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 | 山東工業職業學院2022年大專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東工業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
第三條 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工業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3318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淄博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張北路69號。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專科;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製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一領導和監督下進行,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533—8407067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和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一條 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尤其對同分考生錄取以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其次再按照專業技能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二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的體製,按考生德、智、體等方麵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不限,其他小語種新生入校後須改學英語。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辦法,根據已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錄取批次、投檔原則及投檔比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八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學校招辦谘詢電話、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六章 收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到校報到並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入學後,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複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條 畢業證書頒發 學校名稱:山東工業職業學院;證書類別: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曆證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工業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工業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谘詢及聯係方式:
谘詢電話:0533-8407001(傳真)、8407007、8407077
學院網址:
http://www.sdivc.edu.cn
學院地址:山東省淄博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張北路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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