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複試通知
我院第一誌願考生複試名單及初試成績參見附件1。取得複試資格的考生,須於5月7日12時前登錄我院研究生招生管理係統(http://app.snai.edu)點擊確認,並於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前下載複試通知單,我院不再另行發放紙質複試通知。
二、複試提交材料
1. 資格審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彩色掃描件(必須在有效期內,正反麵在一頁A4紙上)。
(2)準考證(可從研招網https://yz.chsi.com.cn下載)。
(3)複試通知單(可從前述招生係統下載)。
(4)學籍、學曆證明:
①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含個人信息及注冊信息的每一頁,無法提供的可以學校學籍部門開具的在讀證明替代)彩色掃描件及經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非應屆畢業生提供本科畢業證彩色掃描件及《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
③持境外學曆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④現場確認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如此時已經取得本科畢業證書,需交驗本科畢業證書彩色掃描件及《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⑤同等學力考生須上傳招生章程“報考條件”中規定的本科課程成績單;
⑥在讀研究生須上傳目前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⑦其他情況需提供說明和相應證明材料供學院審核。
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提供上述資格審查材料時,須將全部材料按(1)-(4)順序合並為1個PDF文件,以“準考證號後三位+姓名+資格審查”命名。
2. 其他材料
(1)誠信複試承諾書:下載附件2,輸入考生姓名和準考證號後打印該材料,仔細閱讀後手寫簽名(含日期)。
(2)本科曆年學習成績單: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並加蓋成績專用公章,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並加蓋公章。
(3)個人陳述: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學習和工作(或實習)經曆、特別成就等,不超過 1000字。
(4)研究計劃:與所報考專業相關,包括研究問題、文獻評述、研究目標、研究方法、預期結果等,總字數不少於 2000 字。
(5)外語水平證明:如CET四、六級證書或成績單等。
(6)考生認為能夠反映自身綜合能力的其他材料(如畢業論文、發表論文、獲獎證明、相關專業證書等,如沒有可不提供)。
考生在提供上述其他材料時,除材料(3)、(4)及材料(6)中的畢業論文可直接使用電子文件外,其他材料均須提供原件的彩色掃描件,同時須將全部材料按(1)-(6)順序合並為1個PDF文件,以“準考證號後三位+姓名+其他材料”命名。
考生須在2020年5月14日12:00前將上述兩個PDF文件一起發送至mpacc@snai.edu,郵件主題命名為“專業名稱+研究方向代碼+準考證號後三位+姓名+複試材料”。
學院將在複試前對考生提交的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或取消複試成績。對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所有材料一經提交,一律不退回考生。
三、複試形式
我院所有專業、所有複試批次全部采用網絡遠程形式。複試平台擬使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麵試係統(https://bm.chsi.com.cn)。該係統操作手冊及注意事項參見附件3和附件4。
如遇特殊情況,學院將適時啟動應急備用平台(ZOOM),屆時將會提前通知。
考生應提前備妥軟硬件條件和網絡環境,熟悉係統操作手冊和注意事項,安裝上述軟件,並按要求時間配合完成複試係統培訓及模擬複試。考生需要雙機位模式參加複試,即需要2部帶攝像頭的設備,其中一機位(主機位)可使用筆記本電腦、智能手機、台式電腦(須配備外置攝像頭和麥克風),二機位(輔機位)為智能手機(需確保考前安裝並登錄學信網APP);一機位(主機位)從正麵拍攝,用於麵試,二機位(輔機位)從考生側後方拍攝,用於監控麵試環境。考生須自備高度在1-2米之間可調節高度的支撐手機的三腳架,保證符合考試考場使用要求。
四、複試時間安排
5月14日,複試平台培訓;
5月15日,資格審查及模擬複試;
5月17-19日,正式複試。
各專業具體複試時間安排參見複試通知單。
五、複試內容和分值
複試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素質和能力、科研和創新能力、外語聽說能力以及綜合素質。考生需就已提交的研究計劃提前準備5分鍾陳述。每位考生複試時間約30分鍾。
金融、稅務專業複試總分值為220分,審計、會計專業複試總分值為150分。
六、複試紀律及違規處理
複試期間,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觀念,嚴格遵守本人簽署的誠信複試承諾書、網絡遠程複試考場規則(附件5)和各項考試紀律。
教育部規定,對違反招生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考生的違規、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和考生人事檔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在碩士生招生複試中組織作弊、替考等行為屬於“情節嚴重”的刑事案件,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法定罪量刑。請考生提前認真閱讀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附件6)、《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附件7)、《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摘要(附件8)。
七、體檢
我院2020年研究生複試體檢工作將在擬錄取後組織進行,請擬錄取考生關注後續通知。
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麵,主要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完成。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學院將對考生政治情況全麵審查,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函調(含檔案)接收等工作。
九、錄取
我院將對符合初試和複試要求的考生,進行初試和複試成績的綜合排名,並結合各專業的報考誌願,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總成績=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相同時,則依次以初試成績、滿分大於100分的初試科目成績、外國語成績等條件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不按時參加複試者,視作放棄複試資格,不予錄取。複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足滿分值的60%),不予錄取。複試中,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視為複試不合格,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品德及體檢不作量化,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初審,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後,呈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備案。
十、其他說明
1. 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我院將取消錄取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須承諾學曆、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麵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取或學習資格。
2. 我院對複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以備複查。如認為有必要時,將對相關考生再次複試。
3. 我院以研究生部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如需變更複試期間的聯係方式,須在提交複試材料的郵件正文中寫明原因及有效聯係方式。學院概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變更申請。
4. 我院將在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5. 達到國家複試分數線而我院不予錄取的考生,可自行聯係外校調劑單位。未達到國家複試分數線的統考和聯考考生均不得調劑。
十一、信息查詢、申訴及監督
1.信息查詢:
複試、錄取等信息可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部網站查詢,網址:http://master.snai.edu。
2.申訴及監督:
申請人對碩士生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以書麵形式具名向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投訴,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應當受理並予以答複。申請人對答複有異議的,可向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提起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複試小組複議。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聯係方式:
電話:021-69768051
郵箱:mpacc@snai.edu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聯係方式:
電話:021-69768026
郵箱:xinfang@snai.edu.cn
地址:上海市青浦區徐涇鎮蟠龍路200號
郵編:201702
傳真:021-69768000-68051
附件1:上海國家會計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誌願複試考生公示信息.pdf
附件2:上海國家會計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複試承諾書.docx
附件4:上海國家會計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複試注意事項.pdf
附件5:上海國家會計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複試考場規則.pdf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
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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