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二、就讀校址
鬆江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鬆江區龍騰路333號,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鬆江校區。
長寧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長寧區仙霞路350號。
虹口校區地址為上海市虹口區逸仙路88號。
三、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曆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工程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2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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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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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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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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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器製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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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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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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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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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管理(郵輪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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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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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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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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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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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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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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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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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專業都無男女比例限製,其中飛行器製造工程專業建議男生報考。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後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1〕38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1〕24號)關於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2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2月19日9:00-21:00,2月20日8:00-16:00期間,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誌願填報最低控製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誌願。其中,根據相關規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7門科目成績的認定工作按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實施辦法操作。
(2)2月22日,我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劃定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1〕31號)相關規定執行),並向社會公布。同日起,考生須在我校“本專科招生網”(http://zsb.sues.edu.cn)選擇測試時間和地點。
(3)3月5日-6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同時兼報我校兩個專業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需分別參加各專業的測試。測試校區為長寧校區(仙霞路350號),測試具體時間和場次經考生自主選擇後,在我校“本專科招生網”公布。
(4)我校自主測試為麵試,具體內容根據專業特點確定,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
(5)綜合素質評價:專家將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評審,評審成績滿分10分,計入自主測試總分。對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請在2022年3月3日15:00前以郵件方式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供本人高中階段各類關於品德發展與公民素養(社會實踐、誌願者服務等)、修習課程與學業成績(高中成績、學科獲獎等材料)、身心健康與藝術素養(各類才藝或體育競賽獲獎證書等)、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各類科技創新活動獲獎證書等)的相關電子版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學校招生工作郵箱sueszsb@126.com)
(6)獲得我校自主測試資格後缺考的考生,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並參與後續錄取排序。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誌願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各專業末位同分情況,依次比較自主測試成績、數學、外語、語文,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5000元/年(滬價行[2000]120號)
住宿費標準:
1200元/年(滬教委財[2012]118號、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學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監督。
舉報電話:021-67791256
十六、網址及聯係電話
學校官網:www.sues.edu.cn
招生處(辦)官網:zsb.sues.edu.cn
谘詢電話:021-62750183
十七、其他須知
(1)學校自主測試安排、測試名單、錄取分數線和其他按規定需要公示的信息,均以學校“本專科招生網”公布為準,請考生及時關注。
(2)通過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並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1〕38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3)春招錄取考生入學時間為當年九月。
未盡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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