一是推動地方政府履行特教特辦職責。《評價指南》將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縣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縣級人民政府績效考核,引導縣級人民政府落實特教特辦,切實履職盡責,為提升特殊教育質量提供充分的條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環境。

  二是促進學校提高特殊教育辦學水平。《評價指南》將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引導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普通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和管理方式,不斷完善辦學條件,促進特殊兒童最大限度發展,全麵提升育人質量。

  三是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圍。《評價指南》要求各地要廣泛宣傳辦好特殊教育的重要意義,深入解讀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的內容要求,引導廣大師生、家長和社會充分認識特殊教育對促進特殊兒童成長成才和終身發展的重要作用,切實推動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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