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
上海師範大學
二、就讀校址
徐彙校區地址為:徐彙區桂林路100號;奉賢校區地址為:奉賢區海思路100號。
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奉賢校區。
三、層次
■ 本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曆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師範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師範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師範大學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師範大學紀委辦、監督檢查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2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
|
層次
|
學製
|
計劃數
|
英語(師範)
|
本科
|
四年
|
9
|
學前教育
|
本科
|
四年
|
80
|
無男女比例限製。學前教育專業色弱不招(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後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1〕38號)關於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2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根據《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滿足誌願填報要求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誌願。
(2)2月22日,各專業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1]31號)相關規定執行,並向社會公布。同日,考生須在上海師範大學招生信息網(ssdzsb.shnu.edu.cn)自主選擇測試時間。
(3)3月5日-6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可參加我校自主測試。
我校自主測試為麵試,內容由我校根據學校及專業特點確定,總分為150分。主要考察學生須具備的師範生潛能和專業綜合能力,內容包括:普通話、表達能力、師範生基本素質與技能、英語綜合能力(英語(師範)專業)和才藝展示(學前教育專業)等。在麵試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也會作為參考材料使用(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考生須在考前與學校招生辦聯係提供相應的信息),計入麵試成績(具體內容參見上海師範大學春季招生麵試實施方案)。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並參與後續錄取排序。
考試地點:桂林路100號(徐彙校區內)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排序規則:第1位序,比較麵試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2位序,比較統一文化考試成績中的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3位序,比較語文或數學中單科成績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語文、數學最高分值比較,分值高者優先),各專業分別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預錄取考生辦理錄取信息登記程序和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登記程序等按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5000元/年 [滬價行(2000)第120號]。
住宿費標準:
1200元/年。[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完善的幫困助學設施,如慈善愛心屋、愛心家園等,根據有關政策對困難學生發放學習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動場所,開展各類資助育人活動。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辦、監督檢查室監督。
舉報電話:021-64322204
十六、網址及聯係電話
學校官網:www.shnu.edu.cn
招生處(辦)官網:ssdzsb.shnu.edu.cn
谘詢電話:021-64322695
十七、其他須知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並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1〕38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錄取的新生,與當年秋季學生一起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41號令)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入學資格複查。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