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化產教融合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寧政規發〔2020〕3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自治區深化產教融合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自治區深化產教融合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實施方案
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隨著我區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不斷加快,各行各業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越來越緊迫,職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越來越凸顯。為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幹意見》(國辦發〔2017〕95號)、《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號),結合我區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職業教育擺在教育改革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服務現代化經濟體係建設滿足更高質量更充分就業需要,對接科技發展趨勢和市場需求,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係,優化學校、專業布局,深化辦學體製和育人機製改革,以促進就業和適應產業發展需求為導向,深入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積極支持職業教育,著力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經過5年—10年左右時間,職業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舉辦為主向政府統籌管理、社會多元辦學的格局轉變,由追求規模擴張向內涵發展、提高質量轉變,由參照普通教育辦學模式向企業社會參與、專業特色鮮明的類型教育轉變,大幅提升新時代我區職業教育現代化水平,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優勢特色產業競爭力提升提供人才資源支撐。
具體目標:到2022年,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教學條件基本達到國家標準。引導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向應用型轉變,重點培育4所高水平高職學校、12個骨幹專業群和一批中職優質校、優質專業,培育認定一批自治區級公共實訓基地,形成覆蓋全區優勢特色產業、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的職業教育專業體係,打造10個以上具有示範引領作用的高水平專業化產教融合實訓基地、10個以上高水平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和專業教師輪訓基地。激發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打造一批優秀的職業教育培訓評價組織,培育一批產教融合型企業和具有輻射引領作用的產教融合集團。職業院校實踐性教學課時原則上占總課時一半以上,頂崗實習實踐一般為6個月。“雙師型”教師占專業課教師總數達到50%。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實施“學曆證書+若幹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簡稱1+X證書)製度試點進一步推廣。
一、構建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新格局
(一)統籌職業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將產教融合發展納入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產業發展需求同步規劃,與產業建設同步實施,與技術進步同步升級,將教育優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項政策。自治區空間發展戰略規劃、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及銀川都市圈建設協同發展規劃等,要統籌優化教育與產業結構,同步規劃產教融合發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實現途徑和重大項目。
引導職業教育資源逐步向產業和人口集聚區集中,形成以服務國家和自治區各類開發區、園區為主的職業教育布局。推動自治區職業教育園區提質升級,打造集教育、產業、科研、創新創業、城市於一體的產教融合科創園或“科教城”。以銀川、石嘴山、吳忠、固原、中衛五個地級市為主,統籌職業教育資源,推動職業院校錯位發展、特色發展。辦好一批縣級中等職業學校,重點建設1個—2個對接縣域經濟發展的專業群,服務鄉村振興戰略。麵向脫貧攻堅主戰場,重點支持貧困縣(區)中等職業學校辦出特色,提高質量。(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商務廳、扶貧辦,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統籌職業教育一體化發展。按照“管好兩端、規範中間、書證融通、辦學多元”原則,嚴把教學標準和畢業生質量標準兩個關口。將標準化建設作為統領職業教育發展的突破口,完善職業教育體係,為服務現代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發展和職業教育現代化提供製度保障與人才支持。推動職普融合,發展“校企雙製、工學一體”的技工教育,提升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推進高等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重點實施本科層次職業教育改革試點,探索專業學位研究生產學研用結合培養模式。支持民辦職業教育發展。構建中職、專科高職、本科、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相貫通,以及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融通的現代職業教育人才培養體係。
落實職業院校實施學曆教育與培訓並舉的法定職責,組成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職業培訓聯合體,引導行業企業、社會力量深度參與職業培訓,建立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政策互通、資金互補、數據聯通、資源共享的工作機製。按照“育訓結合、長短結合、內外結合”要求,麵向在校學生、全體社會成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推動職業院校擴大補貼性培訓規模,全麵提升培訓質量。對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對違規收取費用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各高等院校,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提升職業教育發展水平
(三)提高中等職業教育辦學實力。強化縣(市、區)人民政府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主體責任,整合各類資源,優化專業結構,將中等職業學校建設為集學曆教育、社區教育、老年教育、職業培訓等於一體的綜合性職業教育基地,提高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完善招生機製,建立高中階段教育(含技工學校)統一招生平台,穩定並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規模,落實國家職普比有關規定。實施中等職業學校麵向就業重點群體的鍛造計劃,全麵提升其職業技能、就業創業能力和學習層次。實施控輟保學計劃,幫助部分學業困難學生按規定在中等職業學校完成義務教育和接受職業技能學習。(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總工會,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四)推進高等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落實國家“職教高考”製度,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辦法。實施高職擴招專項計劃,擴大對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群體招生規模,健全“模式多元、學製靈活”的人才培養機製。重點支持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簡稱“雙高計劃”)建設單位,實施自治區“雙高計劃”建設。健全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機製,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聯合企業共建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支持高等院校創新創業學院(眾創空間)發展。服務軍民融合發展,推動優質職業教育資源向軍事人才培養開放。根據高等學校設置製度規定,支持符合條件的自治區技師學院納入高等學校序列。(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農業農村廳、退役軍人廳,總工會,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五)暢通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培養渠道。推動具備條件的普通高校向應用型轉變,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校開辦應用技術類型專業或課程,強化實踐教學,提高應用型人才培養比重。遴選若幹中職、專科高職、本科院校實施3年中職教育與4年本科教育(“3+4”)、3年高職教育與2年本科教育(“3+2”)貫通培養招生試點。采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形式,探索實施“本碩銜接”應用型人才培養試點。(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高等院校)
(六)促進職普融合發展。鼓勵中高等職業學校聯合beplay體育手機開展勞動和職業啟蒙教育,將動手實踐內容納入beplay體育手機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設立“職業體驗日”,自治區現代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麵向beplay體育手機生免費開放,遴選一批勞動教育實踐和職業體驗基地,開展職業教育體驗觀摩活動。鼓勵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課程互選、資源互通。試點探索普職融通的綜合高中建設。(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高職院校,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三、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
(七)建立完善德技兼備的育人機製。全麵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實施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培育建設一批精品項目。配齊建強思政課教師隊伍,上好思政課。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文明風采”活動,深入推進職業院校“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改革完善職業院校學生德育評價體係,培養德技兼備的高素質人才。(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黨委宣傳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八)優化學校治理結構。完善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內部治理體係,形成以學校章程為統領、規範行使辦學自主權的現代學校製度。建立健全學校理事會製度,鼓勵引入行業企業、科研院所、社會組織等多方參與。推動學校優化內部治理,充分體現一線教學科研機構自主權,積極發展跨專業教學和科研組織。鼓勵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設立產教融合管理、協調和服務專門機構。(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高等院校)
(九)推進教材教法改革。健全教材選用製度,優先選用國家規劃教材,普遍選用最新版本教材。啟動實施自治區級規劃教材建設,推廣一批校企“雙元”合作開發教材,探索行動導向、項目式、工作過程導向等新教法。開展1+X證書製度試點工作,深化複合型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模式改革。積極參與職業教育“學分銀行”建設,推動學曆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所體現的學習成果認定、積累和轉換。積極參與“互聯網+教育”示範區建設,大力提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現代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完善激勵機製,加強社區教育和終身學習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
(十)健全質量評價和督導評估製度。落實職業院校專業目錄、專業教學、課程、頂崗實習等國家教學標準,逐步構建與國家教學標準相配套的自治區級職業教育標準體係。職業院校依據國家教學標準自主製(修)訂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優化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完善實踐教學體係。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製度。完善政府、行業、企業、職業院校等共同參與的質量評價機製,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將考核結果作為政策支持、績效考核、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完善職業教育督導評估辦法,建立職業教育定期督導評估和專項督導評估製度,落實督導報告、公報、約談、限期整改、獎懲等製度。(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政府教育督導室)
四、促進產教融合校企“雙元”育人
(十一)推動產教深度融合。麵向產業和區域發展需求,製定自治區專業建設指導意見,實施對接重點產業發展的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重點支持計劃,建立緊密對接產業鏈、創新鏈的專業體係。建立職業教育與開發區、園區工作對接機製,實行職業院校與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或企業互派領導掛職製度。每年組織開展全區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對接活動,為校企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平台搭建。
實施自治區級產教融合發展工程,積極申報國家產教融合建設項目。建立自治區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製度,培育產教融合型服務組織(企業),建設產教融合信息服務平台。打造一批產教融合型實訓基地,力爭建設1個—2個國家級高水平實訓基地。創新自治區現代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運營模式,完善資源共享機製和運行經費保障分擔機製,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十二)加快校企深度合作。鼓勵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職業教育,依托或聯合職業院校設立產業學院和企業工作室、實驗室、創新基地、實踐基地。通過購買服務、委托管理等,支持企業參與公辦職業院校辦學。鼓勵發展股份製、混合所有製職業院校、培訓機構,允許企業以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依法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利。發揮行業骨幹企業引領作用,鼓勵校企共同組建職業教育集團或產教融合集團,帶動中小微企業參與,推動實體化運行。鼓勵以引企駐校、引校進企、校企一體等方式,支持職業院校與重點骨幹企業共建兼具教學、生產和研發功能的公共實訓基地,推行麵向企業真實生產環境的任務式培養模式,大力開展生產性實訓。健全專業教學資源庫,建立共建共享平台的資源認證標準和交易機製,進一步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麵。
探索建立職業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新機製,擴大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職業教育合作,開展合作辦學和人才聯合培養。定期選派職業院校骨幹教師、教學管理人員赴國外研修訪學。支持職業院校學生赴國外研習訪學。進一步加強與東部發達地區、港澳台職業教育交流合作。(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資委、發展改革委、外辦、市場監管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三)加強校企協同育人。全麵推行現代學徒製和企業新型學徒製,推動學校招生與企業招工相銜接。促進“引企入教”,支持引導企業深度參與職業院校教育教學改革,多種方式參與學校專業規劃、教材開發、教學設計、課程設置、實習實訓,推進企業需求融入人才培養環節。職業院校新設專業原則上應有相關行業企業參與。完善學生頂崗實習、工學交替和訂單培養製度,實施“企業辦班”“教學工廠”“生產實訓一體化車間”等多種育人模式。優化學生到企業實習實訓製度,鼓勵企業積極接收學生實習實訓,並保障學生享有獲得合理報酬等合法權益。(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國資委、市場監管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四)完善企業職工在崗教育培訓體係。落實企業職工培訓製度,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確保教育培訓經費60%以上用於一線職工。企業未依法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不得享受政府推進企業職工培訓各項政策資金補助。鼓勵企業完善職工繼續教育體係,提升職工技術技能、學曆層次、就業創業能力和綜合職業素質。完善職工技能大賽製度,組織開展“塞上技能大師”“自治區技術能手”評選表彰活動。支持行業企業和職業院校聯合開展職業技能競賽、行業技術比武、創新成果評選等活動。支持企業建立職工技能等級提升獎勵製度和在崗職工學曆進修獎勵辦法。(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總工會,教育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五)建好“雙師型”教師隊伍。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建設師德高尚、素質優良、技藝精湛、專兼結合的教師隊伍。改革招聘辦法,開辟人才引進“綠色通道”,自2020年起,除持有相關領域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畢業生外,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相關專業教師原則上從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曆並具有高職以上學曆的人員中公開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人員)可適當放寬學曆要求。對世界技能大賽獲獎者、“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榮譽稱號獲得者等高技能人才,可由院校自主考核招聘。
允許企業技術能手和職業院校骨幹教師在履行好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相互兼職兼薪。允許職業院校教師按照合同約定依法依規自主支配橫向經費,參與企業的技術創新工作並依法取得報酬。允許職業院校在績效工資總量內探索實行年薪製、協議工資製。支持職業院校專設流動崗位,引進行業企業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職任教,推動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和職業院校教師雙向流動。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教師每年至少1個月在企業或實訓基地實踐,落實教師5年一周期的全員輪訓製度。對教師在自治區和全國教學能力大賽中取得名次的實行表彰獎勵。(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
五、強化職業教育政策保障
(十六)落實產教融合優惠政策。建立完善產教融合發展研究體製機製,開展職業教育理論、決策谘詢研究和技術研發、重大項目攻關。擴大和落實高職院校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職稱評聘、收入分配等方麵的辦學自主權。製定並落實中等職業學校人員配備相關政策。建立公開透明規範的民辦職業教育準入、審批製度,探索民辦職業教育負麵清單製度,建立健全退出機製。
將深化產教融合作為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推進降成本、補短板的重要舉措。對深度參與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成績突出的認定為“產教融合型”企業,給予“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組合式激勵和落實相關稅收政策。經過認定的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的投資符合條件的,可按投資額的30%抵免該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業投資或與政府合作建設職業院校的建設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鼓勵企業自願以出讓、租賃方式取得土地。
職業院校通過校企合作、技術服務、社會培訓、自辦企業等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外的淨收入,可按照不低於50%的比例作為績效工資來源,計入當年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總量控製,不作為調控基數。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與單位工資總額基數,在分配時重點向參與校企合作等項目的人員傾斜。(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教育廳、財政廳、科技廳、自然資源廳,寧夏稅務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場監管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七)健全經費投入機製。各級政府要建立與辦學規模、培養成本、辦學質量等相適應的財政投入製度。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時,優化教育支出結構,新增教育經費要向職業教育傾斜。實施職業院校公共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工程。鼓勵社會力量捐資、出資興辦職業教育,拓寬辦學籌資渠道。各地中等職業學校生均財政撥款水平可適當高於當地普通高中。到2020年,各市、縣(區)要將中等職業學校生均財政撥款及公用經費撥款全部落實到位。落實高等職業教育生均財政撥款水平不低於12000元的標準水平。按要求落實職業院校助學金擴麵提標和獎學金政策,對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傾斜。加強對專項經費的監督檢查,實施以績效為導向的職業教育投入和獎補措施,對重大項目開展全過程績效評價,追蹤項目實施效果。(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八)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支持技術技能人才憑技能提升待遇,鼓勵企業職務職級晉升和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生產一線崗位和緊缺急需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傾斜,逐步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特別是技術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支持職業院校與技術技能大師、技藝大師、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建立大師工作室,並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支持技術技能大師到職業院校擔任兼職教師,參與重大項目聯合攻關。積極推動職業院校畢業生在落戶、就業、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聘享受同等待遇。對職業院校參加技能大賽取得成績的學生,按有關規定抵頂一定學分;取得突出成績的,抵頂相關專業課程以及進行表彰獎勵等。(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黨委組織部,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九)建立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製度。建立由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農業農村、國資、扶貧、稅務、科技、民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商務、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退役軍人、地方金融監管、市場監管、總工會等部門組成的自治區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製度,自治區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領導擔任召集人,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專題會議,統籌協調全區產教融合和職業教育工作,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重大問題,部署產教融合、職業教育改革創新重大事項。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加強溝通協調,做好相關政策配套銜接,在國家和區域戰略規劃、重大項目安排、經費投入、企業辦學、人力資源開發等方麵形成政策合力。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把深化產教融合、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擺在區域教育改革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強化組織領導,抓好統籌協調,積極推動落實,形成履職責、敢創新、重實效的良好工作局麵。組建自治區職業教育指導谘詢委員會,為職業教育改革創新提供保障。(責任單位:自治區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營造職業教育改革發展良好環境。辦好“職業教育活動周”“全民終身學習活動周”“匠心築夢”職業教育專欄,深入開展“大國工匠進校園”“勞模進校園”“優秀職校生校園分享”等活動,持續舉辦好全區職業技能競賽,廣泛參與全國職業技能競賽。宣傳展示大國工匠、勞動模範、能工巧匠、高素質勞動者的事跡和形象,培育和傳承好工匠精神,弘揚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營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良好環境,以及社會各界充分理解、積極支持、主動參與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提高職業教育社會影響力和吸引力。(責任單位:自治區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本方案自2020年5月8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3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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