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2017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結合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學校代碼:13383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東首大學路1686號 郵編:250202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全日製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獨立學院
第七條 學校批準成立的時間:2005年
第八條 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特色
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是於2005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獨立學院。學校以山東財經大學的優勢學科、優勢專業為依托,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努力培養基礎紮實、適用麵較寬、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應用技能型人才。
★地理環境
學校位於濟南市經十東路東首南側,交通便利。校園內一色的歐式建築,環境優雅,是學習與生活的理想場所。
★辦學條件
學校建有實驗教學中心、語音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等,已有教學儀器設備總值2161萬元,圖書資料42萬冊,可以充分滿足教學的需要。
★師資力量
學校現有專任教師389人,全部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200人。
★專業設置
學校依托山東財經大學的優勢學科,專業設置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設置了會計係、工商管理係、金融係、國際貿易係、信息管理係、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係等6個係,下設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旅遊管理、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12個本科專業。2017年有11個本科專業計劃招生。
★辦學理念
以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導向,以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應用技能型人才為目標,堅持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通過實施“質量立校,特色興校”戰略,把學校建成以經、管學科為主的規模適度,質量優良,特色鮮明的獨立本科學校。
第三章 錄取
第九條 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詳細招生計劃請查閱當地考生報考指南,或登陸我校網站查詢。本科學製4年。
第十一條 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學校隻設英語教學,小語種考生慎報,如非英語語種考生錄取到我校,公共外語課須改學英語。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和衛生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入學後體檢發現精神性疾病、傳染性疾病、血液病、心髒病、高血壓,學校有權將考生退回原生源地。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按考生德、智、體全麵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1)學校錄取按誌願優先的原則。學校按各省招生部門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在學校調檔線以上,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對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誌願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誌願考生。對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照“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誌願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誌願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誌願考生,以此類推 。
(2)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將所有調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從第一名考生開始,依次安排其專業誌願。當分數未達到該生第一專業誌願錄取線時,看其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誌願的錄取線,依次類推直到最後一個專業誌願。所報專業不能被錄取的考生,專業誌願服從調劑者,安排到缺額專業。專業誌願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誌願清”錄取規則)。學校對浙江進檔考生錄取時,依據浙江省相關政策執行。
(3)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或高招辦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和做法。加分錄取考生在安排專業時不再考慮加分因素。
(4)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各省考試院查詢網站、電話,錄取通知書等。
第四章其它
第十六條 普通本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本科學費標準:會計學、金融學14000元/年;財務管理、審計學13000元/年;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管理、市場營銷、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120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如國家及省政策有所變動,最終以國家及省有關文件為準。
第十七 條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複查,主要進行文化課、體檢和身份複查。經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取消其入校資格。
第十八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獎貸學金及貧困生資助
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學校還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等一係列資助政策,幫助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 證書頒發:學生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頒發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具印的普通高等教育學曆證書,對符合條件的本科學生頒發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係方式:
谘詢電話:0531-89707258
學校網址:http://ys.sdufe.edu.cn
郵箱: sjyszs@163.com
通信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東首大學路1686號
郵編:2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