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西安理工大學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西安理工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本科招生工作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實際,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西安理工大學。英文名稱: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號。校區分布:金花校區位於西安市金花南路5號,曲江校區位於西安市雁翔路58號。辦學層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製普通本科。學校國標代碼:10700。
第三條 學校是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是中央與地方共建,陝西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是國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實施院校,陝西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是工業和信息化部與陝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安理工大學普通本科學曆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西安理工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決策、審議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招生委員會由校長、主管校領導及相關學院、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組成。主任由校長擔任。
第六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西安理工大學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八條 西安理工大學麵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具體以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校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市、自治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曆年計劃執行情況等因素,科學編製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
第十條 西安理工大學普通本科招生類別包括普通理工、普通文史、綜合改革、中外合作辦學、專項計劃(國家、地方)、藝術類(美術)、高水平運動隊、新疆內地高中班畢業生、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生、新疆南疆計劃等,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相關規定進行調檔錄取。
第十一條 西安理工大學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自治區)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本省(市、自治區)同批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符合西安理工大學調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誌願擇優錄取。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對於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自治區),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學校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條 西安理工大學采用“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各專業誌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考生專業誌願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投檔成績結合體檢結論調劑到該省份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分數相同的按各省(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對特殊類型招生認定結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 西安理工大學國際工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由西安理工大學和澳大利亞詹姆斯庫克大學合作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英文名稱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llege of 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招生的本科專業為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080202H)、電子科學與技術(080702H)、土木工程(081001H)、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0901H)。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製四年,僅錄取有專業誌願的考生,由中澳雙方共同製定培養計劃、雙方教師共同授課。采取“4+0”培養模式,達到畢業和授予學位條件的學生,由西安理工大學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五條 西安理工大學認可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條件,不重複加分,隻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六條 錄取期間,我校向社會公布的來源計劃未完成時,參加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征集誌願錄取。
第十七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收藝術類(美術)考生。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課統考(聯考)且成績合格,方可填報我校。
藝術類(美術)錄取原則: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過,體檢合格,省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學校依據各省藝術類投檔辦法接收考生檔案後,按照省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藝術類省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同分情況,參照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必須參加當年組織的高水平運動隊專業測試,測試擬合格者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後方可按照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西安理工大學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省(市、自治區)生源質量及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等錄取問題。
第二十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二十一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專業以英語教學為主,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報考。西安理工大學英語專業隻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學費標準及獎助學金:學校嚴格按照陝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並舉的獎勵資助體係。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1.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誌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2.學校資助
學校獎學金:學校製定本科生榮譽授予及獎勵工作管理辦法,從德智體美勞等多方麵設立獎項,配套獎勵資金,獎勵標準從500-2000元不等。
學校助學金:學校根據陝西省政策,針對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設立校內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200元。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學費減免:學校針對部分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突發重大變故,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施行的一項補充資助措施,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可以申請全額或半額減免學費。
困難補助:學校針對當年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或因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臨時困難的學生,為幫助其解決學習、生活中遇到的突發性臨時性困難,向學生發放臨時性補助資金,資助金額500-5000元不等。
3.社會資助
校外企事業單位、團體及個人或校內師生員工自願向學校捐贈的,用於獎勵、資助學校本科學生的資金或實物,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社會資助項目結合每年實際情況都會有變動,學生以學校最終具體公布的項目為準,按照學校公布的流程進行申請。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方式:通過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區)招生平台發布。學校通過高考專遞給每位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聯係方式
電話/傳真:029-82312504 郵編:710048
學校網址:http://www.xaut.edu.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xaut.edu.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西安理工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製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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