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準我校2021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華東師範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考成績優異的高中畢業考生均可申請報名。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理科學科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科類要求及招生計劃見下表:
招生省份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南,其中天津、吉林、山東、湖南、重慶、雲南隻招理科組,福建、湖北隻招文科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報名係統。考生隻可選擇一個專業組,填報該專業組內招生專業,文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兩個專業,理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三個專業,並填報是否服從調劑。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1年4月8日至4月28日考生可登錄強基計劃報名係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準確、完整地成功完成網上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
考生須在2021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前進入報名係統確認並上傳承諾書。未確認或未上傳承諾書視為自動放棄。
(四)入圍校考辦法
暫定6月26日前(具體根據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供高考成績時間確定),對於確認並提交承諾書且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我校根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如下規則確定入圍名單:
理科組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中數學成績以原成績1.5倍替換得到加權成績(即加權成績=高考成績-數學成績+數學成績×1.5),文科組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中語文成績以原成績1.5倍替換得到加權成績(即加權成績=高考成績-語文成績+語文成績×1.5);學校按不超過分省分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4倍,依據加權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名單。加權成績相同,理科組依次比較高考成績中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文科組依次比較高考成績中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
(五)學校考核
暫定於6月29日至6月30日舉行學校考核(含麵試考核和體育測試),具體時間以學校招辦網站公告為準。
麵試考核:麵試考核參考綜合素質檔案,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體育測試:體育測試科目為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測試標準參考高中生健康體質標準。參加我校強基計劃體育測試的考生,均須自行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於測試當天提交保險單據原件。考生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須填寫《免體育測試申請表》(見附件1),並於學校考核時間前一周將申請表掃描件、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掃描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育情況達教育部相關要求的證明(須簽字蓋章)掃描件發送至我校招辦郵箱,經我校審核通過後可免予參加體育測試。考生在麵試報到時須攜帶以上相關原件備查。未經申請不參加體育測試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學校以麵試考核成績作為學校考核成績。沒有參與學校考核的考生不能進行強基計劃錄取,視為自動放棄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以加權成績占85%、學校考核成績占15%計算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1000×(85%×加權成績÷加權成績滿分+1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此處加權成績為(三)中計算的加權成績。
2.確定錄取名單
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優先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和專業。綜合成績相同,理科組依次比較高考成績中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文科組依次比較高考成績中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
綜合成績(含同分處理單科小分)達到我校在該省所報專業組最低錄取綜合成績(含同分處理單科小分),若所報專業計劃已滿,專業服從調劑將進行調劑錄取,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進行退檔處理。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暫定於7月5日前公布錄取結果。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彙聚校內外資源,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生培養。在品格養成、課程學習、名師引領、高質量國際交流、進階式學術訓練、本碩博銜接培養、學分製和學業支持係統等方麵多措並舉,保障“強基計劃”學生的高質量培養。
1.小班製教學和導師製。配置高質量的師資開展小班化教學,選聘優秀教師擔任導師。
2.階段性考核和進出機製。學校每學年對學生的興趣誌向、學業狀態、學術成果等進行全方位考察和全過程評估,未通過考核者將退出“強基計劃”,原則上在符合強基計劃及其他有關規定下分流至同專業普通班或相近專業,不再享受強基計劃有關政策。空缺名額由表現優異的其他學生補入。
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得轉到相關學科之外的專業就讀。
3.高質量國際交流。設立專項經費選派“強基計劃”學生到知名高校交流,培養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國際化能力。
4.本碩博銜接培養。實施學分製和開放的選課製度,在第3-4學年,學生可以提早選修研究生階段的課程;學校鼓勵“強基計劃”學生深造,經學生申請、學校考核通過者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並鼓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學校係統考慮本碩博不同階段的學術訓練,以進階式學術訓練推動“強基計劃”學生接受係統的研究方法訓練和基於真實問題的課題研究,堅定學術誌趣。
“強基計劃”學生可依據個人興趣和誌向申請製定個性化培養方案。
5.過程性支撐。學校以“強基計劃”作為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示範和引領,帶動整體人才培養模式的變革。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四)招考信息通過強基計劃報名係統或華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
(五)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在學校招辦網站發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教育部或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六、谘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
郵編:200062
招生谘詢電話:021-62232212
傳真:021-62601671
電子郵箱:zsb@ecnu.edu.cn
華東師範大學招生網:www.zsb.ecnu.edu.cn
七、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華東師範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八、本簡章由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免體育測試申請表(點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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