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
上海海洋大學
二、就讀校址
春季招生新生就讀臨港新城校區,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城環路999號
三、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曆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海洋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海洋大學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招生專業及人數: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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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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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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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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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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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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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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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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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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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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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學與工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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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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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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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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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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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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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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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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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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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大學合作辦學。4年均在國內就讀。可獲得中澳雙學位。同時享有多個對外交流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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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類招生的專業所含專業與當年秋季高考相同,入學後按學校相關規定和辦法確定專業。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的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後,學校設置外國語言類必修課。其中,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的學生必修英語,高考外語科目非英語的學生可修讀英語必修課或選擇學校開設的日語、朝鮮語課程作為必修課。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37號)中關於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3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
色盲色弱不宜報考食品科學與工程類、生物科學類專業;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宜報考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專業。
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有隱瞞病情病史者,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考生誌願填報。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上海市公布的春季考試招生誌願填報最低控製線的考生,可於2023年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期間,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誌願。其中,應屆高中畢業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生命科學、信息技術/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學校劃定資格線。2月16日,學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分專業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並向社會公布。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2〕31號)執行。
(3)考生選擇測試時間。2月16日-17日,考生須在上海海洋大學招生辦網站(zsjy.shou.edu.cn)選擇測試時間。測試時間:2月25日、26日的上午、下午,共4個考試時段;測試地點:上海海洋大學臨港校區,具體考場詳見準考證。
(4)學校測試安排。2月25日-26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同時報考我校兩個專業(類)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需分別參加各專業(類)的測試。
我校自主測試為麵試,內容由我校根據本校及專業特點確定,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校測麵試的重要參考依據。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須在2月17日前向我校招辦提交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相關信息。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52號)文件規定,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並參與後續錄取排序。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依次遞補規則:同一專業誌願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若春考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自主測試成績、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的數學、外語、語文)。
(4)公布預錄及候補名單:3月1日-7日,學校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5)預錄取確認。預錄取考生、候補錄取資格考生須於3月8日-9日通過“上海招考熱線”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候補資格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生物科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專業5000元/年,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專業15000元/年(滬價行〔2000〕120號)。如有政策變化,則按新政策執行。
住宿費標準:
1200元/年(滬教委財〔2012〕118號)。如有政策變化,則按新政策執行。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30餘項獎學金、10餘項助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
監督電話:61900294
十六、網址及聯係電話
學校官網:https://www.shou.edu.cn/
招生辦官網:https://zsjy.shou.edu.cn/
招生谘詢:61900607、61900608、61900609
(接聽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雙休日及節假日除外)
十七、其他須知
1.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個人檔案所在地辦理紙質檔案轉遞手續。
2.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並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37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3.春招考試與錄取工作日程安排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和通知執行,自主測試要求及具體安排請考生關注我校招生辦官網公布的信息和公告。
4.春招錄取考生與2023年秋季招生新生同時入校。
5.本章程解釋權為上海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未盡事宜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52號)、《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2〕31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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