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財政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區屬beplay體育手機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按照《財 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學校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財辦教〔2020〕11 號)有關要求,現就做好學校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積極研究經費保障政策措施
各市縣(區)財政、教育部門和相關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區部署,高度重視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增強做好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全力做好學校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各市縣(區)財政部門要積極主動與教育部門溝通協商,密切關注疫情對學校教育教學和學習生活成本等的影響,及時研究製定學校疫情防控經費保障政策措施,支持學校確保不因資金問題而影響疫情防控。
二、統籌安排教育經費預算
各市縣(區)財政、教育部門和相關學校,要統籌安排中央和自治區各級財政教育資金以及自有財力,進一步優化教育支出結構,加大對疫情防控的支持力,提升學校防控能力,保障學校正常運轉。已提前下達的中央和自治區財政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公用經費補助部分)、學前和高中生均獎補機製補助、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補助資金、職業教育專項資金、高等教育項目資金、民辦教育專項資金、特殊教育補助經費等教育轉移支付資金,由各市縣(區)財政、教育部門及學校根據相關資金支持範圍、管理使用等製度規定和學校疫情防控需要,可安排用於學校疫情防控物資、設備采購等支出。各市縣(區)財政部門在統籌使用。
2020 年中央、自治區相關教育轉移支付以及本級財政教育資金時,要向疫情防控重點環節、重點學校傾斜。各市縣(區)財政、教育部門和相關學校,適時將疫情防控資金統籌安排使用的情況彙總上報自治區財政廳、教育廳備案,自治區在分配下達中央和自治區相關教育轉移支付資金時,將各市縣和區屬學校疫情防控資金統籌安排使用情況,作為分配因素予以統籌考慮,並向疫情防控重點環節、重點學校傾斜。
三、加快財政教育資金撥付使用
各市縣(區)財政部門要有序規範組織資金調度,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加快資金撥付使用,確保學校疫情防控資金及時到位,並會同教育部門強化資金使用監管。要按照《關於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 號)、《自治區財政廳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寧財(采)發〔2020〕 66號)要求 建立采購“綠色通道”,根據學校疫情防控需要提高采購時效,保證采購質量。
四、指導學校加強疫情防控經費保障
各市縣(區)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結合實際研究製定疫情防控工作經費保障方案,研判資金需求,細化經費保障措施,統籌用好財政資金、學校自有資金和社會捐贈等各渠道資金, 用好增量、盤活存量,確保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疫情防控期間,相關學校要按上述要求及時做好全口徑教育資金統籌使用的管理工作,既要充分保障學校疫情防控資金需求,又要防止資金違規使用和損失浪費。
五、加強政策跟蹤和分析研判
各市縣(區)財政、教育部門要及時跟蹤有關財政經費保障政策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將密切關注疫情發展態勢,分析研判延期開學對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返校、教育教學、學生資助政策落實等工作的影響,及時製定預案。
經費保障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問題,應及時向自治區財政廳、教育廳報告。
聯係人及聯係電話
自治區財政廳馬路 0951-5069382
自治區教育廳趙馳 0951-5559109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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