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二、就讀校址
上川路校區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上川路995號
文翔路校區地址:上海市鬆江區文翔路2800號
金融學類、社會工作和漢語言文學專業就讀地址均為上川路校區
三、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曆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本專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與就業處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紀檢監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3年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 |
層次 |
學製 |
計劃數 |
金融學類 |
本科 |
4年 |
40人 |
社會工作 |
本科 |
4年 |
40人 |
漢語言文學 |
本科 |
4年 |
40人 |
金融學類專業為大類招生專業,將按學校公布的分流方案在大二進行專業分流,分流專業包含:金融學、金融學(浦江班)、投資學和信用管理。錄取無男女比例限製。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後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並完成《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37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2〕21號)有關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3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2023年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期間,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誌願填報最低控製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誌願。其中,根據市教委規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2023年2月16日,我校按照招生計劃數的2倍劃定並公布春招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位序比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2〕31號)相關規定執行。
考生須在2月16日—17日,登陸我校招生網站(https://zsb.lixin.edu.cn)中的“時段選擇係統”,按照我校規定的時間節點和方式(見公布自主測試資格線通知),自主選擇測試時間和地點。
(3)2023年2月25日-26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可參加我校自主測試。我校自主測試形式為:綜合麵試。麵試具體內容詳見我校公布的“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2023年春季招生校測方案”。
備注: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並參與後續錄取排序。
(4)自主測試資格線的末位同分考生,我校會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已公布並執行的末位同分排序規則,公布最後一名入圍考生的校測成績或語文與數學成績。(5)《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我校麵試中,隻供專家對考生在麵試環節做評價參考使用,不進行具體量化打分。針對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則需提供本人高中階段各類獲獎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具體要求見我校公布的春招自主測試方案。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我校作為錄取依據的錄取總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我校將按照錄取總分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並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自主測試成績和文化統考成績排名位序,在文化統考成績同分下,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和外語。我校將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2023年3月8日-9日,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辦理錄取專業網上信息登記。候補錄取考生按確認位次順序依次候補。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先發放錄取通知單,正式錄取通知書及報到材料學校將於7月下旬寄出。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5000元/年(滬價行[2000]第120號)。如有政策變化,則按新政策執行。
住宿費標準:
1200元/年(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如有政策變化,則按新政策執行。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學生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等。
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檢監察室監督。
舉報電話:50218636、67705159
十六、網址及聯係電話
學校官網:www.lixin.edu.cn
招生辦官網:zsb.lixin.edu.cn
谘詢電話:021-50218552
十七、其他須知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並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37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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