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麵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積極開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化教育改革個案試點工作,我校2023年麵向上海市考生開展基於高考基礎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即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占60%)、學校考核成績(占30%)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10%)”(簡稱“631”)進行綜合評價招生,擇優錄取。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報名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上海市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身心健康、綜合素質高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含往屆生)。
(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6科目(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合格性考試成績全部達到合格。
招生專業主要采用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須慎重報考。
二、招生專業及選考科目
我校2023年在上海市“631”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6人。招生專業及選考科目如下:
注:上述專業均設在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國際校區。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考生須於5月7日18:00前登錄“高校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台”綜合評價報名係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二)網上提交材料
考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如實提供以下材料並上傳報名係統。
1.個人陳述(結合個人情況,在陳述中表述對未來的規劃,例如將如何服務於學校、社會、國家等)。
2.高中一至三年級五次期末考試及高三一模成績及排名。
3.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
4.高中綜合素質檔案內容掃描件,如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經曆、研究性學習、自主選修課程學習情況等。其他反映考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材料(如學科競賽、科技創新、文體類活動獲獎證書等)。其中,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證明材料上傳。
5.英語能力證明材料掃描件(非必需),如托福(TOEFL)/雅思(IELTS)/多鄰國(DUOLINGO)考試成績/其他表現英語能力的證明等。
考生須確保網上提交材料的掃描圖片真實、完整清晰,否則報名無效。考生提交完上述材料後,還須下載打印申請表,申請表每一頁經考生本人和中學負責人簽字、中學審核蓋章後掃描上傳,確認報考。
(三)材料初審
報名截止後,我校將組織專家對所有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於6月9日左右擇優確定初審通過考生名單,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予以公布。
(四)繳費
初審通過考生須於繳費期限內通過報名係統確認並繳納機試測試費(40元/生),測試費繳納後因故不能參加機試者不予退還,逾期未繳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學校考核
我校將於6月中旬組織學校考核,含機試、麵試和體質測試。
機試主要考察考生基礎知識的掌握及靈活運用。我校將根據機試成績劃定麵試資格線,入圍麵試的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予以公布。
麵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質、溝通與團隊協作、創新潛質與創新思維等綜合素質。我校將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相關規定,嚴格遴選麵試專家組成員,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組織考核,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確保公平公正。
體質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身體素質,不合格者無入選資格。機試、麵試、體質測試時間和地點等安排另行通知。
學校考核成績=機試成績(百分製)*70%+麵試成績(百分製)*30%。
學校考核成績於6月中下旬公布,獲得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同時上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六)誌願填報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必須在“上海市普通高考誌願填報係統”本科提前批填報我校綜合評價錄取誌願,未填報者無錄取資格。具體填報時間及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公布為準,專業誌願填報以“上海市普通高考誌願填報係統”為準。
(七)錄取
1.評定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60%+學校考核成績/100×660×30%+高中學業水平折算成績×10%。
其中,高中學業水平折算成績滿分為660分,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6科目全部合格計660分。
2.確定錄取名單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須達到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製分數線。學校根據考生高考誌願和招生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預錄取名單。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專業誌願及我校在上海市的綜合評價招生專業和計劃數,按分數優先、尊重誌願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當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數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排序原則排序。
當專業計劃未滿額時,在未能滿足專業誌願且服從專業調劑並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劑。若未能滿足專業誌願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錄取要求,或服從調劑的專業計劃數已滿額,將不予錄取。
預錄取名單確定後,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予以錄取。一旦錄取,不予退檔。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後續本科批次投檔與錄取。
四、學費
學費:9.5萬元/生·學年。學校已建立與收費相適應的獎助學金保障體係。
五、其他說明
(一)綜合評價錄取考生入學後在廣州國際校區專業就讀,不可轉入其它校區的專業。
(二)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綜合評價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三)學校考核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將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六、監督機製
(一)考生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和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和參加考試。新生入學後,我校將實行嚴格的複審製度。凡在報名、考試各環節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中學通報並按不同招考階段做出如下處理: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考試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申請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錄取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公布,實行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七、本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係方式
谘詢電話:020-87110737
傳真:020-87111502
本科招生網:https://admission.scut.edu.cn/
電子郵箱:admit@scut.edu.cn
監督電話:招生辦公室020-87110887,紀委辦公室020-87110195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篤行樓北座111室招生辦公室
郵編:510641
上海高招谘詢Q群:260461790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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