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為貫徹落實招生“陽光工程”,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山西藥科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並結合學院實際情況,製定本章程。
一、學院概況
學院全稱:山西藥科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2776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辦學層次: 高職(專科)
辦學形式:全日製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張震雲(院長)
學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號
郵政編碼: 030031
聯係電話: 0351- 7820555 7820666
傳真電話: 0351-7820636
網 址: http://www.sxbac.net.cn
二、組織機構
1.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議、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院招生日常工作。
3.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廣泛監督。
三、招生計劃分配原則與辦法
1.學院招生計劃分配堅持統籌兼顧、平穩有序、動態調整的原則,具體根據學院的辦學條件、發展定位、經濟社會需求以及往年專業計劃完成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製訂年度分省分專業計劃。
2. 招生計劃經山西省教育廳核準後,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學院網站、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四、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嚴格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進檔考生專業確定遵循“誌願優先”原則,以專業誌願、分數順序順次錄取,各專業誌願不設分數級差;若考生所有專業誌願均不能錄取,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若出現投檔考生總分相同情況,則按相關單科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具體按省裏規定執行。
4.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實行“專業誌願清”的錄取原則。
5.在浙江省招生按照該省高考綜合改革錄取有關規定執行。
6.山西省對口升學招生錄取嚴格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相關錄取辦法執行。
7.山西省 “三二分段”五年製高職教育學生轉段錄取嚴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相關錄取辦法執行。
8.各專業男女生錄取比例不限,無加試要求,隻提供英語語種教學。
9.對加分投檔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關規定執行
10.體檢標準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
五、學費標準
學費嚴格按省物價部門批準標準執行。
1、以下專業學費標準為5200元/年:中藥學、藥品質量與安全、藥品質量與安全(中藥鑒定方向)、藥學、中藥製藥技術、藥物製劑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藥品營銷方向)。
2、以下專業學費標準為4000元/年:農產品加工與質量檢測、食品生物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中草藥栽培技術、中藥生產與加工、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製藥設備應用技術、精細化工技術(化妝品方向)、生物製藥技術、獸藥製藥技術、連鎖經營管理(藥品方向)、電子商務(藥品方向)、物流管理(藥品方向)、藥品服務與管理。
六、頒發證書
學生畢業時,符合山西藥科職業學院頒發畢業證書條件者,頒發經教育部網上注冊的山西藥科職業學院全日製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七、其它
1.新生報到後,學院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2.住宿費嚴格按省物價部門批準標準執行。
3.學院設有“國家獎助學金、校內獎助學金(含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和特困生補助)及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措施。並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4.學院按信息公開有關要求,及時通過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有關信息。
5.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製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衝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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