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文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辦法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麵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嚴格規範執行招生政策,切實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和《陝西省教育考試院陝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陝試研招〔2024〕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寶雞文理學院具體情況,特製定《寶雞文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辦法》。
一、基本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全麵考查、突出重點,著重對專業素質及創新精神考核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的原則。
二、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和陝西省招生委員會相關文件規定,負責製定學校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程序,組織開展學校研究生複試錄取各項工作以及監督、檢查複試程序的執行情況等。具體業務工作由研究生院安排實施。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製定和執行本學院複試工作細則。組長要對本單位的複試錄取工作全麵負責。同時還應加強對參與複試錄取工作教師的培訓與管理,要對參與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麵的培訓。參與複試工作的人員要樹立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各學院應成立各學科專業複試小組,每個複試小組由5-7人組成,成員由學院院長,黨委、黨總支書記,導師代表等組成。複試小組設組長1人,另設秘書1人,組長負責組織本學科的複試工作,秘書負責記錄複試情況以及網絡技術保障等。
各學院應在本辦法的基礎上結合招生專業實際製定招生複試工作細則。重點明確複試的時間、地點、形式與程序,明確分專業計劃、明確一誌願與調劑複試分數線,明確一誌願與調劑複試名單的確定標準,明確各調劑專業接收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明確考核內容及評分辦法等相關內容。複試工作細則要符合上級文件精神要求和寶雞文理學院招生複試錄取辦法,並予以公布。
學校紀委(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督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
三、複試要求與程序
(一)複試方式
一誌願複試工作采用現場複試形式,調劑複試工作可采用現場複試和網絡遠程複試形式。原則上同一學院同一專業應采用同一種複試方式。具體形式以相關學院公布的複試方案為準。複試過程中嚴格執行“隨機確定考生複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製。複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相關資料保留3年,以備複查。
(二)複試考生名單的確定
寶雞文理學院碩士研究生複試總體執行教育部規定的A類考生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複試分數線由各學院在不低於國家複試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照生源和指標等情況設置,並公示在學院的複試調劑細則中。寶雞文理學院不接受破格複試申請。
1.一誌願複試考生名單的確定
一誌願複試考生名單根據各專業指標情況及一誌願專業複試分數線,按照上線考生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複試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1.2、不高於1:1.5。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複試。
2.調劑考生複試名單的確定
各學院應綜合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等,自主確定本學院各學科專業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學術要求等,不得出台有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並經審核後發布。網絡遠程複試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1.2、不高於1:4,現場複試比例原則上應不低於1:1.2、不高於1:3。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複試。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由學校劃定進入複試的最低分數線。各學院根據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等,自主確定本學院各學科專業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學校最低分數線為:總分低於國家A區線80分以內(含80分),單科低於國家A區線20分以內(含20分)。
另外,寶雞文理學院對於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調劑的最低分數線也參照上述分數線,如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滿足上述分數線,在寶雞文理學院一誌願錄取結束仍未滿額的情況下,也可申請調劑至寶雞文理學院。
(三)複試資格審核
考生複試時須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資格審查(查驗原件,收取複印件或掃描件):
1.應屆畢業生: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在學校基層黨組織蓋章的複試政治審查表。
2.往屆考生: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所在單位或檔案所在地黨組織蓋章的複試政治審查表。
3.同等學力考生:準考證、身份證、高職高專畢業證或本科結業證、本人曾攻讀或進修高校教務部門提供的專用成績單、所在單位或檔案所在地黨組織蓋章的複試政治審查表。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除上述對應類別應該提交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5.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核實後進行加分。納入“退役大學生計劃”專項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名時未按照規定申報照顧政策和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不享受相應照顧政策或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6.學籍、學曆校驗未通過的考生:必須提供相關的學籍或學曆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複試。
7.碩士生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複試前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複試資格審查由各學院負責,審查人要在《寶雞文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資格審核登記表》上簽名、蓋章並對審查結果負責。對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複試。要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並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曆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複試“替考”。學院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複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複試全程恪守誠信。
(四)複試內容
1.複試內容
(1)加試內容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同等學力考生、跨專業考生等進入寶雞文理學院複試範圍的,在參加正式複試前,需加試涵蓋本專業本科階段兩門主幹課程的考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一般采用筆試,每門滿分100分,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由相關學院自主安排並評卷,加試成績單科低於6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得參加正式複試,如參加複試,則複試成績視為無效。
(2)複試內容
各學院要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合理設計複試內容,確保複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複試階段可綜合運用筆試、麵試、試講、案例分析、實驗、實踐操作等方式。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麵考查。
複試主要考核學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外語能力、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創新能力等。複試總分共500分,其中思想品德素質考核100分,外語能力考核100分,專業能力考核300分。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由各學院黨委、黨總支書記負責。各學院要將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和心理素質等作為複試工作的專項環節,可以組織導師與考生交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同時采取“函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所在工作、學習單位所在單位的黨組織加蓋印章。
外語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語聽說能力和專業外語掌握情況。
專業能力考核分為3個部分,分別為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創新能力考核,各100分。
綜合素質應考查包括學生身心健康、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誌願服務等),同時考查考生的責任感、紀律性以及個人素養等內容。
專業素質應考查包括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和成績,考生對所報學科專業理論知識、應用技術和專業實踐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考查考生回答問題的條理性、敏捷性和應變能力以及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內容。
創新能力考核應考查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對所報專業和研究方向的發展設想與計劃等內容。
2.複試程序及方式
考生複試資格確認後,由各學院通知考生複試,按程序開展複試。紀委(紀檢監察室)與研究生院將全程巡查複試過程,並不定期調閱複試過程材料。
3.複試時間
(1)一誌願複試時間:各學院原則上於4月3日前完成一誌願複試。
(2)調劑複試時間:各學院原則上於4月26日前完成調劑複試。考生應在接到複試通知後的規定時間內報到並參加複試,不按時參加複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複試。
4.複試命題
複試自命題工作要參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指導規範》有關要求執行,確保科學、規範、安全。對試卷、參考答案及評分參考、命題人、複試小組名單等在安全保密期間發生失泄密等違規事件,將嚴格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
5.其他要求
複試過程要求全程錄音錄像,複試材料要求全部存檔保留三年。
四、複試成績計算標準
1.複試總成績滿分為500分,考生最後成績計算方法分為以下兩種:
(1)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考生最後成績=初試總分×60%+複試總分×40%。
(2)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考生最後成績=初試總分×60%+複試總分×0.6×40%。
2.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複試不合格:
(1)加試主幹課程兩門單科成績有低於60分。
(2)複試5個部分成績中有任一部分低於60分。
(3)發現有作弊及嚴重違規情況的。
3.考生複試的各項成績由學院彙總,參加不同複試批次人員分別計算和排名,複試不合格人員不予以排名。
五、調劑工作
各學院在錄取第一誌願合格生源不足時,可組織開展調劑工作。各調劑專業接收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誌願專業範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工作程序、複試辦法(含考生進入複試的遴選規則)等須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誌願專業範圍等學術要求的,須先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同意,確保科學性。
1.調劑原則
(1)符合寶雞文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和申請調劑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誌願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申請調劑“大學生士兵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寶雞文理學院規定的分數線。
(5)符合各學科專業具體調劑的要求。
2.調劑程序
(1)考生調劑必須通過全國統一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進行,未通過該係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2)每次開放調劑係統持續時間不得低於12個小時。考生調劑誌願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後,如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誌願。
(3)規定時間內完不成招生指標的專業,空餘的招生指標由學校收回,進行再次分配。每批次調劑複試及擬錄取分別排序。
(4)發布考生確認擬錄取或複試通知時,需充分考慮考生學習、工作、休息時間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給考生預留充裕的確認時間。對於沒有按時確認的考生,應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逐一聯係確認,不得簡單以“逾期不接受視為自行放棄”對待。
(5)研究生院負責統一管理調劑工作,統一審核各學院調劑細則、統一發布調劑信息、統一巡查監督、統一審核調劑複試及錄取名單、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嚴格執行全麵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1.各學院根據複試合格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初試總分、初試外國語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複試5個部分成績中任一部分低於60分或任意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各學院擬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招生計劃。
2.學曆(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複試前完成學曆(學籍)核驗,對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曆(學籍)核驗的考生不得參加複試。
3.經確認不符合學科專業報考規定的考生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經學院審查後一律不予錄取。
(二)初錄。初步錄取時分為擬錄取和遞補錄取兩種狀態。前者表明考生複試通過,決定擬錄取;後者表明考生處於遞補狀態,隻有排在前麵的擬錄取考生放棄後才有機會進行依次遞補,由遞補錄取轉為擬錄取後再辦理相關手續。遞補考生也可進行校內或校外的調劑工作。處於遞補狀態的考生選擇是否調劑或繼續等待轉為擬錄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決定。
(三)擬錄取與公示。複試成績應在考生參加複試後當天內給出,學院計算總分後由高到低排名,由研究生院審查無誤後於次日在學院內公示,公示無誤後確定分專業擬錄取考生,及時發送擬錄取通知,接到擬錄取通知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擬錄取,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並依次遞補。整個擬錄取過程結束後,全校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予以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四)錄取。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名單上報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後,正式確定寶雞文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名單,並由學校按照錄取名單發放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五)調檔。寶雞文理學院在發放錄取通知書的同時向錄取考生發放調檔函,考生本人人事檔案應在規定時間前寄往或送達本校。
七、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後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開展體檢工作。考生自行下載體檢表,在所在地的三甲醫院體檢,並將體檢表郵寄至各學院。
八、信息公開、巡視及監督製度
(一)在複試、錄取階段,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學校網站等向社會公布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辦法,一誌願複試考生名單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等。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複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複試結果全麵負責,完善對複試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三)對複試有異議的考生,應於複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研究生院提交書麵材料進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進行複議並答複考生。若考生對複議結果還有異議,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複議。
(四)招生錄取巡視小組:組長:校長,成員:校紀委(紀檢監察室)負責人、研究生院負責人、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人員。
(五)監督電話及郵箱:
紀檢委監督電話:0917-3566198
郵箱:jjs3566223@163.com
研究生院谘詢電話:0917-3565611
郵箱:bwlyjs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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