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了,校園的各種意外的新聞接踵而至,師生的矛盾也成為一個焦點。
先是安徽歙縣一個高二學生因在開學典禮與晨訓中連續違反紀律,被老師用紙卷著的筆拍頭並罰站,隨後跳樓自殺;在湖南邵陽,一名高一學生因午休違紀,被老師罰蛙跳20米後猝死校園。
於是各種問責如約而至。邵陽二中的校長副校長以及班主任等四人被立案調查,安徽黃山歙縣的兩位老師也被停職並接受調查。媒體上各種口誅筆伐也紛至遝來,甚至是各種抹黑,比如一些媒體竟然歪曲為歙縣這位學生是因為發笑而受罰。
相關部門的調查還沒有結案,但有一點我可以肯定,相關老師與學校都不會有好結果。輕則處分,賠償,重則開除,甚至被起訴。同樣,在揚州,一位女老師因批評不遵守紀律的學生,連續被辱罵粗口,激憤之下連扇這個中學生四個耳光,老師被學校與地方教委給予了各種處罰,並要求向學生道歉。
從絕對的角度看,老師的批評懲戒方式都有瑕疵,甚至就是違反相關規定的,但我們還原一下當時的場景,換位思考一下,實際中我們又有多少人能避免這種錯誤?
比如黃山的事件。在開學典禮上,教導主任發現一個區域的學生在說話,在這樣一個嚴肅的場合,作為一個教師怎麼處理?大聲嗬斥?肯定是不合適的。這位教導主任手頭湊巧有紙和筆,於是他用卷著筆的紙,挨著敲打了幾個學生的頭。這個動作可能是很多老師在這種情景下都會做的一個動作,因為大聲嗬斥製止,反而會影響會場秩序,這個動作,可以起到快速製止,又不會影響到開學典禮的嚴肅性。
但從絕對角度來說,這個動作已經違規了,涉嫌我們教育部門規定的,體罰以及一切體罰。
而那位罰學生蛙跳的老師可能更冤,他又如何能預料猝死這種意外的發生?
同樣,揚州這位女老師也是在課堂上先是批評擾亂課堂秩序說話的同學,不料被辱罵,課後把這位同學再次叫到辦公室批評教育,不料這次這位同學直接粗口大罵老師,激憤之下,老師扇了這位同學四個耳光。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我們是老師,麵對這樣的學生,我們有多少人能忍住,能做到?
至於說學校管理與規定的寬嚴,我不想過多討論其合理性,如果和英美最好的私立beplay體育手機相比,我們的校規隻鬆不嚴,甚至太沒有規矩。無論如何,老師隻是在執行這種規矩,在管教孩子。但無論什麼原因,發生了這種意外,教師便被放在了放大鏡下審查。我們幾乎都可以無一例外地發現,很多老師在管教孩子時都有瑕疵,或者涉嫌違規。於是,以此處理處分老師,也成為必然。
這讓我想起日前轟動全國的一個事件。無端毆打於某的“龍哥”劉某在昆山被反殺,按以往經驗,大家對於某同情的同時,也非常悲觀,認為於某會以防衛過當被追求刑事責任。未料公安部門最後給出了符合大家期望的答案:於某無罪,不屬於防衛過當。在解釋原因時,公安與檢察部門給與了詳細的解釋,還原了每一個細節,核心意思就是一個:在這種特殊情景下,不能苛求被侵害人完全按法律規定的細節,理智並有分寸的反擊。
同理,在老師管教孩子時,發生類似事件時,我們是否也應該對老師不宜過度苛責,給與同樣的同理心?
過度嬌寵是現在孩子的一個普遍特點,本身就給學校老師的管理提出了越來越多,越來越大的挑戰。試想想我們自己在管教孩子時,不也經常發生過激的行為與言論嗎?在很特定的場合與情景下,任何人實際都很難完全控製自己的情緒與行為,尤其是麵對學生的頂撞與過激言行時,更難以完全把控。去年就曾發生了一位學生課堂上頂撞老師,甚至與老師對罵,最後發生了在課堂上互扇耳光的事件,最後也以老師道歉被處分完結。捫心自問,我們有幾個人麵對這種情景可以做到鎮定自若,理智處理?麵對那些屢屢破壞課堂紀律,嚴重影響其他學生的學生,我們又如何處理?
因此,相關部門在處理類似事情時,有必要考慮到在一些特定場景下,一般老師實際難以按規定那樣恰到好處地處置,多數老師也不是教育家,也很難用超高的教育藝術處理管教學生,如果按此下去,在管教學生的過程中,多數老師都難逃違規之嫌,從而難逃被處理的結果。如若這樣下去,還有幾個人願意管教孩子?
麵對過度關注的家長,老師們在管教孩子的問題上就已經戰戰兢兢了,如果在管教學生發生衝突或者意外的問題的處理上,如果仍然像以前對防衛過當那樣苛責的話,隻能讓更多的老師放棄管教的職責。若真走到這一步,那將是中國教育的災難。
因此,我們有必要在處理教師管教學生發生的糾紛矛盾上,學習昆山對防衛過當的處理一樣,對老師多一些同理心,不能過於苛責,以鼓勵更多的老師,願意管教你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