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單獨招生(第二批)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的順利開展,進一步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廳等11部門關於印發《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單獨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單獨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代碼:13778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煙台市牟平區濱海東路508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製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 學校簡介:
學校前身為始建於1958年的山東省中醫藥學校,2004年經教育部批準改建為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坐落於素有“東方夏威夷”美譽的煙台養馬島旅遊度假區。學校建有山東省中醫藥文化博物館,7個實驗實訓中心,2個中心實驗室,非隸屬關係附屬醫院15所,實習就業雙基地160餘處。
學校秉承“勵誌篤學、厚德濟生”的校訓,發揚“團結、嚴謹、勤奮、奉獻”的校風和“勤學慎思、惟真惟新”的學風,堅持“立足山東、輻射全國,依托行業、開放辦學”的辦學定位、“產教融合、醫教協同,工學結合、知行合一”的辦學理念和“學生為本、以文化人、立德樹人、精技善能”的育人方略,實施“質量立校、人才興校、特色強校、文化潤校、依法治校”的發展戰略,麵向基層醫療衛生事業與中醫藥健康服務業,培養“品優技高”的中醫藥技術技能人才。學校在辦學實力、辦學效益、核心競爭力、人才培養質量和示範引領作用等方麵不斷實現新的跨越,形成了科學有效的管理模式和鮮明的辦學特色,成為一所在省內外享有較高知名度的高等中醫藥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負責製定單獨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單獨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監察審計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申訴電話:18753505999。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經山東省教育廳批準,學校招收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C類計劃225人,具體安排如下:
第五章 報名、考試及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報考條件及體檢
(一)報考條件:具有山東省戶籍或在山東務工(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具有高中階段學曆或同等學力人員;非山東省戶籍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及完整學習經曆,並合格畢業。已參加2019年山東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試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單獨招生報名及考試。
(二)體檢要求: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及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醫學類各專業不能報考。考生錄取後學校進行身體複查,因弄虛作假導致體檢結論與其本人身體狀況不符者,將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考試報名及相關安排:
(一)資格審核、報名時間及誌願填報方式
1.各設區的市組織各縣(市、區)結合“一次辦好”,提供“一站式”服務。由縣級人民政府牽頭,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農村、退役軍人事務、工會等相關部門參加,於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時間9:00-17:00)在所在縣(市、區)集中辦公,集中開展學生資格審核、報名及高考報名費繳納工作。
失業人員和農民工、農民、企事業單位職工(含下崗職工,下同)報考,應首先在集中辦公現場,分別到本人戶籍(或在魯務工)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工會設立的資格審核點,進行資格審核並開具《山東省高職院校擴招資格審核登記表》,然後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和《資格審核登記表》進行現場報名、繳納高考報名費。
2.通過資格審核、報名及高考報名費繳納工作的考生需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高職單招填報誌願平台(網址:http://wsbm.sdzk.cn/gzdz/)填報誌願。考生可填報兩次誌願,第1次為首次誌願,誌願填報時間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為征集誌願,誌願填報時間為9月12日(8:00—20:00)。首次誌願和征集誌願均填報“1個學校+1個專業(類)”誌願;征集誌願同時填報院校、專業是否服從調劑誌願。
(二)單獨招生繳費時間及方式
1.2019年8月15日-16日繳費,逾期不予補繳,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願放棄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單獨招生考試資格。
2.單獨招生實行網上繳費的方式,繳費網址為: 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stcmchina.com)。點擊首頁右側單獨招生綜合係統進行繳費,學校不安排現場繳費。
3.考生使用14位考生號登陸(密碼身份證號後六位,如有字母大寫),登陸後使用支付寶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於高校小語種等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複》(魯價費函〔2016〕95號)文件規定的各項收費標準,報名費30元/生,考試費40元/科/生)。
(三)打印準考證時間及方式
1.考生需在2019年8月24日-25日規定時間內自行網上打印準考證、查看考務信息、考生須知等,學校不再安排現場打印準考證工作。
2.打印準考證、查看考務信息登陸網址及辦法與繳費辦法一致。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
第一階段:2019年8月27日9:00-10:30 綜合考試(筆試)
第二階段:2019年8月27日11:30-12:00 身體條件測試
2.考試地點: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山東省煙台市牟平區濱海東路508號)。考生參加考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單獨招生準考證、考試所需文具等。
第十四條 考試科目及形式
為適應山東省高考改革要求,根據山東教育廳印發的《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指導意見》魯教職發〔2016〕2號文件要求,學校單獨招生考核采取“職業適應性測試”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
職業適應性測試分為兩階段:
第一階段為:心理素質、職業能力傾向、技術技能基礎(總分675分,總時長90分鍾)。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試題全部為客觀題,分值為:心理素質75分、職業能力傾向200分、技術技能基礎400分。
第二階段為:身體條件(總分75分,總時長30分鍾)。考試形式為身體條件檢測,分值為:身體條件75分。
考試內容:
心理素質測試(75分):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創新能力等。
職業能力傾向測試(200分):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的了解程度、興趣愛好、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與報考專業(職業)的匹配程度,以及學生學習及將來從事某專業(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等。
技術技能基礎測試(400分):重點考察中醫基礎基本知識及醫藥衛生常識,主要測評考生的專業基本技能等。
身體條件測試(75分):重點考察考生身體條件等。
第十五條 考生成績確定
考試總成績為750分,總成績=心理素質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成績+技術技能基礎成績+身體條件成績。考生考試成績均以原始分呈現,計入錄取總分。
第十六條 命題、考核與評卷
按照“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認真做好單獨招生命題、考核、評卷等工作,嚴格保密製度,貫徹“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
(一)命題
1.命題基本要求:命題依據《省教育廳等11部門關於印發《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的實際情況,為體現選拔性考試的特點並結合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的實際招生情況,試題內容有一定的覆蓋麵,試題難度係數、試題長度和試題分量適當。
2.保密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的要求執行,學校委托第三方全權負責命題、印刷、裝袋密封等相關工作,學校成立安全保密小組負責對第三方進行監管。安全保密小組於考試前一天到指定印刷地點交接密封好的試卷,試卷拿到後交至學校保密室封存,試卷交接過程中全程錄像。
(二)考核:嚴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基本要求》執行。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成立考務小組,嚴格考核管理過程,嚴肅考風考紀,對在考核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評卷:學校將科學合理的製定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核評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七條 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實行由學校負責,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1.首次誌願錄取:各專業劃定最低錄取控製線,低於控製線的考生不予錄取。專業誌願錄取按照“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進行。未錄取滿額的專業,減少專業招生計劃,不降低錄取標準。
2.征集誌願錄取:各專業嚴格按照缺額專業計劃錄取,專業誌願錄取按照“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進行。若考生各專業誌願都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進行專業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3.總成績相同者依次按技術技能基礎、職業能力傾向、心理素質、身體條件考試成績排序後錄取。
4.招生計劃調整:如果實際報名考生數量不足,各專業劃定最低錄取控製線後,各專業出現參加考試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分科類)的情況,該專業剩餘計劃可轉入其它專業使用。
5.外語語種要求: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後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其它小語種考生須改學英語。
(二)確定預錄名單:錄取組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提出預錄名單,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提交學校黨委會批準。
(三)公示預錄名單:9月10日前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預錄考生名單在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結束後將預錄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後,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學校將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向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一)學費標準:5400元/生/年。
(二)住宿費:600元/生/年(帶獨立衛生間、櫥櫃、陽台、暖氣等)。
第十九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 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資助政策:學校建有完善的“獎、免、助、貸、補”資助體係。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置“綠色通道”,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積極幫助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建立校內減免學費、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積極幫助學生申請山東省高校“愛心揚帆工程”資助、山東省畢業生求職補貼等各級、各類資助補貼,努力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困難。享受各項獎、助學金的學生比例達35%以上。
第七章 資格複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 單獨招生錄取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件於規定日期來校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麵的入學資格複查。
第二十二條 對複查中發現的在報名、考試和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三條 頒發學曆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曆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單獨招生計劃是普通高校統招計劃的一部分,被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畢業後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大專畢業證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招生谘詢電話:0535-5136797 5136796 5136919(傳真)。
通訊地址:山東省煙台市牟平區濱海東路508號 郵編:264199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stcm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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