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 | 《北方民族大學2024年通過全國聯招考試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簡章》
北方民族大學直屬於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是一所綜合性普通高等院校,是國家民委和教育部、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學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銀川市,是我國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地區的中央部委高校。學校為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權單位。
學校現有文學、理學、工學、法學、曆史學、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教育學9個學科門類的77個本科專業。民族學、數學2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民族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材料科學與工程等1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電子信息等14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數學等9個省部級一流學科,化學工程與技術等10個省部級重點學科。材料科學與工程等4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化學工程與工藝等13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軟件工程等9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漢語言文學等9個省部級優勢特色專業,自動化等7個省部級“十三五”重點專業(群),機械電子工程等5個省部級產教融合人才培養示範專業。1個國家級材料科學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和化工技術基礎等8個省部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學校現有來自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博士生、碩士生、本(預)科生2.3萬餘人在讀,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縮影。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積極開展國內外合作交流。合肥工業大學為教育部指定的對口支援高校。學校與北京大學、銀川市人民政府、寧夏共享集團等深入開展校校、校地、校企合作,互促共贏。學校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倡議,加入“絲綢之路大學聯盟”,設有3個教育部/國家民委國別和區域研究中心,獲批教育部中外合作辦學項目1項。現有12個國家的留學生在校學習,學校先後與美國、英國、法國、馬來西亞等30餘個國家和地區的80餘所高校、機構簽署了合作協議。
學校紮實推進教育教學與創新創業深度融合,積極開展“雙創”教育,實施“專創融合‘5+3’教育打造‘六個一’創新人才培養體係”。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模式獲得自治區教學成果特等獎。被教育部授予“全國首批百所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評為“全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被團中央授予“全國大學生創業示範園”稱號。
為進一步做好2024年學校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工作,根據《202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簡章》,特製定本簡章。
01
【報名與考試】
參加202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入學考試(以下簡稱“全國聯招”)的報名條件、報名方式、資格審核及考試安排等詳見《202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簡章》(https://www.gatzs.com.cn/gatzs/pz/hongkong/202401/20240131/2293253064.html)。
02
【招生計劃、類別和專業(類)】
(一)招生計劃:2024年全國聯招計劃共20人,其中,文史類10人,理工類10人。
(二)計劃類別:本科普通類。
(三)招生專業(類):招生專業(類)詳見下表。
北方民族大學2024年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專業(類)目錄
備注:招生計劃可在各專業(類)間打通使用,每個專業(類)實際錄取人數不超過5人。
03
【誌願填報】
(一)2024年6月中旬公布考試成績,6月下旬網上填報誌願。
(二)填報誌願前,考生應在報名係統首頁認真閱讀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了解學校基本情況、招生專業、收費標準、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
(三)誌願填報采取平行誌願方式。考生可填報10所高校本科誌願,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誌願和一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選項。
04
【錄取】
(一)2024年7月初組織錄取工作。錄取工作實施網上錄取,實行平行誌願投檔。
(二)學校根據考生考試成績、誌願及本校招生計劃、錄取要求,在聯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以上擇優錄取新生。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聯招辦核準後辦理錄取手續。學校根據經聯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向考生郵寄加蓋本校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
(三)根據考生報考科類(理工類、文史類)及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投檔並擇優安排專業。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相同時,對比相關考試科目單科成績後擇優錄取,文史類依次對比中文、數學、英語、曆史、地理;理工類依次對比數學、中文、英語、物理、化學。
(四)被錄取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須在當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錄報名係統上傳高中畢業證書(證明)及高三下學期的成績單。高中畢業證書(證明)核驗作為入學後新生複查的內容,由學校按有關規定進行。
05
【入學與在校管理】
(一)學校於2024年7月下旬通過郵政EMS郵寄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到校辦理報到等手續,具體事宜見《北方民族大學2024年新生入學須知》(隨錄取通知書郵寄)。
(二)新生入校後須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凡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門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台〔2016〕96 號)以及學校本科生相關規定進行管理。華僑港澳台學生與學校其他本科生享受同等醫療保障政策,按規定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同等待遇。
06
【收費標準(幣種:人民幣)】
錄取新生入學注冊時應繳納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收費標準與學校同專業學生相同。
學校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學費、住宿費按學年收取。普通本科類每學年學費標準按專業分為4000元、4400元、48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收費標準為:6人公寓800元、4人公寓1200元。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將依據寧夏物價管理部門的最新批文執行。
07
【獎助學金】
華僑港澳台學生在讀期間可依規申請教育部及北方民族大學各類獎助學金。
08
【體檢要求】
學校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不受限專業。
09
【證書種類】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由北方民族大學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北方民族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10
【相關說明】
(一)考生可在報名係統查詢考試成績和錄取情況,下載電子成績證書。可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麵向港澳台地區招生信息網”(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信息。
(二)本簡章內容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三)本簡章由北方民族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11
【聯係方式】
聯係部門:北方民族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聯係電話:86-951-2066335或86-951-2066992
聯係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文昌北街204號
郵政編碼:750021
電子信箱:bfmdzs@nmu.edu.cn
北方民族大學網址:https://www.nmu.edu.cn/
北方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s://zsb.n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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