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教高函〔2020〕9號
各省屬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備案結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13號)、《關於編報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通知》(教發司〔2020〕70號)要求,現就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與培養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與專業
經教育部批準,2020年全省共有25所省屬普通本科高校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安排招生計劃7200人,招生高校、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詳見附件。招生高校可在本校招生總計劃內,自主確定分專業招生計劃,並可根據生源情況按不超過10%比例上浮。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作為增量納入我省普通本科總規模內單列下達、專項使用,各高校要嚴格執行,用足用好核定的招生計劃。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須為《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備案結果》內的專業,未經批準,任何高校均不得擅自招生和授予學曆學位。
二、招生範圍與報名
(一)確定招生範圍。第二學士學位主要招收當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具體招生範圍由招生高校自主確定。
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於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於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二)製定招生考試辦法。招生高校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要求,研究製定並在報名前公布本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辦法,包括分專業招生計劃及生源不足時計劃調整原則,招生範圍及考生報考條件,以及報名時間、報名辦法、報考要求、考核內容、考核方式、考核時間、錄取程序、錄取標準、收費標準、監督機製、申訴渠道等,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招生高校須於8月7日前,將招生考試辦法電子版(蓋章PDF版)報我廳高等教育處備案(郵箱gjc@shandong.cn)。
(三)審核報名資格。招生高校負責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核。根據學生報名時提供的身份證、第一學士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打印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信息,招生高校可通過掃描《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上的二維碼,在線核實驗證考生的本科學曆信息;可通過登錄“學位授予信息報送(備案)係統”,依據考生身份證號和學位證書編號,在“服務中心”下的“證書查詢”中核查第一學士學位信息。
三、考試組織與錄取
(一)加強組織領導。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由各招生高校負責。招生高校要加強組織領導,學校主要負責同誌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誌是直接責任人。要成立由校領導任組長、有關職能處室(單位)負責人參加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的統籌領導和組織管理。
(二)嚴格考試招生。招生高校要參照國家教育考試有關工作要求,結合疫情防控需要,加強招生考試管理,規範命題、考試、評卷、統分及成績公布等工作程序,嚴格按照招生考試辦法確定的錄取標準擇優錄取,確保公平公正。擬錄取名單要在招生高校網站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形成錄取簡明登記表,發放錄取通知書。招生錄取工作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25日前完成。
四、培養與畢業
(一)學生管理。第二學士學位學製為兩年,全日製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係統(其中“學信網”信息報送要求另行通知)。學生管理、教學管理、生均撥款、學生資助、收費管理等方麵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二)人才培養。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高校可參照《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相關要求,製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不得遷就和隨意降低標準。
(三)畢業證書。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製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五)就業派遣。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並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於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五、落實責任
各招生高校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與錄取工作負總責。要將招生“陽光工程”要求貫穿招生考試全過程,嚴格落實教育部“十公開”規定,建立和完善招生、紀檢、專家等集體決策和相互監督的招生工作機製,重點強化對考生報名、考試過程、招生錄取、入學資格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及時回應處理考生質疑和問題,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各招生高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作為重要任務,製定工作預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後的防疫工作,確保考生、評委和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
附件:2020年山東省省屬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表.doc
山東省教育廳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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