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2018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辦學實際,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麵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於2018年山東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424。
第七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製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九條 學校在青島、泰安、濟南三地辦學,主校區在青島。
第十條 就讀地點:綜合評價錄取的學生在青島校區就讀。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領導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委(監察處)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學校綜合評價招生麵向山東省內夏季高考生源,總計劃數為180人,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如下表:
第十五條 報名條件:
具有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學生思想品德、社會實踐表現良好,高中三年參加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和1周社會實踐,並完成15學分的研究性學習,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10門全為A等;
2.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6門(含)以上為A等,其餘為B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某一學科領域有特長並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含)以上者。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積極參加科技創新活動並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含)以上獎勵者。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在語言、文學方麵有興趣和專長並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含)以上者。
(4)具有突出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並獲得過相關重要成果(須提供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按時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bm.chsi.com.cn/)進行報名,並在網上報名截止日期前,以“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名費30元/人。
2.申請材料:
(1)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報名表(由報名係統自動生成);
(2)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3)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麵同時複印在一張A4紙上);
(4)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複印件;
(5)關於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研究性學習等方麵經曆及其表現的客觀記錄以及相關佐證材料,選修課程學習情況記錄;
(6)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
(7)個人陳述,須由本人親筆撰寫,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曆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製在1000字以內(要求手寫);
(8)本人親筆簽字、所在中學蓋章的《山東科技大學2018年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
3.材料裝訂:將書麵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大小,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製封麵。
4.材料郵寄: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前灣港路579號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聯係電話:0532-86057077,郵編:266590。為確保材料寄送安全,隻接受EMS郵政特快專遞,不接受其他快遞公司寄送,時間以山東科技大學所在地郵局收件日郵戳為準。申請材料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
第五章 選拔程序和錄取辦法
第十七條 選拔程序:
1.學校初審:學校組織專家審核考生報名材料,根據考生特長和培養潛質等,擇優確定初審合格名單並在山東科技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
2.學校考核:考核方式為麵試。
(1)以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為主,根據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分類別確定入圍學生名單。
(2)麵試分組和試題現場抽簽隨機確定。
(3)入圍考生名單在山東科技大學招生網進行公示,並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第十八條 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18年高考報名和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高考投檔成績不低於山東省本科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
2.對進檔考生,按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由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校考核成績三部分組成,其中統一高考成績占6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10%、學校考核成績占30%。
若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同,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學校考核成績、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3.考生須在提前批院校誌願欄的第一誌願欄填報山東科技大學,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誌願須在山東科技大學公布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專業範圍內,文理不得跨科類填報。
4.專業安排辦法:對進檔考生,在專業安排上,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考生所報專業誌願都無法滿足時,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5.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2018年5月9日上午8:30至5月11日下午18:00;
2.材料郵寄:從報名時起至5月16日截止(以山東科技大學所在地郵局收件日郵戳為準);
3.學校初審:5月21日至5月25日;
4.學校考核:6月17日(具體以考生準考證通知為準);
5.結果查詢:6月24日起。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山東科技大學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綜合評價招生相應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高考相應資格。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山東科技大學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其他注意事項請考生及時關注山東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上相關信息。
第二十二條 聯係方式:
谘詢電話:0532-86057077(工作日期間的8:30-11:30和14:30-17:30)
招生監督電話:0532-86057195(工作日期間的8:30-11:30和14:30-17:30)
學校網址:http://www.sdust.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sdust.edu.cn/
郵箱地址:zsb@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前灣港路579號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66590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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