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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海省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若幹措施的通知
2019-06-12 20:51:00
青海省人民政府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若幹措施》已經省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

  (發至縣人民政府)

  青海省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若幹措施

  為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深入實施“五四戰略”,奮力推進“一優兩高”,全麵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優化資源配置,深化辦學體製和育人機製改革,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係,著力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切實解決好我省職業教育體係不夠完善、辦學體製機製不夠靈活、產教融合度不高、實訓基地建設有待加強、教育資源建設不足等問題,進一步辦好新時代職業教育,現就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提出如下措施。

  一、優化職業教育總體布局

  構建結構合理、資源充足、滿足區域技術技能人才需求的職業教育布局,形成西寧市以國家和省級骨幹院校為示範、以綠色發展為特色的職業教育核心引領區,海東市、海西州以產業帶動專業為特色的職業教育重點推進區,海南、海北州及青南三州以綠色產業和生態保護為基礎的職業教育特色發展區。做強中等職業學校。西寧、海東兩市建好辦好縣級職教中心,六州各重點建好1—2所中等職業學校。基本實現每個市(州)、每個重點行業都有一所以上職業院校支撐。做優高等職業院校。擴大高職教育資源,暢通中高職貫通培養渠道,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改善高職院校辦學條件。到2022年,形成以高等職業院校為引領、市(州)職業院校為骨幹、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為支撐、應用型本科為銜接的中高本貫通的青海特色職業教育體係。通過5—10年,逐步實現由政府舉辦為主向政府統籌管理、社會多元辦學的格局轉變。

  二、調整職業院校專業結構

  改造提升傳統專業。各職業院校對已不適應產業發展、人才需求萎縮的專業要及時停招停辦,對能為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的品牌專業,通過拓展專業方向、內涵和“互聯網+”等方式改造提升。打造優勢特色專業。圍繞我省支柱、特色和新興產業,西寧市職業院校要大力發展大數據、物聯網、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健康養老等專業。海東市職業院校要著力打造現代物流、智能製造、信息產業、高原特色農畜產品加工等專業。海西州職業院校要重點發展鹽湖化工、能源化工、有色冶金、光伏技術、生物醫藥等專業。海南、海北州職業院校要加快發展民間傳統工藝、生態種養殖、農畜產品加工、電子商務等專業。玉樹、果洛、黃南州職業院校要重點建設生態保護、高原旅遊、民族文化、藏醫藏藥、熱貢藝術等特色專業。到2022年,重點打造鹽湖資源利用、清潔能源、高原農畜產品、文化旅遊等方麵的30個優勢特色專業(群)。

  三、提升中等職業學校辦學實力

  擴大招生範圍。按照國家高中階段教育職普比大體相當的要求,進一步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廣泛招收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退役士兵、農民工、在職職工等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積極發揮中等職業學校在控輟保學工作中的作用,幫助勸返複學學生按規定完成義務教育後,通過免試、免費全部接收學習職業技能。完善招生機製。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台,推行中職與普通高中同批次錄取,擴大中職招生和辦學規模。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全省職業院校三年建設規劃,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基礎設施、重點專業、教師隊伍等建設。加大重點專業建設。優化課程體係和人才培養方案,建設功能齊全的實習實訓室,推行項目教學、案例教學、情景教學等,增強專業實踐教學效果。充分發揮援青工作機製。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東西部協作行動計劃,進一步發揮六省市對口幫扶作用,提升辦學水平。到2022年,中等職業學校全部達到國家辦學標準,重點打造10所省級示範學校。

  四、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

  擴大高職院校招生規模,落實國家“職教高考”製度,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辦法,實行綜合評價、中高職貫通、技術拔尖人才免試錄取等多元化招生,特別要積極落實國家高職擴招的工作要求,采取免予文化素質考試,由學校組織相關職業適應性測試等辦法,為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提供多種入學方式,分類編製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采取彈性學製和靈活多元教學模式。積極引導中、高職院校專業銜接培養,擴大學前教育、護理、養老服務、健康服務、現代服務業等領域中高職貫通培養的招生規模,到2022年,實現中高職“3+2”“五年一貫製”培養全覆蓋。持續推進3所省級以上優質高等職業院校,12個骨幹專業(群)、5個校企共建生產性實訓基地、8個省級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等建設。實施高水平高等職業院校和專業(群)建設計劃,重點培育建設1—2所引領改革、帶動發展、特色鮮明的高等職業院校和6個緊貼產業發展、校企深度合作的高水平專業(群),打造青海高等職業教育發展高地。通過5—10年,逐步實現職業院校由追求規模擴張向提高質量轉變。

  五、啟動1+X證書製度試點工作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啟動實施“學曆證書+若幹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製度試點工作。麵向現代農業、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率先在省級以上示範高職院校、國家中職示範學校開展老年人服務與管理、物流管理、信息與通信技術、建築工程技術、會計、母嬰照護、物聯網應用技術等11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是職業技能水平的憑證,各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證書人員享受同等待遇。試點職業院校要根據職業技能等級標準和專業教學標準要求,將證書培訓內容有機融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優化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統籌教學組織與實施,深化教學方式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養的靈活性、適應性、針對性。到2022年,全省職業院校參與全部試點領域工作。

  六、開展高質量職業培訓

  按照育訓結合、長短結合、內外結合的要求,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農業農村等部門組成職業培訓聯合體,圍繞脫貧攻堅,深入開展技能技術、新型職業農牧民培育等各類職業培訓,重點麵向在校學生和企業職工、農民工、初高中未升學學生、退役軍人等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各職業院校要圍繞現代農牧業、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生態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技能人才緊缺領域大力開展職業培訓。引導行業企業深度參與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促進職業院校加強培訓基地建設、實行工學一體化教學、職業培訓項目包、“互聯網+”等培訓模式,全麵提升培訓質量。加強社區教育、老年教育和終身學習服務,形成學曆教育與職業培訓並舉,全日製與非全日製並重,體現終身教育理念,覆蓋城鄉、靈活開放的繼續教育辦學與服務體係。自2019年起,職業院校每年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達3萬人次。

  七、推動產教融合校企“雙元”育人

  堅持職業院校、行業企業“兩個主體”發展並行、改革並進。促進教育鏈與產業鏈,優勢產業、企業與職業教育有效對接。積極搭建職業院校與當地產業園區緊密合作平台,形成西寧職業院校與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海東職業院校與海東工業園區、海西州職業院校與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等產教融合“一體兩翼”新格局。引導鼓勵行業企業深度參與職業院校教育教學,及時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納入教學標準和教學內容,大力推動“現代學徒製”和“企業新型學徒製”試點。職業院校可從校企合作中獲得智力、專利、教育、勞務等報酬,50%主要用於學校發展,50%用於教師績效工資和教育教學獎勵。推動省內職業院校和企業建設集實踐教學、社會培訓、生產服務為一體的高水平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實施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製度,對通過認證的企業給予“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的組合式激勵,並按規定落實相關稅收政策。到2022年,建成一批具有輻射引領作用的高水平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培育一批具有示範引領作用的產教融合型企業。通過5—10年,逐步實現職業教育由參照普通教育辦學模式向企業社會參與、專業特色鮮明的類型教育轉變。

  八、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

  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推進職業院校教師薪酬製度改革。重點解決職業院校教師數量不足和素質不高的問題,省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財政等部門製定政府購買職業教育服務方案,對職業院校公共基礎課和思政課教師采用編製保障,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解決。職業院校按照規定設置“特設崗位”,可在不受編製總量、崗位比例限製的情況下,實行先引進、後消化,無障礙引進高層次人才。通過引進緊缺專業人才、聘任能工巧匠、企業工程技術人員任教和對現有教師實施素質提高計劃等方式,提升“雙師型”教師比例。自2019年起,省內職業院校相關專業教師原則上從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曆並具有高職以上學曆的人員中公開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人員)可適當放寬學曆要求,2020年起不再從應屆畢業生中招聘。職業院校引進和招聘行業企業一流緊缺人才可適當降低學曆要求。每年遴選20名骨幹教師赴國外訪學或培訓,高職院校每校至少組建一個高水平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到2022年,建成2個“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雙師型”教師占專業課教師總數達到50%。

  九、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待遇

  逐步提高技術技能人才收入水平和社會地位。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招用人員不得歧視職業院校畢業生。支持和鼓勵鄉鎮事業單位降低招錄學曆條件,使中職畢業生能夠報考鄉鎮事業單位。積極推動職業院校畢業生在落戶、就業、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方麵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大對職業院校參加有關技能大賽成績突出的畢業生表彰獎勵力度。支持勞動者憑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待遇相統一的激勵機製。支持用人單位對聘用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比照相應層級工程技術人員確定其待遇。指導企業不唯學曆和資曆,建立基於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的工資分配機製,強化技能價值激勵導向。

  十、健全經費投入機製

  建立與辦學規模、培養成本、辦學質量等相適應的財政經費穩定增長機製,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時,優化教育支出結構。進一步加大中央資金爭取力度,同步提升省級資金配套能力,並積極探索“補貸債基購保”組合投融資模式。建立督查激勵機製,重點獎勵招生規模大、就業情況好、辦學質量高的職業院校和職普比例合理、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高的地區。采取省、市(州)、縣、學校分擔機製,建立政府購買“雙師型”教師服務機製。進一步完善中等職業學校生均撥款製度,鞏固落實好高等職業院校年生均財政撥款水平不低於12000元的規定。建立省對市(州)生均財政撥款獎補政策監督考核機製,充分調動各地加大職業教育投入力度的積極性。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建立專項經費監督檢查機製,對專項資金使用開展績效評價,加強財務風險管理。

  十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深入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大力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學生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愛國主義情懷。持續深入推進“四愛三有”教育,指導職業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論課,加強課程思政建設,使各類課程與思想政治理論課同向同行,到2022年,建設20門省級“課程思政”精品課,培育30名省級思想政治教育骨幹教師。全麵推進德技並修、工學結合育人機製,深入開展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大國工匠進校園”“勞模進校園”“優秀職校生校園分享”等活動,實現職業技能和職業精神培養高度融合,培養學生的工匠精神、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

  十二、加強黨對職業教育工作的全麵領導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職業教育的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加強黨對教育事業的全麵領導,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正確方向。要充分發揮黨組織在職業院校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學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將黨建工作與學校事業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考評。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有效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帶動學校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和學生會組織建設,彙聚每一位師生員工參與改革發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十三、建立省政府職業教育工作廳際聯席會議製度

  由省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召集人,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省扶貧局負責同誌為成員。聯席會議負責統籌協調全省職業教育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重大問題,部署職業教育改革創新重大事項。省教育廳負責職業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宏觀管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其他有關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分別負責有關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做好相關政策配套銜接,在重大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安排、經費投入等方麵形成政策合力。組建青海省職業教育指導谘詢委員會。全麵落實《職業教育法》,為職業教育改革創新提供重要製度保障。

  十四、建立健全質量評價和督導製度

  建立以學習者的職業道德、技術技能水平和就業質量,以及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為核心的職業教育質量評價體係。健全政府、行業、企業、職業院校等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質量評價機製,積極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將考核結果作為政策支持、績效考核、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完善職業教育督導辦法,建立職業教育定期督導和專項督導製度,落實督導報告、約談、限期整改等製度。將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作為對市(州)、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的督導考核。

  本措施自2019年6月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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