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稱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二、就讀校址
鬆江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鬆江區龍騰路333號。
長寧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長寧區仙霞路350號。
虹口校區地址為上海市虹口區逸仙路88號。
三、層次
■ 本科 ■ 專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五、頒發學曆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的本(專)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上海工程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製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製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製(飛行器製造工程專業建議男生報考)。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九、專業教學培養使用外語語種
翻譯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其它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數字媒體藝術(中韓合作辦學)、產品設計(中韓合作辦學)和視覺傳達設計(中韓合作辦學)專業入學後外語教學語種為韓語,其他專業入學後外語教學語種均為英語。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複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飛行技術專業須根據中國民用航空相關規定提前參加麵試、體檢等,合格者方能報考。
十一、錄取規則
(一)投檔比例
按照各省級招辦相關規定,依據各批次生源報考情況和學校實際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實行平行誌願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實行非平行誌願的批次投檔比例按各省級招辦要求執行。
(二)普通類專業
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規則為:
1.對進檔考生,根據招生計劃,采用“分數優先”原則,按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間無級差分。
2.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 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
3.同分情況,學校認可省級招辦的投檔位次或位序分(號)。無投檔位次或位序分(號)的省份,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高低順次決定排序。
(三)藝術類專業
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美術與設計學類省統考成績,表演專業省統考成績,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校考或省統考成績,
錄取規則為:
1.文化及專業成績要求
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省統考成績須達到省級招辦劃定的省統考合格線;校考成績須達到校考合格線。
2.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
(1)除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和表演專業外,其他藝術類專業均使用各省(市)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
(2)在滿足“文化及專業成績要求”的前提下,進檔考生根據招生計劃,采用“分數優先”原則,按折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間無級差分。
(3)折算總分=高考文化投檔成績×50%+(高考文化滿分÷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滿分)×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50%。
(4)各省級招辦投檔時,如文理計劃單列的,則按文理分別排序錄取。如對折算總分有統一折算辦法的,則按其折算成績排序錄取,不再另行計算“折算總分”。
(5)同分情況:學校認可省級招辦的投檔位次或位序分(號)。無投檔位次或位序分(號)的省份,折算總分相同時,按專業考試成績、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順次決定排序。
3.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
(1)上海生源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校考,並使用該校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山東生源須參加山東省航空服務藝術類省統考,並使用該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
(2)在滿足“文化及專業成績要求”的前提下,進檔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按折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折算總分=高考文化投檔成績×70%+(高考文化滿分÷專業滿分)×專業成績×30%。省級招辦投檔時,如對折算總分有統一折算辦法的,則按其折算成績排序錄取,不再另行計算“折算總分”。
(4)同分情況:折算總分相同時,按專業考試成績、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順次決定排序。
4.表演專業
(1)浙江生源須參加浙江省時裝表演類省統考,並使用該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山東生源須參加山東省服裝表演類省統考,並使用該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
(2)在滿足“文化及專業成績要求”的前提下,進檔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省級招辦投檔時,投檔成績有統一折算辦法的,則按其折算成績排序錄取。
(4)同分情況: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考試成績、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順次決定排序。
(四)飛行技術專業
1.考生須提前參加麵試、體檢和背景調查,並在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係統報名且確認有效誌願,方可報考。由中國民用航空局確定招飛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錄取時,采用“分數優先”原則,按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同分情況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高低順次決定排序。
(五)高水平運動隊
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按學校本年度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章程執行。
(六)專業調劑
對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填報專業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根據其投檔的綜合情況,同時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調劑錄取;對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所填專業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七)其它規定
1.學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計入高考文化投檔成績的全國性加分,即政策性加分含在投檔分中,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不可累計。按教育部要求所有政策性加分不適用於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
2.學校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上,進行征集誌願投檔,投檔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公布的招生計劃缺額數。
3.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文科類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發改價調〔2023〕 21號)
2.理工體類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滬發改價調〔2023〕 21號)
3.普通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3000元(滬發改價調〔2023〕 21號)
4.數字媒體藝術(中韓合作辦學)、產品設計(中韓合作辦學)和視覺傳達設計(中韓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0000元(滬發改規範〔2023〕 4號)
5.普通高職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6.國際商務(旅遊及商務管理)(中瑞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2500元(滬價費〔2015〕7號)
住宿費標準:
1200元/年(滬教委財〔2012〕118號、滬價費〔2003〕56號)
十三、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政策,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有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強獎學金和各類社會獎、助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四、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監督。
舉報電話:021-67791256
十五、網址及聯係電話
學校官網:www.sues.edu.cn
招生處(辦)官網:zsb.sues.edu.cn
谘詢電話:021-62750183
十六、其他須知
1.學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具體專業如下,
電子信息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
公共管理類:含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
材料類:含材料科學與工程、焊接技術與工程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
大類招生分流辦法參照《上海工程技術大學全日製本科按學院學科大類招生專業分流方案(試行)》及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2.校內轉專業辦法參照《上海工程技術大學校內插班生及平台內轉專業實施細則》及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3.未盡事宜按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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