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
上海大學
二、就讀校址
寶山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寶山區上大路99號;
嘉定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嘉定區城中路20號;
延長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靜安區延長路149號。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寶山校區,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嘉定校區。
三、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五、頒發學曆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機關紀委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紀檢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3年上海大學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
|
層次
|
學製
|
計劃數
|
電子信息科
學與技術
|
本科
|
4年
|
30 人
|
工商管理
(中外合作辦學)
|
本科
|
4年
|
40 人
|
無男女比例限製;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色盲不宜。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後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37號)相關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上海大學。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期間,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誌願填報最低控製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https://www.shmeea.edu.cn)填報誌願。根據相關規定,應屆高中畢業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生命科學、信息技術/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2月16日,學校將同一專業誌願考生的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5倍劃定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並向社會公布。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2〕31號)相關規定執行。
(3)2月16日—17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學校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須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報名及查詢係統(https://bks.shu.edu.cn,係統開放時間為每日6:00—22:00)自主選擇測試時間段。
(4)2月25日—26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學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學校自主測試。同時報考上海大學兩個專業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須分別參加各專業的測試。
(5)學校自主測試為麵試,內容由學校根據各專業特點確定,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采用中文麵試,麵試主要考察基本數理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等。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用中英文麵試,麵試主要考察英語綜合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等。
(6)考生若缺考學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並參與後續錄取排序。
(7)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麵試的重要參考。若考生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須提供本人高中階段各類獲獎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供麵試時參考),具體要求詳見後續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的春招自主測試方案。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5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春考總分組成: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誌願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3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3月8日—9日,預錄取、候補錄取考生須辦理錄取專業網上信息登記,相關專業信息登記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學校將於7月份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悉尼工商學院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0000元(滬教委財〔2017〕57號)。
如有政策變化,則按新政策執行。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1200元(不含寒暑假)(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如有政策變化,則按新政策執行。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上海大學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還可以在實踐鍛煉、勞育支持、視野拓展等方麵得到全麵鍛煉。學校還按規定實行服義務兵役資助和中西部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以及教育類、體育類、藝術類等獎學金,各學院還設立獎助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上海大學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去平等發展的機會。
十五、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上海大學春季考試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級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舉報電話:021-36215782
(接聽時間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六、網址及聯係電話
上海大學官網: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bkzsw.shu.edu.cn
學校本科招生谘詢電話:021-66134148(接聽時間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2023年1月9日—2月5日為學校寒假階段,電話接聽時間將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另行發布公告)
十七、其他須知
(1)根據市教委規定,通過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並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37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2)如因特殊情況影響招考安排,學校將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bkzsw.shu.edu.cn)另行發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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