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積極探索高職教育多元化選拔錄取機製,選拔適合接受高職教育、適合高職專業學習和具有創新精神、專業潛質的考生進入高等職業院校學習,突出高職教育特色,更好地為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11 號)、《山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考試招生製度的意見》(魯教學字〔2019〕7 號)等文件精神、《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3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2〕28號)的相關精神,按照中央、省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臨沂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臨沂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臨沂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臨沂科技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4708
第六條 辦學地點:山東省臨沂市河東區澳門路1號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臨沂科技職業學院成立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測試)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主要領導任組長,學院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加強對招生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同時成立考務組、招生組、宣傳組、技術保障組、後勤保障組、收費組、疫情防控組、安全保衛組、紀檢監督組等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由原則性強、政策性高、敢於擔當的人員組成,學院統一對各工作小組成員進行培訓和政策宣傳。凡屬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條 製定《臨沂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臨沂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疫情防控方案》、《臨沂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應急預案》,明確責任目標,確保萬無一失。
第十一條 實施“陽光高考工程”,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實行招考分離,參加招生考務工作的人員和參加招生錄取工作的人員不得交叉使用。實行回避製度,凡有直係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考試錄取工作。建立監督機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考試各環節,杜絕違規違紀事件發生。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2023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370人,其中單獨招生普通類計劃1200人,單獨招生退役軍人類計劃5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20人。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學院官方網站另行通知。招生計劃最終以省教育廳下達的為準。
第五章 報考條件及方式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
外語語種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其他語種考生入校後須改學英語。
第十四條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報考條件
1. 考生須首先通過山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後,方可參加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
單獨考試招生對象: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
綜合評價招生對象:山東省普通應屆高中畢業生。
2. 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
第十六條 報名
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統一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予補報。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於2023年2月6日-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台(http://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每個考生最多可以選擇2個誌願。
第六章 考試項目及時間安排
第十七條 單獨招生
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總分為43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1.文化素質考試。文化素質考試由學院組織,時間安排在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體考試方式、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流程將提前10天在學院官網公布。
2.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考生參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由學院認可, 按考生實際得分計入總分。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時間及具體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文下達。技能測試成績由技能測試主考院校統一公布,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提供給各單招高校。經我廳批準學校自主組織專業技能測試的,考試方式、分值等參照全省統一技能測試方案執行。
3.參加單獨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由學院組織素質測試或麵試。素質測試或麵試時間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體考試方式、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流程將提前10天在學院官網公布。
第十八條 綜合評價招生
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或麵試”的方式進行,總成績200分。素質測試或麵試考試時間安排在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體考試方式、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流程將提前10天在學院官網公布。
一、綜合素質評價
1.高中階段學業水平成績:高中階段學業水平成績:根據山東省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高中階段各科學業水平成績賦分,滿分50分。不合格科目每門扣3分,缺考每門扣5分。
2.高中階段綜合素質檔案評議成績:根據山東省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考生綜合素質檔案,通過考評專家組集體評議等方式對考生綜合素質情況做出客觀評價並賦分,滿分50分。
二、素質測試或麵試。
重點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質、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等;職業潛質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的了解程度、興趣愛好、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與報考專業(職業)的匹配程度,以及學生學習及將來從事某專業(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滿分100分。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考生考試成績均以原始分呈現,計入錄取總分。
第二十條 錄取原則: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按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1.各招生專業均按照招生計劃數劃定總成績分數線,低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錄取。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必須同時參加“文化素質+專業技能”考試,否則不予錄取。單獨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和綜合評價考生必須參加學院組織素質測試或麵試,否則不予錄取。
2.專業誌願錄取按照“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進行,若考生因受分數限製所報第一專業誌願已滿的,則按其第二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所報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將不予調劑錄取。
3.考生總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則進行錄取:單獨招生按照文化素質成績(語文、數學)、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分數高的考生。綜合評價招生優先錄取高中階段學業水平成績分數高的考生。
4.計劃調整:錄取時,嚴格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錄取,不再對各專業之間招生計劃數進行調整。
5.免試入學: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區以上勞動模範(含同等榮譽)稱號並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曆的在職在崗人員,可直接向學校提出錄取申請,經學校同意並公示無異議後,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辦理錄取手續,考生直接進入學校學習。
第二十一條 按照錄取原則確定擬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通過學院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後,寄發預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通知書與夏考錄取通知書同時寄發)。
第二十二條 已被學院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山東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未被學院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山東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第八章 人才培養方式
第二十三條 基本學製三年,所有通過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含退役軍人)須以全日製方式進行培養,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第九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措施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資格複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六條 考生錄取後按新生報到須知相關要求到校報到。新生入校後,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院組織的複試、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複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是普通高校統招計劃的一部分,被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畢業後頒發臨沂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曆證書。
第十一章 疫情防控
第二十八條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期間,嚴格按國家、省、市和學院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要求執行,對招生錄取工作場所進行封閉管製和病毒消殺,對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評分教師統一進行核酸檢測,並全時佩戴口罩。保障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及評分教師的身體健康和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第十二章 監督和申訴
第二十九條 臨沂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開展,監督和申訴電話:0539-8390878。
第三十條 考生對考試成績或錄取結果存有異議,可在學院規定時間內到學院教務處申請考試成績和錄取結果複核。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報名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後續錄取信息報送並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
第三十二條 臨沂科技職業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考前培訓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凡在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五條 聯係方式
學院地址:山東省臨沂市河東區澳門路1號
郵政編碼:276025
谘詢電話:0539-8381166 8385566
學院網址:https://www.lyvust.cn/
本章程由臨沂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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