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製”,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根據上海市製定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具體部署,我校決定2020年繼續在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並具有上海市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2020年在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對外公布為準。
三、選拔模式與申請程序
1.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6月10日15:00至2020年6月25日17:00。登錄教育部報名係統(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請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證號碼注冊賬號,選擇“綜合評價”招生類型,並按要求在線填寫電子報名信息。
網上報名需在係統中撰寫個人申請報告(包括自身成長經曆體會、特長、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不超過1000字)。打印並簽署由係統生成的申請表,按教育部有關信息公開要求,由所在中學審核,加蓋校級公章,並進行公示後上傳。
注:考生上傳相關報名材料、完成網上報名後無需寄送書麵材料至我校。
2.初審
對於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學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係統獲取相關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在初審中參考。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於6月28日後在報名係統中公布,考生可在“報名係統”查詢材料審核結果等信息。
3.誌願填報
通過初審的考生正常參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在高考綜合評價批次院校誌願中填報我校,並填寫專業誌願。
4.校測
我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填報誌願考生名單中,根據考生的高考誌願與高考投檔成績,按照招生計劃的1.5倍(末位同分全投)確定校測入圍名單。校測采取麵試的形式,於高考出分後進行,麵試中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具體麵試名單、麵試時間(初步為8月3日)、地點將在教育部報名係統及我校本科招生網(zs.sufe.edu.cn)中通知。
四、錄取辦法
1.考生高考投檔成績不低於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製分數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合部科目均為合格。
2.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並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誌願,排序確定綜合評價擬錄取人選及專業。專業(類)錄取時按照綜合成績和專業誌願,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並分配專業,各專業誌願之間不設級差。分數相同時按高考總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的組成為:高考投檔成績占85%、校測麵試成績占15%、(折算方案見附件)
3.擬錄取公示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我校將予以錄取。
4.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安排,除強基計劃外,綜評批次錄取先於其他批次錄取,一經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即被正式錄取,請慎重填報專業誌願以及確定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具體投檔、錄取規則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為準。
五、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六、谘詢
電話:021-65904372,021-65901267
網址:zs.shufe.edu.cn
七、組織與監督
1、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2、學校建立並完善監督機製,監督舉報渠道對社會公開。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校測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專家名單和麵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杜絕暗箱操作;考生初審合格名單、校測入圍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信息公開。
3、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財經大學監察處監督。
監督電話:021-65903870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6月10日
附件一:綜合成績折算規則
1、考生高考投檔成績不低於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製分數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全部科目均為合格。
2、校測入圍考生如不參加我校校測,校測成績計為零分。
3、我校將“高考投檔成績”、“校測成績”折算成百分製。
①折算後的高考投檔成績=高考投檔成績/上海市2020年高考總分*100;
②折算後的校測成績=麵試成績/麵試總分*100;
4、綜合成績滿分為1000,折算如下:
綜合成績=8.5*折算後的高考投檔成績+1.5*折算後的校測成績
附件二:上海財經大學綜合評價批次招生院校專業組及科目要求
組別 |
科目要求 |
專業(類)名稱 |
組別一 |
物理 |
保險學(保險精算) |
經濟學*(數量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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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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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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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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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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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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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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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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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二 |
不限 |
會計學 |
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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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AC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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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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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銀行與國際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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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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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與貿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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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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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類 |
||
財政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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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學 |
||
公共管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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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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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 |
注:“*”專業為中外合作專業;各專業介紹可登陸我校招生網查詢:zs.shufe.edu.cn
最終招生專業、計劃人數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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