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稱
上海建橋學院
二、就讀校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城環路1111號
三、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曆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建橋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建橋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建橋學院是營利性民辦高校,全稱為上海建橋學院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建橋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橋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橋學院招生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3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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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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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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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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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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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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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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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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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工程(雙語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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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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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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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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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媒體技術(雙語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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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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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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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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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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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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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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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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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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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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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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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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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服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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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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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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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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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石及材料工藝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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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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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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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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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與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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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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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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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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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男女比例限製。
八、專業教學培養使用外語語種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後網絡工程(雙語班)、網絡與新媒體、日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日語,德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德語,其他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52號)關於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3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期間,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誌願填報最低控製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誌願。根據市教委規定,應屆高中畢業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生命科學、信息技術/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2月16日,我校各專業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2倍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考生排序規則:第1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2位序,比較語文或數學中單科成績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語文、數學最高分值比較,分值高者優先。),並向社會公布。考生須於2月16日晚上20:00-2月17日晚上20:00登錄上海建橋學院招生網(http://zsb.gench.edu.cn)自主選擇測試時間。
(3)2月25-26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同時報考我校兩個專業,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隻需參加一次校測。
我校自主測試為麵試,麵試總分為150分。麵試內容分為綜合素質和外語能力。麵試成績權重比例:綜合素質(含高中學生綜合評價信息)占40%;外語能力占60%。詳見我校陽光招生網公布的2023年春季招生自主測試實施方案。
無高中學生綜合評價信息的考生請於2023年2月24日前向學校招辦提供各類技能、特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高中階段區級(含區級)以上獲獎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並參與後續錄取排序。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麵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誌願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時依次按自主測試、外語、數學、語文的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須於規定時間辦理錄取專業網上信息登記。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按學分製收費。
數字媒體技術(雙語班)專業580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雙語班)、網絡工程(雙語班)、日語、德語、汽車服務工程、寶石及材料工藝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320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住宿費標準:
智能樓宇校舍78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清雲獎學金、卓越獎學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獎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監察小組監督。
舉報電話:021-58137877
十六、網址及聯係電話
學校官網:http://www.gench.edu.cn
招生處(辦)官網:http://zsb.gench.edu.cn
谘詢電話:021-58137880、68130020
十七、其他須知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並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37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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