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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師範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辦法
2023-03-22 11:34:00
陝西師範大學
  根據上級部門有關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校複試工作的科學性和規範性,完善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機製,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促進我校研究生教育事業健康持續協調發展,特製訂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原則,德智體全麵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堅持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人才的原則;在複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
  二、組織管理
  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以下統稱為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學校成立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紀律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
  各招生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應同時成立複試錄取工作小組、複試紀律監督檢查小組、分專業複試小組、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及心理健康考核小組、技術保障小組等,確保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各單位複試錄取工作小組組長對本單位的複試錄取工作負責。各單位應加強參與複試錄取工作人員的選聘、培訓等工作;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強化參與工作人員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不斷優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務質量。
  三、複試要求與程序
  (一)複試分數線確定原則
  1.第一誌願普通考生複試分數線確定原則
  依據教育部下達我校的碩士招生計劃,各單位可結合各招生專業初試成績分布、上線生源情況,對本單位相應專業招生計劃進行調整。計劃調整方案報複試錄取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
  各專業按照不低於招生計劃數120%的差額複試比例確定複試分數線(包括總分及單科分數線),各專業複試分數線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核準後統一對外公布。達到報考專業複試分數線的均可參加複試。
  2.單獨考試、少數民族骨幹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複試分數線的確定原則
  學校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單獨考試、少數民族骨幹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人數、報考相應專業的國家線和生源質量確定複試分數線。按照參加複試人數分配各專業招生計劃。進入複試的人員實行差額複試,差額複試比例不低於120%。為支持少數民族地區基礎教育事業發展,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向教育碩士傾斜。
  3.調劑考生複試分數線確定原則
  各招生單位根據國家文件精神以及《陝西師範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可擇優遴選部分調劑考生參加複試,調劑複試名單由各單位複試錄取工作小組確定。調劑複試相關要求參照一誌願考生複試要求,差額複試比例應高於一誌願考生差額複試比例。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相應專業第一誌願考生複試分數線。
  (二)複試資格審核
  複試前,各招生單位要對擬參加複試考生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曆學位證書、學曆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複試。複試時要進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對比報考庫、學籍學曆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複試“替考”。
  未能通過學籍學曆校驗的,須在複試前向報考單位的身份核驗人員提供教育部認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報告。
  (三)複試內容和形式
  各複試小組應嚴格遵守複試工作規範,強化複試小組在複試中的責任和權利,並接受學校監督。
  1.複試內容主要包括四部分:
  (1)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
  (2)專業綜合筆試,總分150分。其中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在複試時,還需加試思想政治理論科目,總分50分,專業綜合筆試100分;
  (3)專業綜合麵試,總分100分;
  (4)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總分50分。
  ①綜合素質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本專業之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情況、事業心和責任感、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測評主要考察心理素質及性格、意誌狀況等。
  ②外語類專業考生須參加第二外國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③報考學術學位研究生的考生,各單位加強對其專業能力、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麵的考查。
  ④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各單位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職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麵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麵的考查。
  ⑤同等學力考生(包括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須加試涵蓋本專業本科階段兩門主幹課程的考試(筆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要與初試考試內容有所區別)。
  各單位可根據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情況,增加其它技能或水平測試環節,增加的測試環節要在本單位的複試工作方案中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複試內容和形式與上述要求有差異的,要書麵向學校申報,經學校批準後方可實施。
  2.複試形式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一誌願複試時間擬定於3月21日後陸續開始,各單位分批組織複試,具體複試時間、複試形式、考試安排及考生注意事項見各單位複試工作方案。
  各單位複試分數線及複試方案見《關於公布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分數線的通知》(http://yz.snnu.edu.cn/info/1008/3062.htm)。
  各招生單位應嚴格複試過程管理,按照“三隨機”方式進行複試,隨機確定考生複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方式組織複試。複試試題及評分標準在啟用前和複試過程中屬於機密材料,各單位在命題後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複試全程錄音錄像。複試工作結束後,評分記錄和複試過程影像資料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四)複試成績
  1.專業綜合筆試滿分150分,專業綜合麵試滿分100分,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50分。各單位根據學科需要,增加的測試環節、測試要求及結果評價方式由相應單位確定,並在複試工作方案中公布。
  2.複試總成績必須按百分製折算並經本單位複試領導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後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複試成績具有否決權。專業綜合筆試低於90分或專業綜合麵試低於60分的為不合格;外語口語和聽力達標標準由各單位自行製定並在複試工作方案中公布,未達到標準的為不合格;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結果為不合格者均視為複試不合格。複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錄取
  1.確定擬錄取結果
  複試各階段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合格的考生(含調劑)最終錄取成績按以下計算公式計算:
  最終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百分製)×50%+複試總成績(百分製)×50%。
  最終錄取成績由各招生單位認真計算並複核,最終成績根據需要可保留1至2位小數。
  各招生單位複試工作小組根據複試辦法、招生計劃,審核各複試小組擬錄取數據,並按照各階段成績合格考生最終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再按招生計劃和成績排序,順序確定考生擬錄取、遞補和不錄取結果。擬錄取結果經本單位複試工作小組審核無誤後由複試工作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後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複核,複核無誤後由各單位向考生公布。未經審核的擬錄取結果為無效結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考生公布。
  遞補考生為複試成績合格但因招生簡章公布招生計劃所限,不能被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遞補順序按照各階段成績合格考生最終成績依次明確標出。相應專業擬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後,才有機會依次轉為擬錄取。
  處於遞補狀態的考生建議盡快選擇校內或校外調劑,繼續等待原單位原專業擬錄取資格存在一定風險。選擇調劑或者繼續等待擬錄取由考生自主決定,相應結果也由考生本人承擔。
  2.錄取類別選擇
  擬錄取考生可選擇非定向或定向(定向在職、定向非在職)培養方式,選擇非定向和定向非在職的考生須在8月30日前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選擇定向在職的考生須在5月5日前將本人與工作單位、陝西師範大學簽訂定向培養協議(一式五份),逾期則視為非定向考生。選擇定向的考生錄取類別不得更改為非定向,畢業後回原單位就業。定向培養協議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下載”欄目中下載。
  少數民族骨幹簽訂《國家定向培養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在職考生或非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一式五份,定向培養協議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下載欄目中)。單獨考試考生及其他在職考生選擇定向方式,與我校、現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3.按照國家文件,可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於3月20日12點前將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yjsc4@snnu.edu.cn),審核結果將通過郵件反饋給考生和相應招生單位。
  4.體檢
  確定為初步擬錄取人員必須在當地二甲以上醫院體檢,體檢結果郵寄至各招生單位秘書處登記,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5.公示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彙總各單位擬錄取人員公示名單後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10個工作日。
  6.確定錄取名單
  擬錄取人員經公示無異議,並通過陝西省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後,正式確定為我校錄取的2023級碩士研究生,學校將按照錄取名單發放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7.調檔
  被錄取為非在職(含定向非在職)培養形式的考生,我校在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向考生發放調檔函,《現實表現審查表》從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下載”中“其它資料”中下載,考生人事檔案和《現實表現審查表》應在入學前郵寄或送到各招生單位研究生輔導員處。錄取為在職培養形式的考生,簽訂定向在職協議後,不需要轉移檔案。
  所有被錄取的研究生,報到注冊後三個月內,學校將會對所有新生的人事檔案和現實表現等方麵進行審查,並對所有新生學業水平進行複查,審查不合格或學業水平複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調劑複試錄取
  1.我校部分招生計劃缺額(含一誌願缺額及推免生接收計劃缺額)可通過接收調劑的方式組織複試、錄取,具體調劑工作安排見《陝西師範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
  2.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
  3.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六、監督檢查
  為了加強招生單位在招生和人才培養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學校進一步下放招生自主權,同時學校將加強對各招生單位業務指導和監督。學校成立校院兩級紀律監督檢查小組,對研究生的招生選拔進行全程監察督導。對於申請和審核過程中出現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於申請和審核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已被錄取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凡對錄取結果持有異議的考生,可提請申訴。申訴人須向相關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提交書麵申訴材料,由各招生單位處理並存檔備案。如對招生單位處理結果不服,可在招生單位處理結果告知後7日內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或學校紀委提交書麵申訴材料。
  申訴電話:029-85310436,郵箱:yjsc4@snnu.edu.cn。
  七、其他
  1.各招生單位組織複試時必須做到三公開,即複試要求和複試辦法公開、審核無誤的複試成績公開、擬錄取名單公開。各單位應在複試前將各專業複試工作方案及要求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同時將複試工作方案電子版發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備案。
  2.各單位應在複試結束、相關材料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後,應盡快向參加複試的考生公布複試成績及擬錄取結果。
  3.複試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實施,要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複試錄取原則,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若有違紀的單位或個人,學校將嚴肅處理,並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4.各單位應於5月5日下午5點前將考生複試材料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各單位報送的材料必須打印,不能用手工填寫。
  6.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9-85310346,郵箱:yjsc4@snnu.edu.cn。
  7.各單位聯係方式
  詳見《陝西師範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附件。
  http://yz.snnu.edu.cn/info/1008/28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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