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科招生工作,確保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西安科技大學2021年全日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麵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及學校的相關政策和規定,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為西安科技大學,英文譯名為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國標代碼為10704。學校現有雁塔和臨潼兩個校區,雁塔校區位於西安市雁塔中路58號,臨潼校區驪山校園位於西安市臨潼區陝鼓大道48號,臨潼校區秦漢校園位於西安市臨潼區秦漢大道12000號。
第五條 學校是應急管理部和陝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實施高校、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高校、國家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實施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實施高校、陝西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陝西省“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為本科。學校設有研究生院,具有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
第七條 學校辦學類型為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校本科招生類別包括普通理工、文史類,藝術類,國家(地方)專項,中外合作辦學,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等。
第九條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教育部監製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設本科招生委員會,統籌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決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本科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執行本科招生委員會的決策,領導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招生辦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及其相關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為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學校設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麵向北京、天津等全國31個省(市、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四條 西安科技大學部分專業按專業大類招生,實施按學科大類進行人才培養的新模式。具體招生大類名稱和分流專業詳見“西安科技大學2021年本科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 學校在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采用遠程網上錄取方式,嚴格執行各省(市、區)劃定的錄取控製分數線,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麵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區)公布的計劃和生源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製在120%以內;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製在105%以內。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誌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誌願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誌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可進行誌願征集。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可進行誌願征集。
第十八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最新專業選考科目範圍填報誌願,西安科技大學按照當地主管部門招生錄取規定進行錄取,按專業組+院校投檔的省份,在專業組內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誌願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專業組內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實行專業+院校投檔的省份,按專業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九條 對進檔合格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隊錄取,專業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原始總分、相關專業單科成績依次進行專業安排。理工類依次以數學、外語、語文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文史類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
第二十條 學校原則上認可並執行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專業安排時,按照投檔成績根據第十八、十九條規定確定專業。
第二十一條 進檔考生所有專業誌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關於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本科教學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其它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填報。
第二十四條 采礦工程專業隻招男生。
第二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辦法:進檔的合格考生(省專業統考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藝術類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非陝西生源按綜合分(統考專業課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陝西生源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原始總分排序,原始總分相同時,按語文、外語、數學排序。
第二十六條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西安科技大學與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大學合作舉辦。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隻錄取有該專業誌願的考生。合作辦學專業學製四年,采用“4+0”(四年均在國內)培養模式,30%的專業核心課程由澳教師講授。完成全部四年學業且達到授位條件的學生,可獲得西安科技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預留計劃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市、區),用於調節各地上線生源的不平衡,用於錄取可能被退檔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預留計劃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檔前或錄取過程中投放。
學費與資助
第二十八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陝西省主管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文、法、財經類專業:3500元/年;理工、外語類專業:4500元/年;藝術二類專業:9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20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若國家或行政主管部門有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並舉的獎勵體係,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各省級招辦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各省級招辦相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麵複查。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製定、修改和解釋。
第三十四條 聯係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號,西安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0054
谘詢電話:029-85583041
電子信箱:zsb@x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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