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大學發布2019年招生章程
beplay2網頁登錄訊beplay2網頁登錄訊 第一章 總則
臨沂大學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全日製本科高校。為保障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臨沂大學2019年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臨沂大學;學校代碼:10452;
第五條 主管部門:山東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第八條 辦學定位:全國知名區域特色鮮明的創新創業型大學
第九條 校址: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雙嶺路中段。
第十條 學校簡介:臨沂大學是山東省省屬本科高校,坐落在曆史文化名城、商貿物流之都、濱水生態之城、紅色旅遊城市、全國文明城市—山東省臨沂市,是沂蒙革命老區唯一的綜合性大學,也是一所具有優良革命傳統的革命老區大學。
紅色基因濃厚。抗大一分校在沂蒙根據地辦學期間,1941年抽調部分幹部教員與中共濱海地委共同組建濱海中學(實為抗大式學校),後改稱濱海建國學院,又曆經臨沂第一師範、臨沂教師進修學校、臨沂師專、臨沂師範學院等發展階段,多次遷徙合並,校名幾度更迭,2010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臨沂大學。學校建校近80年來,根植琅琊文化沃土,傳承抗大基因,弘揚沂蒙精神,積澱形成“明義、銳思、弘毅、致遠”的校訓和“實”的校風,鑄就“能吃苦、善創新、敢擔當、樂奉獻”的臨大特質和“團結包容、崇實尚賢、艱苦創業、勇於爭先”的臨大精神,形成革命老區大學鮮明的辦學特色。
辦學條件優良。校園占地5519畝(含兩個校區),校舍麵積112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25億元,建有圖書館、實驗中心、藝術中心、體育中心等設施一流、規模居全國高校前列的教學設施。設有24個學院、2個分校區, 開設83個本科專業,涵蓋11大學科門類,設有1個碩士授權一級學科(化學)、2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教育、工程);麵向全國招生,全日製在校生40000餘人;現有全職專任教師2299人,其中有“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傑青、泰山學者等高層次人才25人,博士生導師19人、碩士生導師172人。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5億元,館藏紙質圖書460萬餘冊,中外文期刊2000餘種,電子圖書和電子期刊228萬冊,為山東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榮獲國家級“綠化示範單位”稱號,被中國教育後勤協會授予“校園節水·安全供水·智慧管理”樣板示範校。
育人質量過硬。學校堅持立德樹人,實施“一二三四”融入式協同性多元化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將沂蒙精神融入育人體係,將創新創業理念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傳承紅色基因,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拓展學生國際視野,全麵提高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質量。曾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1項,獲批國家級特色專業2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個、教育部改革試點項目4個。近三年來,獲批國家級教學改革和教學質量工程項目10項、省級教學改革與人才培養項目50餘項,獲批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近400項,獲批山東省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國家發改委“產教融合”項目重點建設高校。
科研實力強勁。學校以學科建設為龍頭,麵向國家戰略和區域需求,凝練學科優勢,突出科研特色,推進學術創新和創業,初步形成了文理見長、教師教育優勢突出、應用學科特色鮮明的學科建設體係。學校建有山東省首批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工作室和高校優勢學科人才團隊,入選教育部創新團隊滾動支持計劃;建有9個省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3個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重點實驗室;學校科技創新能力不斷增強,近三年主持承擔各類科研項目1550項,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84項;獲得各級各類科研獎勵411項;在醫養健康、現代農業、商貿物流、紅色文化、教師教育等領域形成了比較優勢和鮮明特色,在中生代恐龍演化和鳥類起源研究方麵發表《Nature》《Science》論文5篇,“自然指數”兩度躍居全國高校前十。
服務成效顯著。秉承抗大“為用而建”的學魂,堅持為沂蒙服務的辦學宗旨,把地方需要作為努力方向,實施服務沂蒙行動計劃,與臨沂市委市政府聯合實施城校融合發展工作,主動對接地方戰略需求和主導產業,確定十大校地共建工程。對接山東省十強產業和臨沂“8+8”主導產業,集中打造12個應用型專業(群),獲批4個山東省高水平應用型立項建設專業(群)。按照“政府搭台、企業注資、學校借勢發展”建設模式,校地聯合成立山東商貿物流研究院、山東沂蒙文化研究院、山東省腫瘤診療一體化技術工程實驗室、水土保持與環境保育研究所、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研究院、精品旅遊戰略研究院等10餘個應用型協同性研究院所,建有40多個產學研基地,與臨沂市各縣區、各開發區和一大批規模以上企業簽訂120餘項合作協議,合作開展200餘個合作項目,向地方轉讓科技成果近百項,一大批應用性研究成果已經在沂蒙地區推廣應用,成為服務地方新舊動能轉換的“發動機”,為區域創新體係建設做出重要貢獻。
交流合作廣泛。與韓國、西班牙、俄羅斯、美國、法國等國家的50餘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關係,開展學生互換、學分互認和聯合培養本科生、研究生,10餘個專業對外招收留學生;現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9個,常年聘任外籍教師120餘人,留學生200餘人。在幾內亞與科納克裏大學合作共建首個孔子學院。在國內合作方麵,與50多所高校建立對口交流和學生互換訪學等合作辦學關係,與武漢大學、山東大學、山東師範大學等國內外高校開展博士、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工作。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招生監督小組,由學校紀委、監察處等部門人員組成,全麵實施對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監督、檢查,並設立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負責舉報信件及電話的落實和處理。
第十三條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其他個人或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依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規模編製招生計劃。
2019年學校麵向山東、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新疆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各省分專業分科類擬招生計劃請到“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lyu.edu.cn/)查詢。我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後,最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等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執行。並認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六條 招生類型、招生批次和投檔比例
招生類型:春季高考、夏季高考;
招生批次:山東省內,省屬公費師範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本科層次在本科批中招生;專科層次在專科批次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批次招生。
投檔原則及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原則執行。外省投檔比例如無特別規定,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執行。
第十七條 報考英語相關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語種必須為英語,其它專業不限製外語語種。
第十八條 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合格證發放及成績的使用
臨沂大學各藝術專業(除統考專業)合格證發放情況,請臨沂大學招生網(zhaosheng.lyu.edu.cn)上查詢,獲得我校藝術專業合格證者可報考我校相應藝術專業。
1、層次:本科
(1)山東省統考專業:
美術類、文學編導類專業均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
(2)山東省聯考專業:
書法學專業使用山東省書法學專業聯考(由聊城大學平台組織)成績。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山東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聯考(由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台組織)成績。
舞蹈學專業使用山東省舞蹈學專業聯考(由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台組織)成績。
音樂學(師範類含公費師範生)專業使用山東省音樂類專業聯考(由濟南大學平台組織)成績,認可聯考主項為聲樂、器樂的合格考生。
音樂學(非師範類)專業使用山東省音樂類專業聯考(由濟南大學平台組織)成績,認可所有合格考生。
音樂學專業(民族器樂方向)使用山東省音樂類專業聯考(由濟南大學平台組織)成績,認可聯考主項為民族器樂的合格考生。
舞蹈表演專業(體育舞蹈,男)、舞蹈表演專業(體育舞蹈,女)使用山東省舞蹈表演(體育舞蹈方向)專業聯考(由山東體育學院平台組織)成績。
舞蹈表演專業(健美操方向)使用山東省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專業聯考(由山東體育學院平台組織)成績。
舞蹈表演專業(舞蹈啦啦操方向)使用山東省舞蹈表演(舞蹈啦啦操方向)專業聯考(由山東體育學院平台組織)成績。
舞蹈表演專業(技巧啦啦操方向)使用使用山東省舞蹈表演(技巧啦啦操方向)專業聯考(由山東體育學院平台組織)成績。
(3)省外招生專業
使用當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的2019年同類專業的統考成績。
2、層次:專科
(1)山東省統考專業:
美術類、文學編導類專業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
(2)其他專業:
播音與主持專科專業:使用本科院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本科合格成績。
音樂教育(中外合作)專科專業:使用本科院校音樂學類專業本科合格成績。
舞蹈表演專科專業:隻認可本科院校舞蹈學本科專業合格成績,不認可啦啦操、健美操、體育舞蹈、國標舞、藝術體操、運動舞蹈、體育表演、舞蹈編導、舞蹈理論等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或方向)的本科合格成績。
第二十條 體育類專業成績的使用:體育類本、專科專業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考試(統考)成績。
第二十一條空中乘務專業,我校與濱州學院聯合考試,認可濱州學院合格證,獲得濱州學院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
第二十二條 錄取原則
(一)普通文理類專業錄取規則:
1.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取滿計劃為止;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進行退檔處理。
2.生源省份對錄取規則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其中,
江蘇省:先分數後等級。對投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等級高者優先。對因總分低且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予以退檔。其中,必測科目最低要求為4C1合格,選測科目最低要求為BC。
內蒙古自治區:專業誌願清。對投檔考生按所報專業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至計劃錄滿為止。對因總分低且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予以退檔。
浙江省:從進檔考生中,依據投檔成績及各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進行擇優錄取;對不滿足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進行退檔處理。
(二)省屬公費師範生錄取規則:
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原則進行錄取。
(三)春季高考錄取規則:
進檔考生按照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如分數相同,按照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四)空中乘務專科錄取原則:從投檔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化成績平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五)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按照《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魯教招字[2019]3號)文件規定執行。
1.省內本科專業:
美術與設計類、文學編導類統考專業,從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合格且進檔的考生中,依據綜合分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平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綜合分計算辦法見《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書法學專業,從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合格且進檔的考生中,依據綜合分(綜合分=聯考專業成績×750/100×40%+文化成績×60%)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平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從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合格且進檔的考生中,依據綜合分(綜合分=聯考專業成績×750/200×30%+文化成績×70%)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平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舞蹈學專業,從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合格且進檔的考生中,依據專業聯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音樂學專業(含師範類、公費師範生、非師範類、民族器樂方向),從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合格且進檔的考生中,依據專業聯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舞蹈表演專業(含體育舞蹈、健美操、舞蹈啦啦操、技巧啦啦操方向),從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合格且進檔的考生中,依據專業聯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2.省外本科專業:
美術與設計類、數字媒體藝術、書法學、音樂學專業依據專業成績,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照文化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文化成績平行者,按照藝術專業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3.省內專科專業:
美術類、文學編導類專業,從進檔考生中,依據綜合分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綜合分平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其他藝術類專業從投檔考生中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六)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錄取山東生源時,從進檔考生中,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進行錄取,綜合分平行時,按照專業成績的高低進行擇優錄取。
錄取省外生源時,從進檔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文化成績平行時,按照體育專業成績高低進行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文理兼收的同一專業,錄取原則一致。若按照計劃錄取到最後一名時,出現成績平行的情況,文史類、藝術文考生依據文綜、語文、英語成績;理工類、藝術理考生依據理綜、數學、英語成績,擇優錄取。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收費退費
嚴格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財政廳文件相關規定的收費標準和退費政策執行。
1、學費:本科學費實行學分製收費;專科學費實行學年製收取;中外合作辦學或校企合作辦學專業(或方向)按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的標準執行。
2、住宿費:根據宿舍條件,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等,按學年收取。
第二十五條 獎助措施
1、學校每年設立3000多萬專項資金,獎勵、資助優秀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建立了“獎、助、貸、勤、減、補”為主體的多元混合式幫困助學體係,並開辟“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2、獎助學金種類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誌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創新創業獎學金、出國(境)訪學獎學金、社會獎(助)學金等。
第七章 資格複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六條 新生複查
新生入校後,我校采取考試、麵試、核查電子檔案、核對新生指紋、體檢等形式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複查,對違反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學生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複查不合格的學生,依照有關規定處理或清退。
第二十七條 頒發證書:
1、頒發學曆、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臨沂大學
2、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相應的學業學分,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位。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對以臨沂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臨沂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臨沂大學招生谘詢與聯係方式:
谘詢電話:(0539)7258777
傳真:(0539)7258221
學校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雙嶺路中段
郵編:276005
學校網址:http://www.lyu.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l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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